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了什么而活着?大概所有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学习是为了考上好学校,工作是为了过上好的生活。似乎当下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做的事寻求一个目标,或者说是一个动机,好以此来支撑着继续前行。
余华说:“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故事开始,主人公福贵,以一个孤独却坦然的老人身份出场,他和他的老牛一起休息,在这段时间里平静地回顾了他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在深海里浮沉,在那个灰暗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所有痛苦的事似乎情有可原,人的生命就如芒草般脆弱且不起眼,命运时而仁慈,给你一颗枣,换来下一个更响亮的巴掌。
福贵都已走到那一步了,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余华直白的说出了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接受命运给予的所有,做到能做到的,接纳不能做到的,永远对人世保留善良和温柔。毕竟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旁人眼中福贵一生悲惨,生活绝望、暗无天日,但作者说,福贵本人并不这么想。想想也是这样,他这一生好坏都经历,酸甜荣辱都尝遍,死了亦了无牵挂,生活百般滋味,在于个人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作者说:我希望你读到的是生命的韧性,力量、爱情、友谊甚至本能焕发的快乐额以及幽默,一切美好而朗朗欢笑的东西,它们无视命运的暴戾而独自存在,善良的人同情一切苦难,同时也反对假惜命运之名的自暴自弃。善良绝不仅仅是悲伤软弱的眼泪,而更应该是对所有美好高尚事物的关怀与肯定,它举重若轻地保护着我们的心,在艰难世道里保持热情与希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在不久前,我读了一本让我比较印象深刻的书——《简爱》
《简爱》这本书具有很多年的历史,他拥有着详细的内容以及精彩的故事情节,以及这本书中还写了一部分作者经历过的往事。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故事,她的出生并不富裕,甚至有些贫寒,她出生的地方甚至经常发生灾难,是一个穷乡僻静,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为她的创作打上了不浅的印记。
《简爱》这本小说印象最深的就是简的坎坷人生,幼时简寄养在舅妈家,但并没有好日子,他经常收到姐妹和表兄的欺负,而且一反抗就会被舅妈关进红房子,简在这里经历了许多折磨,最终导致一场大病,无情的舅妈把他送进孤儿院,因孤儿院环境的恶劣,简的生活丝毫没有比原来好多少,但还结识了许多朋友,但随着好友海伦的去世和谭波儿小姐的离开,他开始想离开那里,离开这种生活,并通过求职广告来到了桑菲尔德。
在这里,她遇到和她相爱一生的人——罗切斯特先生,当这已经是美好的结局是,命运又开始捉弄他们,因为一个疯女人的出现,搅黄了他们的婚礼,简再次陷入无尽黑暗中,她不愿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当小丑,于是在一个雨天的深夜,她逃走了。后来她一路乞讨,最后被圣约翰所救。不久后因为叔父的去世,她获得了一大笔遗产,可她却将这笔财产与圣约翰平分,本打算回去看望罗切斯特,但却得知庄园被毁的消息,万般驱使下,她又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这本是一本普通的小说,但却因为精彩的故事使我印象深刻,她的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可以说非常悲惨,但她没有放弃希望,依然努力活出自己的世界。如此平凡的一个人,却活出了不平凡的人生。可想而知,当时作者所处的年代一定充满对女性的歧视。
随着小说的尾声,我不禁赞叹,我也可以为自己而活!
简·爱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那高尚的灵魂,那平等、正义的信念无不透露着一种女性美。她视“情”最为重要,亲情、友情和爱情伴随着她度过那独立且尊严的一生。
简·爱是不幸的,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的弃她离世,却又受尽了舅妈的折磨,约翰的虐待,可以说,那时候她简直没有拥有过亲情,于是亲情对她来说充满了渴望。但是,简·爱在获得叔叔的遗产后,一夜之间就可以暴富,告别那贫穷的日子,但她并未选择那条道路,而是将遗产平分给自己好不容易获得的亲情——堂兄妹,可见她对亲情的那份珍惜,在她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因为这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啊!
当简·爱被送到一所寄宿学校的时候,偶然与海伦·彭斯结为好友。当好友海伦·彭斯受到心存偏见的老师斯凯切德的责难和体罚时,她为海伦打抱不平,满腔的怒火熊熊燃烧着;当海伦被罚戴着一块写着“邋遢”的纸牌时,简爱等老师一走,就奔向海伦,一把将纸板撕下,一下子扔到了火里。简·爱的灵魂里充满了正义,她骨子里透露出那股正义的反抗意识,她追求平等、自由,勇于抗争,充满了对恶势力的不满,是何等敢作敢为的女子啊!在海伦临终之前,简·爱半夜里偷偷跑去海伦那里去见她最后一面,紧紧地抱住她,直到海伦永远离开这个人世……我不禁感慨,这是一段多么真挚的友情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简·爱逐渐成长,她凭借着自己那颗真诚善良的内心收获了一段美好的爱情。她在和桑菲尔德府的主人罗彻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并没有在其中迷失自己,成为爱情的俘虏,而是一直保持独立的人格,追求平等、自由。她不喜欢罗彻斯特先生给她买珍贵的钻石项链,漂亮的衣服把她打扮成美人,因为那就不像她自己了。的确,被人打扮的像个花孔雀,即使再漂亮那又怎样,都不是真实的自己。爱情需要的是坦诚相待,彼此接受真实的对方,而不是一味的迎合对方的品格。而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更是义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尽管她依旧深爱着他,但她不能忍受成为一个已婚男子的情妇,维护了作为一个女性的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所幸的是,历经波折,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当简·爱再次回到罗彻斯特先生的身边时,虽然罗彻斯特先生双目失明,但她更加爱他,用心与心与他交流,简·爱对爱情的执着最终换来了甜蜜。
