1、全体离退休人员春节团拜聚餐2000元,在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中开支。
2、离休干部、特级教师、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上门慰问
3、发放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100元,在2010年离退休经费中开支。
4、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分校区慰问
5、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及全体离退休人员。
6、整个慰问活动由人事处牵头,党委工作部、院工会参与,重要慰问活动邀请学院主要领导参加,具体安排另附。
7、全体离退休人员参加团拜聚餐
8、分别召开座谈会
9、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共39人,人均100元,共3900元。
10、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座谈会,会费及餐费1200元。以上费用合计5100元,由学院划拨经费开支。
1、(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3、六、纪律要求
4、成立元旦、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四、慰问办法
6、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7、元月2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元月4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8、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9、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10、五、时间安排
11、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12、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3、走访慰问工作在201x年元月18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4、三、资金来源#10楼回目录
15、春节后,402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16、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17、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18、元月7日-元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19、看望2011年度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20、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1、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22、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腾讯、新浪微博、长城网论坛和百度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23、各县区于元月1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402爱心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0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24、二、慰问对象及程序慰问对象分类:
25、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龙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402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26、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1、以上费用合计5100元,由学院划拨经费开支。
2、一、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3、全体离退休人员春节团拜聚餐2000元,在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中开支。五、慰问活动参加人员及时间安排:(另附)
4、二、慰问的对象
5、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分校区慰问
6、三、慰问活动的形式
7、整个慰问活动由人事处牵头,党委工作部、院工会参与,重要慰问活动邀请学院主要领导参加,具体安排另附。
8、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及全体离退休人员。
9、离休干部、特级教师、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上门慰问
10、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共39人,人均100元,共3900元。
11、全体离退休人员参加团拜聚餐
12、四、慰问活动费用预算
13、分别召开座谈会
14、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座谈会,会费及餐费1200元。
1、加强组织领导。
2、从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要将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为各类困难群体解决好节日期间的生活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节日慰问和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3、各社区、各村要动员组织多方力量和资源,广泛筹措救助慰问资金,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良性互动的局面。
4、慰问发放要签字备案,签字表必须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并留存联系电话,不得拆分、不得代签,签字确认表于xxx年x月10日前上交街道民政办。各联系点领导上门慰问家庭,家庭情况须先上报民政办备案,慰问时拍照片留存。
5、普惠慰问与防止重复相结合。认真周密地做好困难家庭的摸底、统计、分类工作,确实做到应救助的要一户不漏,同时避免重复慰问、均衡慰问和互相攀比。对一户符合多项救助标准家庭,原则上不得重复救助,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救助。
6、22名重点优抚对象、16名参战涉核人员、2名由民政发放生活费的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2名大**幸存者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人600——800元,此类人员也分别划归到相关单位进行现金发放。
7、节后将由街道纪检部门、财政所、社会事务科对节日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电话回访和上门的方式,随机抽查各社区、各村走访慰问户数10%的家庭慰问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发现违规情况,将追究各单位责任。
8、对93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550——1100元(1人户550人,2人户900户,3人及以上户1100户),此类人员由街道社会事务科、财政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银行打卡发放,低保户到各社区、村签字确认。
9、各社区、各村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
10、2019年x月16日—x月21日
11、资金落实到位。
12、机关各科室随分管领导到各联系点上门走访慰问。
13、对40户台胞、少数民族困难家庭,162名大重病患者,135户残疾户,2户困难学生家庭,191名70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985户失地困难农民家庭,28户妇联慰问对象,31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共计1861户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人)700元,此类人员由各村、社区按照上报确定的名单进行现金发放。
14、街道领导到联系点走访慰问,每个联系点走访不少于4户。
15、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扶助困难群体,广泛参与慈善捐赠,努力拓宽救助渠道,积极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对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
16、此次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社会事务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各村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各类慰问对象的选择、标准以及经费支出实行统筹安排,扎口管理,相对均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17、提高思想认识。
18、(三)其它对象
19、扎口管理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各类慰问对象按照低保边缘户的标准由各社区、各村上报。街道民政办梳理后,按不同对象归类相关部门,慰问标准、经费按统一标准执行。
20、此次春节走访全街道共慰问1903户(人),发放慰问金近130万元。
21、(一)城乡低保对象
22、(二)低保边缘对象
23、加大宣传力度。
1、四、 慰问对象、标准及责任分解
2、二、 慰问形式
3、对40户台胞、少数民族困难家庭,162名大重病患者,135户残疾户,2户困难学生家庭,191名70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985户失地困难农民家庭,28户妇联慰问对象,31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共计1861户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人)700元,此类人员由各村、社区按照上报确定的名单进行现金发放。
4、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社会事务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各村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各类慰问对象的选择、标准以及经费支出实行统筹安排,扎口管理,相对均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5、街道领导到联系点走访慰问,每个联系点走访不少于4户。
6、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扶助困难群体,广泛参与慈善捐赠,努力拓宽救助渠道,积极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对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
7、此次春节走访全街道共慰问1903户(人),发放慰问金近130万元。
8、(一)城乡低保对象
9、各社区、各村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