简·爱的这三份真挚的情结诚然打动了我,所以我觉得其实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活着,但不管怎样,始终要活出自己的独特人格和品质,即使你平凡普通。
任何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殆尽,但只有美好的精神品质才能流芳百世。
《简爱》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心地善良、富于思考,身份卑微,遭遇则令人十分同情,倔强的性格和敢于追求公平和平等的精神令我印象深刻。
“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相信读过《简爱》的读者都熟知这句经典的台词吧!它是主人公的情感告白。说明简是一个对爱情、生活都富有极大独立自主、积极进取和追求自由平等的女性。
她生活在极其穷困的家庭,在她出生后不久父母就双亡了,因而寄住在舅舅家里,本来以为她可以有个依靠不再遭遇不幸了,不曾想到舅舅也去世了,舅妈一直视她为眼中钉,处处看她不顺眼,不顺心。幼小的她在那段童年时光里遭受了巨大的磨难。之后她被送到一所教养方法粗暴冷酷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的慈善学校。
来到慈善学校的第二年却赶上了突如其来的肺结核。当同学们一个个病倒,她慌了,特别是海伦的离去,使她深受打击,这也让她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脆弱与生活的残酷。但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
她背井离乡来到伍勒小姐学校就是为了能够接受更加正规的教育。这个学校与先前的学校大不相同,在这学校里的经历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之后她在桑菲尔德的地方结识了罗切斯特,并有了曲折动人的浪漫爱情故事。她们彼此相互喜欢,在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有一天要结婚了,但偏偏在那一天有人揭穿了他还有一个疯老婆。她听了之后便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深爱的人,沦落街头。在她困难之时,奥利弗向她伸出了援手,并帮她找了一份工作——乡村教师。在这期间,她不仅继承了她叔叔的财产还意外知道奥利弗是她亲戚,并为了报答奥利弗提出了财产平分。
在她回到桑菲尔德时,发现物是人非,听说这里发生了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人压断了胳膊,弄瞎了眼。当她听到这一切之后,痛哭流涕,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她们终于修成正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显然,简身上有着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在听到罗切斯特身受重伤之后却还是义无反顾的和他在一起,这是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光阴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在已逝的岁月里简和心爱的人共同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成为了彼此生活的一部分。《简爱》告诉我们,只要持之以恒的艰苦努力,勇不惧挑战,才能克服困难,到达彼岸。她身上有着永不磨灭的美好心灵,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不正是我们当代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吗?
最后,它阐释了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心。
《安娜卡列尼娜》是文学史上一座无法翻越的大山。托翁的这部作品,我认为是至今甚至未来也是无人能超越杰作。
这部七八百页60万字的鸿篇巨作,将俄国19世纪中期整个社会呈现在读者眼前,全书出场的人物多达150人。
可是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国家不同,政治不同,但你都能在你身边找到这部作品里的人物的影子。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个有各的不同”。这是托翁这部作品开头的第一句话,也是促使许多读者阅读这本书的举世名言。
安娜与包法利夫人的对比是非常多文学爱好者最爱探讨的话题。然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评价。
安娜,这个上流社会的贵族夫人,丈夫大自己20岁,是个政府**,儿子已经八岁了,因为彼此追求不同,这个美丽,漂亮,善良,真诚,魅力四射的女人出轨了,爱上了一名帅气多金的军官伏伦斯基,强烈的爱情让他们走上怀孕、私奔的道路。但最终,对爱情的失望让她走上了卧轨的道路。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一开始我被译者序里面的评价带着走,觉得安娜是个为了爱情敢于对社会做斗争的伟大的女性,因为她美丽、善良、正直、真诚,遇见自己爱的人,不顾社会谴责,勇敢地做自己!说她的丈夫卡列宁是个虚伪、只在乎自己的面子,毫无感情可言的冷酷的伪君子。然而,当我看到安娜生与伏伦斯基的私生女时,卡列宁那痛苦而宽容的样子,我突然对安娜生出了厌恶之情,当时她产褥热,这在当时是死亡率99%的病,在弥留之际,迷迷糊糊中,她把卡列宁的手放在伏伦斯基手上,希望他们握手言和,共同把女儿抚养长大,卡列宁内心的痛苦和原谅。但没想到,安娜活过来了,没死。接下来她跟伏伦斯基带着女儿私奔到了国外,在国外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又回到莫斯科。但是社会舆论的压力让她的女儿没有名分,安娜又不愿意放弃儿子而离婚。等他们回到乡下,过够那种孤独寂寞的日子,她同意离婚时,她的丈夫卡列宁反悔了。再后来,伏伦斯基恢复了社交生活,而安娜被社会排斥,感到孤单、怀疑,于是与伏伦斯基不断争吵、怀疑,最后走向死亡。
看到安娜与伏伦斯基在乡下生活时那种歇斯底里的不安和怀疑时,我觉得安娜是可怜的,也是无能的,这是时代的悲剧,因为她没有独立的人格,以爱情为生命,这样心态的结局肯定是悲惨的。一个女人,以男人为你的全世界,这是危险的,也是不可取的,只能说那个时代的女性还没有独立,只是男人附庸品。
然而继续看下去,看到她自杀前与伏伦斯基的争吵与和好,以及去坐火车前复杂的心理过程,我突然原谅了她,理解了她。一个上流社会的交际花,过惯了奢侈富裕的社交生活,一个花一样美丽的年轻女人,被困在乡下远离社会,情人正常工作交际,在家时间少,难免会心生怀疑。以至于产生用死来使伏伦斯基后悔的报复心理。其实,直到死去前一秒她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书中说到的一点令我非常难以理解。安娜为什么不喜欢她和伏伦斯基生的女儿,也拒绝再生孩子。(也许她像嫂子陶丽一样生8个孩子也许就什么不满或自杀都不会发生了吧。)
也许她根本就不想走到这一步,如果不是因为怀孕她可能会继续维持与卡列宁的婚姻,拥有儿子谢辽查,而只是保持与伏伦斯基的情人关系。
只能说在人生这样的选择困境中,成年人做事要考虑后果。你要情人,你就意味着失去儿子,失去声誉,失去儿子对你的爱。要维护家庭,你必须放弃你的情人(卡列宁已经说了停止约见情人会继续原来的婚姻)。然而这个心气极高的美貌女人总是太痛苦和理想主义,所以最后以死来成就最好的结局。记住那句话“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我常常在想,如果卡列宁后来同意离婚,她与伏伦斯基结婚,重新开始正常体面地社交生活,安娜是不是就能不死。但是可能也不会,她还是会怀疑,还是会分手。也许像她这样视爱情为生命的美貌的女人,做个水性杨花、见异思迁的交际花对她更适合。然而这就不是托翁笔下的安娜。就不是嗜爱如命的安娜了。
我想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的爱情,也许婚姻对爱情更是束缚。记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马尔克斯说“婚姻是一种反人类的存在”
你只能期待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与你性格及 思想协调的另一半,如果你没遇到,也不是你的错。
以上讲的只是安娜这条线。在这部作品里还有另外一条线,就是列文及列文的爱情。
在这部作品里,列文对爱情、对死亡、对宗教、对人生意义的思索,更是托翁深刻思想的体现。这位擅长心理学、哲学、宗教的大文豪,真的很伟大。我想不同年龄不同经历再去阅读这本书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触。这也许就是名著的魅力。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沉重的小说。主人公名为福贵,实则无福无贵。
看完这本书,感觉一切语言在此刻都是苍白与无力的,这本书的阅读是让人恐惧甚至窒息的。
福贵对美好生活燃起过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却终被一次又一次的打破。说他幸运,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说他不幸,他也曾经历过幸福,也曾经历过苦难,并且在经历过一切后仍乐观而坚强地活着。正如那句话所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一部《活着》,让我们体会到时代的更替与社会的变迁。可以想见,在那个年代,像福贵这样悲惨遭遇的底层人民不计其数,福贵只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实例。
生长于和平年代,生活于城市中的我们很难去设身处地地体会福贵的感受,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要坚强地活着。往事随风逝去,只在心中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迹。时间终究还是会让一切变得苍白无力,“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活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多多少少会遇到困难,但我觉得,正是因为艰难,活着才有了深刻的含义。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事物。所以,好好活着,好好生活。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及体会2活着,是无论外界如何起起伏伏,都能保持内心的平稳和乐观。
决定开始读这本书时的自己正深陷自我怀疑,不停的思考人生的意义,一度无法自拔。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下,我开始了读这本书。
起初是冲着书名去的,觉得这本书一定蕴含了很多深刻的道理,像是读完之后就能大彻大悟,生龙活虎,人生焕然一新...然而在读之后,我的这个预想并没有达成。在读这本书的.前几章时,实话说,我曾一度想过要弃书(事实是,我也确实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搁置了2个月),当时主要是觉得自己根本无法在那个年少纨绔的福贵身上找到丝毫的共鸣,也觉得前期他的惨全都是他自己作的结果。但是到后来,当我再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当我不再是带着自己的目的性试图去书中寻找答案的时候,当我开始站在福贵的角度去体会他人生坎坷的时候,我开始感受到了那种作者想要传达的那种活着的力量。
也许活着是福贵在输光家产之后,能够痛改前非,从头开始,把鸡养成鹅,鹅养成羊,羊养成牛的勇气;也许活着是福贵被充军在战场上看到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依旧坚信自己可以活下去的信念;也许活着是家珍即使重病卧床,家里穷困潦倒依旧把自己穿戴整齐,梳洗干净的态度;也许活着是福贵即使食不果腹依旧不埋怨不妒忌努力挣扎的积极;也许活着是福贵看着身边的亲人子女一个个相继去世最后孤身一人却依旧活好当下的那一份不灭的希望...
也许活着很难,因为需要面对很多人的自私自利,事的与愿相违;但活着也很好,即使会遇到坏事,但好事也一定会来!所以,无论外界如何起起伏伏,都要保持内心的平稳和积极乐观,你的感受即是世界,共勉!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及体会3《活着》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走心看完的一本书,对于我这种一看书就打瞌睡的人来说是多么可贵的宝物。
这本书是看着看着就走入了书中,走进了那个年代那个画面。不得不佩服余华先生的写作手法,用着最朴实的话语叙述完这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有时翻开书,想一下子看完,又不想这么囫囵吞枣的看完。刚看完的时候,我心想再也不要翻开它了,太伤感了,都看哭了自己。可是几天过后,又拿出来了,想着下次再回味一遍。所以,这本书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书中以一个老人的角度叙述自己的一生,看似平淡却又波涛汹涌,在已经经历过风雨的福贵眼里那些都过去了,所以它平淡,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这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揪住人心,想要冲进故事里去做点什么。
整本书我的泪点在福贵儿子去世的时候,看到前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因为那些文字叙述得太普通了,我一直加速往后看,看到福贵的痛苦后,才哗啦啦的眼泪直流,带着眼泪进入了梦境,合上了书。
再次翻开,就是我看完了整本书了,故事中一个接一个的去世,我没有再掉一滴眼泪,不是因为叙述得不好,而是我已经麻木了对于这个故事中的死亡。
我除了对于佩服这本书的作者以外,好像还没有太明白整个故事更深的意义,对于生死这件事,是福还是祸呢?故事里的人活着那么痛苦,可能死亡是解脱,而活着总给别人感觉是好的,活着就好,真的好吗?