10、(三)其它对象
11、五、活动要求
12、机关各科室随分管领导到各联系点上门走访慰问。
13、三、 慰问原则
14、扎口管理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各类慰问对象按照低保边缘户的标准由各社区、各村上报。街道民政办梳理后,按不同对象归类相关部门,慰问标准、经费按统一标准执行。
15、对93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550~1100元(1人户550人,2人户900户,3人及以上户1100户),此类人员由街道社会事务科、财政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银行打卡发放,低保户到各社区、村签字确认。
16、一、 慰问时间
17、资金落实到位。各社区、各村要动员组织多方力量和资源,广泛筹措救助慰问资金,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良性互动的局面。慰问发放要签字备案,签字表必须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并留存联系电话,不得拆分、不得代签,签字确认表于xxx年x月10日前上交街道民政办。各联系点领导上门慰问家庭,家庭情况须先上报民政办备案,慰问时拍照片留存。节后将由街道纪检部门、财政所、社会事务科对节日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电话回访和上门的方式,随机抽查各社区、各村走访慰问户数10%的家庭慰问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发现违规情况,将追究各单位责任。
18、(二)低保边缘对象
19、普惠慰问与防止重复相结合。认真周密地做好困难家庭的摸底、统计、分类工作,确实做到应救助的要一户不漏,同时避免重复慰问、均衡慰问和互相攀比。对一户符合多项救助标准家庭,原则上不得重复救助,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救助。
20、提高思想认识。从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要将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为各类困难群体解决好节日期间的生活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节日慰问和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21、20**年x月16日—x月21日
22、22名重点优抚对象、16名参战涉核人员、2名由民政发放生活费的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2名大**幸存者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人600~800元,此类人员也分别划归到相关单位进行现金发放。
1、发放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100元,在xxx年离退休经费中开支。
2、四、慰问活动费用预算
3、整个慰问活动由人事处牵头,党委工作部、院工会参与,重要慰问活动邀请学院主要领导参加,具体安排另附。
4、社区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5、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座谈会,会费及餐费1200元。
6、离休干部、特级教师、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上门慰问
7、附件:春节慰问活动安排
8、三、慰问活动的形式
9、一、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10、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共39人,人均100元,共3900元。
11、全体离退休人员春节团拜聚餐2000元,在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中开支。
12、2017学校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13、单位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14、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分校区慰问
15、全体离退休人员参加团拜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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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离休干部、县处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特级教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及全体离退休人员。
18、五、慰问活动参加人员及时间安排:(另附)
19、二、慰问的对象
20、以上费用合计5100元,由学院划拨经费开支。
21、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22、分别召开座谈会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漳州跨越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两节”期间,结合践行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18年3月5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18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5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0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不遗余力的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优良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18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法,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法。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
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范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8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1、元月2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元月4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成立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慰问对象分类: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5、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6、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xx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7、走访慰问工作在2019年元月18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8、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9、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10、(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11、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12、(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13、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14、元月7日-元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15、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16、看望2018年度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17、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龙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
18、春节后,xx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19、各县区于元月1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xx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0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20、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21、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2、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23、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xx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2019年新春佳节将至,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经局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局生活困难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走访慰问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陪同,分成8个慰问组分赴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慰问。
低保职工、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伤害和灾害职工家庭。
走访慰问时间统一安排在2019年1月20日至28日期间,具体走访时间由各走访慰问组带队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慰问金以每户1000元为标准发放。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上严格要求。
各单位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组织入户等各个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中。各单位负责人要把走访慰问任务分解细化,要做到应慰问的困难户不漏户,确保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慰问任务。
(三)方式上细致周密。
各单位入户人员要登门入户,把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臵腹地进行交谈,积极宣传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