看到福贵年迈的时候,又觉得活着确实好。
希望下次再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及体会4合上这本书,悲伤已经充斥了我的心灵,让我在泪水中回忆整本书的内容。
主人公福贵年轻时顽劣不羁,嗜赌成性,他并不顾家人的劝阻,最终输掉了全部家产,随之而来的是父亲去世,母亲病重。生活的残酷与窘迫让他彻底从虚无缥缈的梦境中惊醒过来,却又被***抓了当壮丁,他有幸在战场上苟全了性命,得以回家和妻儿团聚,然而不堪的境遇却让苦难继续上演,亲人们的相继离世成为他心中永远的伤疤。最终在暮年之时,只能与一头老牛相守,在一抹夕阳中歌咏人生牧歌。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正是对福贵一生的最佳诠释,听起来是多么的凄凉与不堪。世间的温暖多情,冷漠与困苦让他留恋忘怀,同时也告诉我们该如何去承受巨大的痛苦,其中也折射出眼泪的内涵和亲情的可贵。我的泪水里,有感动,有愤恨,有同情,但更多的是触动我心灵的人生真谛。“活着”,一个如此简单的字眼,无需过多的解释,只要好好的活着,便是最幸福的事。
我觉得福贵是苦难中的幸存者,他心怀勇气与希望两盏明灯,指引着他坚定不屈地走下去。无论是有庆输血时苍白的面孔,还是凤霞被迫送走时簌簌的泪水,一切的不幸都已被放下,从而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福贵用行动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即便坎坷难行,也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最终无悔而去,才算得上是无愧生命。”这就是整本书最本真的道理。
岁月不可以重来,生活也不可以再作安排,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活着。因为我们生而为人,生而为众生!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及体会5上周从同事那边拿过来的这本书就一直在看着,之前刷抖音的时候看到过这本书电视剧的片段,最后是一个老人在夕阳落日下牵着一只老牛。看了这个视频以后我决定去看下这本书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名字叫《福贵》讲述了关于这个老人的一生,当时的感触觉得福贵是一个知足的人,她和家珍都很乐观向上,他们的人生态度是给我最大的影响。
然而看了《活着》这本书,福贵因祸得福,龙二替他死了,这是他的福,被抓去当壮丁最后错过了母亲的后事这个虽然值得同情但是他还是完好无损的回来了最后与家珍和俩个孩子团聚了这也是他的福。紧接着有庆因为替县长的夫人献血而死,凤霞因为生苦根而死,二喜在工地上因施工而死还有最后家珍因为生命中的希望消失而离开,最后是苦根因为发烧生病福贵给他吃黄豆被噎死,这些在人间短暂活着的人都离开了,并且都是一个人送走了,就是福贵。
福贵就是给我的感觉不愿意多生事端,也没有什么鸿鹄之志,只愿意安安稳稳的活着一生,他在文中有句话:不争不抢的活着,就很满足。
而且这本书也正是反应当时那个年代,解放初期人民群众面临的各种苦难,我也问过那辈人的记忆,当时饿死的人特别多,这些都很正常,我又想了一下,福贵他们家的悲惨也是当时社会面临的悲惨,只不过是把他们家放大了。通过这个现实主义的小说讲述了中国解放前后的样子,而福贵作为这个小说的主人公,遇到这些平常人都很难遇到的打击,他并没有退缩而是永远往前看,不抱怨不逃避,只要还有活着的一线希望,他永远活着。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及体会6活着的意义,我觉得不仅仅是敬畏生命,这只是单纯从情感上说。我觉得活着就是活着,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不需要太多的感悟,不需要太多的这样那样的解释。当然不是冷血不是草木,不是这样或那样的诠释。
单从生命的过程来看,每个在现阶段世界存在或逝去的具体都是相似或相同的,但是对于情感和认知,心念和感知,却千姿百态各有己见。如果说活着就是为体验生命的存在感,那么灵魂的重量和精神的力量体现出的行为举止,那就是区分平凡和伟大的重要区别。
所以活着才是美好的,才是崇高的,才是真实存在的。活着还能做自己喜欢的做的事情,还能随心所欲的支配自己的时间,那就是更美好的一件事了。但往往都事与愿违,相差甚远,谁不是尝尽了人世间的苦辣辛酸,谁不是听惯了冷言冷语,谁不是看够了别人的脸色行事,谁不是说着言不由衷,谁不是做着事与愿违,谁不是有苦难言,谁不是……
可是,我们还活着,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我们还活着。虽然不易,但是活着,说是苟且偷生,说是苟延残喘,说是行将就木,说是……。可是还活着,活着就要生如夏花之绚烂,活着就要志存高远,活着就要有骨气,有血性,有担当,有作为。就要尝遍人间的苦辣酸甜,就要走遍人间的大道阳关,就要春有百花秋有月,就要夏有凉风冬有雪。活着毕竟是生命最高的荣誉,既然有幸获此殊荣,缘何不直挂云帆,缘何不鸿鹄之志,缘何不豪情万丈。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正如书中余华所说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来与走都是一首无题的诗,每个人各有自己书写的形式。而能在不容易的岁月里,深情的活着,便是生命享有的最高荣誉!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及体会7活着,真幸运——读《活着》有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的故事。他先是赌光了家产,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在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后,他所有的亲人接连离世,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
余华在《自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我总是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昨日的不公。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他们的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他们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详静美。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临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远去,恋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与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是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芒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
芸芸众生,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
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
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
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伤害我的人我可以原谅,而伤害你的人呢?我怎能原谅?
——题记
在这片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的小说中,我觉得我始终在一种透露着离奇,紧张的浪漫气氛之中,读它让我无比上瘾,也让我明白了爱情的伟大力量。
这篇小说写的是男主被山中主人收养后因为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其实我最喜欢的一段情节是男主与女主之间的爱情故事及最后的结局,虽然悲惨,但十分真实。
凯瑟琳和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相爱后,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最后凯瑟琳嫁给了表弟,导致凯瑟琳十分憎恨。希斯克利夫连带着恨它周围的所有人,就连唯一对她丝毫的表哥哈里顿,她也要恶言相向,使整个山东都弥漫着死气沉沉,充满仇恨,怨怼的氛围,她临死前也不忘爱情,要求葬在旷野内,因为荒原是自由的乐土,是爱情和欢乐的象征。希斯克利夫为了凯瑟琳,为了找到自己的归宿,拒绝进食,选择了死亡,选择了追随凯瑟琳,他认为只有死亡能让他们回到大自然,回到原野荒野中,在荒原的怀抱中得以再次拥抱,生前的遗憾,在死亡后得到慰籍。
他们悲惨凄美的爱情令我动容不已,不禁让我联想到中国史上的梁祝,他们的爱情故事,最后他们都化为美丽的蝴蝶,相依相随。爱情的力量可以超越一切,甚至是最后珍贵的生命,这些在爱情面前或许根本不值一提。
读了《呼啸山庄》,不仅让我看到了凄美的爱情故事,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应该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我们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我们才不会被环境轻易改变,并且在对待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时,我们应该学会宽恕,因为惩罚是上帝的事,我们应该努力活成自己所期待的样子,不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应保持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缺乏智慧的幻想产生怪物,与智慧相结合的幻想是艺术之母和奇迹之源。——哥雅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艾玛(即包法利夫人)就是个充满爱情幻想的人,但由于缺乏理智与思考,她的爱情幻想最终把她拉进死亡的深渊。
艾玛,是一个深受浪漫主义文学影响的富裕农家独生女,原期待通过结婚来实现她的爱情幻想,但丈夫包法利的平庸和无能却使她大为失望。她先后碰到了年轻的实习生莱昂和情场老手罗多夫,渴望在他们身上得到她所向往的爱情和激情,但一个软弱无能,一个对她始乱终弃。最后,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这些人却一个个断然的将她抛弃,艾玛的心灵受到重创而又走投无路,最后选择了自杀。她终于为她的浪漫主义幻想和行为付出了最惨重的代价。
幻想不只是停留在脑海之中,更多的是付出行动。
像张海迪,从小时就高位截瘫,在别人看来她的一生是无望了,做什么都是徒劳的,可她却不甘命运的蹂躏,发奋学习,用镜子反射来看书,最后张海迪以她惊人的毅力学会了四国外语,还成为了硕士、博士!她用行动阐述了幻想变成现实的奥秘。
爱因斯坦,小时被认为是傻瓜、笨蛋,可后来人家不也成为了名誉全球的物理学家了吗!自古人们就有上天、飞翔、探索宇宙的幻想,这在以前看起来似乎不可能,可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飞机、火箭不照样造出来了吗!
可见,无论做什么,努力才是硬道理!古人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即使是幻想,只要努力去实现,就一定能梦想成真!可千万不能像小说中的艾玛一样整日停留在幻想之中,最终走向毁灭。
幻想虽贬,但不努力只怕连一点点念想都将成为奢望。所以,朋友,请让我们脚踏实地地向梦想前进!
俩月时间,昨天上午终于把《安娜·卡列尼娜》看完了,最后列文对信仰善的思想变化过程很精彩,虽然读的时候需要专心致志地理顺每一次思维变化的逻辑轨迹。精彩之处比如谈到到苍穹,我们眼睛看到的苍穹是圆的是有尽头的,但是今天我们却知道它是无穷无尽的。反推,难道我们看不到或是论证不到上帝就能证明神不存在呢?
列文觉得,人活着是为什么,如果不知道答案,那就极其痛苦,即使家庭幸福但是思想贫乏,这算是庸人自扰吗?每个人最终都要埋进土里,都要死,为什么还要干活?“为了跟随上帝,为了灵魂,为了善”,列文自己不断挣扎着信仰的问题,忽然顿悟了,但也只是一瞬间独处时的内心安宁,等到他回到世俗生活还是会跟仆人发脾气,还是会抱怨妻子,还是会对朋友出言草率不考虑别人感受,还是会对哥哥冷落,还是会不开心,但是得知自己向往善,心总是安宁的。
而安娜,就这样毁灭了,是飞蛾扑火、闯开牢笼还是追随欲望、自寻死路?陶丽委曲求全,她甚至有一瞬间羡慕过安娜的生活和选择,最后一边对丈夫绝望一边对孩子抱希望地活着,吉娣迷途知返,当她不幸被福伦斯基抛弃时,痛哭流涕甚至病倒,谁知道过了一年,不幸变成了幸运。她最后算是生活赢家。
个人很喜欢华伦加小姐在温泉治疗酒店的章节,华伦加像圣人,是高架于安娜、陶丽和吉娣三人之上的一个女性角色,头顶上有温和的光晕,她有不幸但是不怪罪任何人,态度像温泉一般温和,藏污纳垢都可以,可以容纳一切,可以让吉娣内心充满光芒。
列文一路的成熟,包括对福伦斯基的态度,包括对生死的态度以及最后对信仰的态度也是一条漂亮的线索。
我认为,即使安娜离婚成功最后和福伦斯基结婚了,她也仍旧有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很明显她非常在乎陶丽和吉娣是怎么看她的吧。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安娜最后的死亡跟列文所信仰的善有冲突吗?跟随上帝的意志,跟随灵魂,但是没有说要跟随自己的欲望,只能跟随自己的善,这是答案?不是跟从欲望尤其是贪欲,唯有从善,那安娜追求爱情是贪欲吗?还是那个时代女性的独立性和冲破无爱婚姻牢笼的警觉性的萌发?托尔斯泰明显告诉大家安娜最后还是不得善终,是否意味着抛开丈夫儿子的纯粹的爱情和善是不沾边的?无论是福伦斯基还是安娜都是悲剧的收尾,甚至他们的女儿最后都给了卡列宁,因为只有跟卡列宁才有姓才有身份。可笑的是卡列宁最后决定要不要离婚是取决于一个神婆一样的兰道巫师的催眠判断,有多少人的命运掌握在一些可笑的愚昧的判断上。
是社会框架舆论造成的悲剧?还是女人自身的醋意以及自尊自大好强加剧的?还是人性的贪欲?或是宗教?或是男权社会的礼法?或是综合因素?无论安娜和福伦斯基当初有多甜蜜有多少次快速心跳,最后还是被琐碎的生活以及不稳定的身份还有醋意和冷淡一次次地吞噬,而女人的无故醋意和男人的冷淡无情貌似又是相互促进的。
不得不叹服托尔斯泰太了解女人了,安娜要的就是爱情呀,是越来越炽热的爱,越来越霸道越来越独占的爱,并且只要爱,但是男人并非如此,男人更向往生活的自由,男人会因为女人过度的爱导致的醋意或是胡思乱想乱了阵脚,随后男人会冷淡会无为,女人会觉得没错他已经不爱我了,他已经爱上别人了,我要报复我要让他后悔,想到的是毁灭。
托尔斯泰太了解女人之间的关系,安娜和陶丽之间甚至和吉娣之间,至少在安娜心目中,是敌对的,是被看成笑话的,女人的自尊是不允许这样的下场,宁可死也不要。
女人之间的关系,似真似假,复杂难辨,书中安娜和陶丽第一次会面,安娜劝陶丽给哥哥一次机会,委屈求安与丈夫和好后陶丽当时真的很爱安娜;随后陶丽听说安娜跟福伦斯基出国了,还是爱安娜的,觉得安娜是很可爱很善良的人,甚至在第二次见面前,陶丽坐马车去看望安娜时,陶丽甚至开始有点羡慕当时的安娜,马车上的陶丽一瞬间很厌恶自己的生活,厌恶生育孩子和带孩子的痛苦,到了安娜住的金碧辉煌的屋子,参观了富丽堂皇的房子和附近的医院之类的建筑物,觉得安娜的生活很光鲜。由于陶丽自己衣服的寒酸自己还曾很自卑,慢慢地陶丽想孩子了,开始有点不认可安娜的这种状态。而当时安娜已经是外强中干,一切奢华的外表都是假象,敌不过内心的痛苦。而痛苦,本来想跟陶丽说的,但是陶丽没想敞开心胸谈,只想回家看孩子,二人没有真正敞开心胸交流。第三次会面,安娜因为和福伦斯基争吵接近崩溃,觉得陶丽是自己唯一的朋友,想去找陶丽诉苦,但是看到了吉娣,看到幸福的吉娣,安娜当场刺激吉娣,说自己见过列文,并且自己很喜欢列文,觉得吉娣得不到福伦斯基所以要了列文,而列文也曾被安娜的魅力迷惑过,示意你吉娣爱的男人都拜倒在我脚下。所以诉苦变成了告别,最后安娜完胜似地离开了。安娜和陶丽的这三次会面,很值得细细体会。女人貌似永远离不开比较。
归结几个问题,列文最后说的从善以及世人不能接受安娜的“非善”是矛盾的吗?或者安娜本身是不值得善意对待的?但是谁又有资格评判安娜呢?也许只有上帝吧。
最后导致了列车轨道上的悲剧,福伦斯基最后策马赶到火车站,一蹶不振,变成了行尸走肉,塞尔维亚战争让他走上战场,觉得有一个理由让自己的生命去耗尽吧。
奥勃朗斯基最后欠债累累,在彼得堡学习了很多男人的洒脱生活方式,即使欠账,但是仍旧花天酒地,他是很多男人的面孔。列文才是少数的吧。卡列宁是冷酷的谨慎的自保的守旧的。
还有华伦加和列文的哥哥柯雪兹夫(具体名字忘了),俩人在树林里差点就要互相表达爱慕,但是男方一句跑题的回话,就已经让俩人知道双方不可能了,一些话那一秒不说出来,就永远不会说出来了。
我喜欢拉斯卡这条猎犬,喜欢列文家的女管家阿珈菲雅,喜欢吉娣的父亲老公爵。当然蛮喜欢列文。
最后插一个对比,列文和福伦斯基在面对别的男人对待自己女人的献媚态度上决然不同,列文是马上把这个男人赶走,而福伦斯基会享受别的男人对安娜的献媚。我觉得选择丈夫还是要选列文。
十多年前在上海谋生,租了一间小房子,买了一个二手的电视机,在这之前我们家是从未有过电视机的,有了电视机就算实现了我人生的一部分理想。
记得有年春节,我在深夜里搜素到一部电视剧《福贵》,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改编的,每天晚上好像连续播放四五级,大约从十点一直播放到凌晨两三点,我看得毫无睡意,越看精神越好,大家可以想象,这电视剧该有多么精彩。当时想过找来这部长篇小说看看,可是又一想,电视剧都看了,小说还能有什么新鲜感吸引我吗?于是看小说的念头就淡了。
后来文学圈子里的一个作家朋友几次跟我提到《活着》这部长篇小说,这就又勾起了我的阅读欲望。刚好一个写诗的朋友开了个网店卖书,看到有余华的作品,于是就买了全套回来,首先就看《活着》。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过长篇小说了,我甚至对长篇小说有一种抵触的情绪,我想我幸好没有当编辑,如果当编辑不得不阅读人家的长篇小说,我想这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有的长篇小说尽管名气已经很大,但是我依然无法读完全本。
但是阅读《活着》的时候,我连续读了几个小时,到了凌晨一点,我依然“活着”(没睡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我读《红高粱家族》的时候好像也是如此。
看了小说,根据我的记忆,改编的电视剧《福贵》,改动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一些。电视剧给我的印象是精彩。而小说给我的是内心深处深深的震撼。读完整本小说,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暖。
福贵生在民国时期,青少年时他过着纨绔子弟的浪荡生活,而正是因为他的浪荡,败了家产,才让他和他的家人逃过一劫,这和我家的经历非常相似,在中国有多少这样相似的家族史?
成为贫农的福贵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相对太平的日子,但是事实上却是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悲剧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次,他一生都在苦难中挣扎。
福贵在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开他去了另一个世界以后,他买了一头老牛来陪伴他,他将老牛的名字取得和自己一样,老牛也叫福贵,然后他为了让老牛安心干活,给老牛假想出了几个伙伴,他们是家珍、凤霞、苦根、二喜。这些名字全都是福贵死去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像牛一样的活着。实际上,牛比他们还好,因为牛不需要穿衣服,也不需要吃饭,它们吃草,不需要耕种就能长出来。
中国农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谁在思考?农民在思考吗?没有,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吃饭,为了吃饱,吃饱以后,可以思考着能否吃好一些。至于别的,对于他们,实在是过于奢侈。而就是吃饱这个问题,从1949年到1978年,对于中国农民都是奢侈的问题。人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那就只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吃饱。我小时候的远大理想就是顿顿有两糙饭吃,大米比包谷面稍微多一点更好的那种饭。
因此农民不能有别的想法,不能有爱好,有了就是不务正业,在那个年代,农民们在相互监督着彼此。改革开放之初,最先离开土地,放弃土地的农民都遭到坚守在土地上的农民的嘲笑,好在是后来的情况越来越好,那些坚守在土地上嘲笑离开土地的人的人也坚守不下去了,最终自己或自己的下一代还是离开了土地。我想这是好事,农民进城开阔了视野,长了见识,改变了观念,大家在一个大环境中公平竞争。但愿过去的苦难离我们远去,永远不再回来。愿农民头上那些特殊的符号慢慢的淡化。愿人人平等的时代快些到来!
我曾读过很多书,其中《包法利夫人》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查尔斯的父母让他退了学,并叫他学医。
随后,查尔斯在多特成为了一名医生,娶了一个名叫迪耶普的有钱的寡妇。因为迪耶普是一个丑陋的老女人,她一直试图控制家庭的一切。她总是抱怨她的一切,问查尔斯要一个剂量的药物和一点爱,查尔斯根本不爱她。事实上,当他去医治鲁奥先生时,他便爱上了老鲁奥的女儿,一个名叫艾玛的年轻女子。迪耶普去世后,查尔斯就与艾玛结了婚。现在,艾玛成了包法利夫人。
如果艾玛就像迪耶普一样,是一个平常的女人,我认为,查尔斯也许能和她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然而,事实上,艾玛是一个美丽的,年轻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在她心目中,她的丈夫应该是英俊,机智,有风度,具有吸引力的。
在她的眼里,丈夫查尔斯并不是一位完美的丈夫。所以当我们知道艾玛最后成了鲁道夫和列昂的情妇时,我们并没有感到万分诧异。但可悲的是,鲁道夫并不是她真正的爱人,列昂也不是。因为购买东西又借了一大笔钱,包法利夫人必须支付八千弗朗西丝。然而,她支付不了这么大一笔钱,所以她向鲁道夫和列昂寻求帮助。但是他们根本不爱艾玛,只把她当成生活的调味料,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助她。故事的结局非常悲惨,艾玛对生活感到绝望,对爱情心死,最后选择了自杀。艾玛死后,查尔斯也出人意料地猝死了。他们的小女儿,伯特,被送往cotton—mill谋生。
当你遇到一个非常爱你,但你却对他(她)没有感觉时,你会选择和他(她)在一起吗?或当你爱的人不爱你时,你会将他(她)栓在自己身边吗?这就是我想和你讨论的,当我读这本小说后。当然,不同的人对于这个问题肯定会有不同的回答。有一种观点是: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勇敢追求,即使她或他不爱你,死磨硬泡,直到她或他答应和你在一起。另一种观点是,既然你爱的人不爱你,那么就放弃吧,看着我们所爱的人能够幸福,不就已经足够了吗?我们无法判断哪个是正确的,但我偏爱后者,如果你追求的人对你就是不感兴趣,无论你做什么,都不可能会赢得他(她)的心吧。就比如你自己遇上一个很爱你的人,但你一点也不爱他,无论他(她)对你有多好,你也很难会爱上他(她)。
在中国历史上,男人的社会地位要高于女人。有些男人会迫使自己心爱的女人和他们结婚。很不幸的是,这些女人没有权利说“不”。我不认为这样的婚姻会是幸福的。他们都不会感到快乐。中国有句古语:强扭的瓜不甜。事实上,如果你读过《包法利夫人》,你就会知道,是查尔斯选择了艾玛做他的妻子。艾玛的父亲—老鲁奥也对查尔斯能够娶他的女儿感到十分的满意,因为艾玛太聪明,不适合做农活。艾玛并没有深入了解过查尔斯,便糊里糊涂的嫁给了他。因此他们的悲剧结局从开始就这样注定了。
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很多人毕生都在寻找自己的真爱。但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遇到一个你爱并爱你的人,是很难很难的。最后,我想说的是,也许只有你经历过了,才会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吧。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
电影以福贵、家珍(福贵的妻子)、二喜(福贵的女婿)、馒头(福贵的孙子)四人吃饭的情景结束,以一种温和的方式终止观众继续了解福贵接下来的人生,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依然会好好活下去,尽管他们可能会因为时代,命运的不幸而失去生命,但是这种继续活下去的念头不会改变。
有人说余华的小说透露出一种悲剧刻意堆砌,可是我在观影的过程中却觉得无比真实。是时代的悲剧,也有命运的不公,更是生命的常理。福贵的好赌使得房子易人,父亲被气得离世。母亲病重却没有医治的物质条件,更盼不到儿子的到来。解放战争后,福贵回家了。家庭的苦难累倒了有庆,偶然的意外令其离世。此后家珍也开始生病。___斗倒了医院老教授,凤霞因生产大出血去世。所幸电影的结尾还是给了一点生命的温存,小说的结尾却也只有福贵和他的老牛一直活着。
刚开始房子没了的绝望淹没着福贵和电影外的我们,但随着生活不断变好和家人的不断离世,我们似乎也觉得房子没了,钱没了再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只要人在,希望就在。人不在了,还得活下去,生活还得继续,还得活着。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霸王别姬,同样是时代的缩影,同样是历史的故事,但这部片子更为生动真实丰富全面地展示那些时代,那些人,那些生活。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能从影像和文字中感受到那些有苦有乐的时代故事,那些过往只能从教科书上看到的只言片语。
我想看完这些充满历史感、充满苦难、充满反思的故事,更令我们了解我们的现在。为什么要铭记历史,为什么要不忘过去,为什么要感恩现在。这真的是一种感受生命的珍贵和充满希望的力量。无法诉说,只能感受。
时代是进步的,但也是充满苦痛和灾难的。无论旁人看来苦难多么不可承受,但是人总能承受下去的,人不是被灾难所打倒,而是被自己所打倒。
在余华(小说《活着》的作者)在给麦田写的序里提到,“”为何我当初的写作突然从第三人称的角度转化为第一人称?现在,当写作《活着》的经历成为过去,当我可以回首往事了,我宁愿十分现实地将此理解为一种人生态度的选择,而不愿去确认所谓命运的神秘借口。为什么?因为我得到了一个最为朴素的答案。《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福贵所受的苦难超于常人,任何一个旁观者都认为是不可承受的,而这苦难其实就是中国人的苦难的缩影。其实苦难落到别人的头上的时候我们往往觉得难以想象与接受,这个人的人生在你心中的代名词基本就被他所承受的苦难所占据。其实真正落到自己的头上的时候,你会发现,人生不仅仅是苦难,总能够挨得过去。
“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可是,通常的情况是,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然而,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它完全可能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王子说的话是一个真理:“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为什么呢?因为最低限度,生命本能会迫使你正视和迎战灾难,不让自己被灾难打倒。"
有时候会觉得历史离我们特别远,其实是我们自己离生活特别远,活在网络上的空洞与数据的繁复中,让我们有时失去对某些纯粹的实在的思考与理解。
历史和现实能让人知道人很渺小,但也很伟大。在灾难前显得无力,但却也在灾难前显得无比珍贵。生命也是,爱也是。
相关启示:电影《切尔诺贝利》《无问西东》,小说《时生》。
第一次读《飘》是在大学期间,那时候不喜欢郝思嘉。可能那个阶段的人生观还停留在善良应该是圣母玛利亚那样的博爱,包容;勇敢应该是在最危难关头体现出来的无所畏惧;女性大多时候表现出来的应该是温柔,和睦,善解人意,而关键时刻却能睿智,坚毅和果敢,就像书中的眉兰那样,所以那时候喜欢的是眉兰。
再次读这本书却被郝思嘉深深吸引,她的缺点,她的优点都那么现实,仿佛她不在书里,就生活在你的身边。她不乐善好施,但是战争的灾难来临时她没有丢弃身边的朋友,孩子和黑奴,带着他们一起逃亡;贫穷和饥饿长期萦绕着的时候,她仍可以把好的被子,鞋子和吃的给最虚弱的眉兰,因为她很清楚彼时彼刻谁会因为恶劣的环境最容易死掉。
她的内心戏十足,做每件事情想到的都是对自己的影响,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是什么,内心常常有诅咒,嘲笑,藐视,哀怨以及嫉妒……可是这样才真实,内心戏这个东西你只是一直努力掩饰,不便公众于世罢了。
大多时候思嘉给人的印象是任性,自私,只爱自己的,可是她的第二段婚姻却是为了保全大家,为了已故的母亲,失常了的父亲以及挚爱的庄园而奉贤了自己。读后感.那时候她已经成长到可以审时度势了,再到后面她做生意,开工厂,赚钱,突破传统,不在意世俗,在乱世穿行,需要的是特别大的勇气和毅力。与老派的南方上等白人相比,她顺应时代,成长的是最快的。
我想思嘉最大的成功并在于别人都在贫穷里沉沦时她可以创造财富,也不在于她可以令那么多男人尽折腰,而是眉兰这样一个近乎完美,那么有说服力的人对她誓死的维护,喜爱和信任。
故事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书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战后的混乱,却没有提到废除奴隶制度的进步意义。反而更多的体现了主仆情谊,忠诚,以及南方上等白人对黑奴的庇佑,这与电影《为奴十二年》描绘的贩卖,殴打,乃至杀戮和人性的泯灭,立场截然不同。
读完这本书之后,趁热打铁,买了优酷会员,想把电影《乱世佳人》再看一遍。232分钟的剧情,只看到了一半就放弃了,不是拍得不好,也不是颜值不高或画面不清晰,一切都很好,只是少了看书时脑子里不自觉出现的一幅幅情景,总觉得演绎出来的不及我想象中精彩。
他们俩在一起,就连撒旦和他的全部人马,也敢于面对。
小说结尾的这一句话深深戳中了我,一路艰难困苦也终于苦尽甘来,一切都归于平静,生活安定幸福,故事的结尾总算是圆满了。
说句实话,前期的压抑扭曲让我心里很难受,几乎看了一半都要放弃了,压抑错乱,绝望迷惘的路似乎看不到尽头,可是最后还是重新阅读,到重新阅读时文章已经开始趋于平和,绝望的日子里好像即将迎来曙光,看到最后心里再没有那种绝望和扭曲,心里也平和许多,要怎么说呢,一切苦恼都会过去的,不是吗?
希斯克利夫,林墩,凯瑟琳,还有小说中所有的人物全都鲜活纸上,虽说艺术化太重,写的有些让人不相信这么一些错乱扭曲的人生活在一起,可是这些人总是存在于各个地方的吧。只不过艾米莉勃朗特把他们聚集到了呼啸山庄,真是让人身心都彻底呼啸了一把,吵闹声恍惚透过几百年的时间从手机扬声器里钻出来一样,久而久之读者和文中人都平和下来,才知道自己经历了一场精神上的洗礼。
爱情,嫉妒心,偏见,执念,仇恨。这些情感纠缠在一起怎么能让人不呼啸?
故事起于嫉妒,偏见和执念把仇恨无限放大,整整一代人的离去才得以用爱情重新温暖人心重塑新生,世事流转,唯有爱一如既往温暖人心抚慰伤痛。
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能与死,死而不能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用这句话来总结他们生死纠缠至死不渝的爱恨情仇正好。
经典就是经典,名著就是名著,必须承认,这是一本好书,艾米莉一生心血的凝聚吧。不过这种书初中时代就让学生看真的合适吗?也会看不下去吧?
故事的结局只能是爱情解救众生,爱情是治愈一切伤痛的良药,万万不能因爱生恨成为下一个希斯克利夫,所以,某人你能对我好些吗?
我念君时如初见,君可思我若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