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度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层层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压力,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告诉同志们哪些事情必须做、认真做,哪些事情不应做、坚决不能做。下面,我就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与大家共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现实需要。《论语·颜渊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讲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贡问怎样治理国家。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子贡问:“如果不得不去掉一项,那么在三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不得不再去掉一项,那么这两项中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粮食。自古以来人总是要死的,如果老百姓对统治者不信任,那么国家就不能存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什么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结合当前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不断发生,一个个大老虎被揭露出来,数量之多、频率之高,令人触目惊心。如果现在我们再不从严治党、铁腕治吏,将有脱离人民群众,失去党心民心、亡党亡国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我们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责任田”。
(二)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去年年底,x在主持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时讲到,x。前不久,省委常委、x市委书记x到我市调研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时强调,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和第一责任”的理念,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市委书记逢会必讲“两个责任”,要求我们带头从严治党,压实管党责任,凝聚党心民心。这些要求,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在新常态下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坚决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坚决拥护,国际舆论也给予高度评价。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也非一日之功。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从我市情况看,在高压反腐方面,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x件x人,比2016年增加x件x人,同比分别上升x%、x%,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x人;在改进作风方面,市委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形成了改进作风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2017年,全市性会议、文件同比减少x%以上,评比表彰项目减少x%,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x%。同时,市委对x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纪律涣散的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对x个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更大;另一方面,也警醒我们,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作风顽疾还未根除,落实主体责任只能更紧、不能放松。在座的同志们一定要头脑清醒、态度坚定、旗帜鲜明,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绷紧落实主体责任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常态。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从总体上看,当前,我们各部门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上,还是在改进作风、建章立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去年,我带队到部分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检查情况看,有的部门“一把手”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角”,对从严治党严峻形势缺乏理性的判断和深刻的反思,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是“实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虚活”,“只挂帅,不出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仅仅满足于一般的口头表态、签责任书,认为这样就算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有的部门班子成员对落实“两个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的责任、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甚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
(二)主体责任不压实。有的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责、不愿负责,未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所承担的责任没有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检查、不督办、不考核,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有的同志习惯当“老好人”,对机关作风建设不敢抓、不敢管,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有的同志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管不住、管不好。
(三)作风建设不扎实。上个月,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对全市部分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些部门存在不少问题,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有的单位费用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四件套”要素不全、公务接待陪客数量超标准、接待费用超标等问题;有的单位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职工补助,将差旅费作为职工福利平均发放,乱发加班费;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账不及时,财务费用跨2个年度报销,财务账目处理不当;有的单位领导列支个人包干经费不规范,单位在采购空调、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大宗商品时未**政府采购手续,报销费用无明细和附件。这些问题,幸好是我们自己发现的,如果一不小心被中央、省委和x市委有关部门查了呢?那后果会怎么样?
出现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自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的。对此,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无论是“一把手”、班子成员,还是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都要为自己把好关,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不要因小失大、心存侥幸。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在公务接待上,要认真执行接待公函、审批单、**、消费清单“四件套”报账规定,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中餐不能饮酒;在公车管理方面,要对出车、加油、修车认真审核,实行节假日司机交车、交钥匙;在差旅费管理方面,不能将差旅费作为工作福利平均发放,科室及领导个人包干经费不能在限额内无原则地报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审核、据实报销。下一步,市委主体责任办将会同市纪委,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者,定期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深化和巩固反对“四风”的成果。
党群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面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背景下,我们的党群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
(一)要增强政治定力。上周,我们都参加了全市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聆听了书记的专题辅导,观看了专题教育片,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关于守纪律、讲规矩,我就不展开讲了。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座的各单位负责人在涉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以“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为标尺,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章,始终与党中央方向一致、号令一致、步调一致。
(二)要健全责任体系。我们常讲,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大家既然坐了这把椅子,担任了这个职务,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概括地讲,就是“党委班子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班子不松手,就是我们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确保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才会形成一个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
(三)要持续改进作风。前段时间,***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两年来,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们各部门的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更加高效,让市委领导、基层部门和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四风”苗头仍然存在,比如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工作纪律松弛、文山会海、庸懒软散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的深度、制度执行的强度、执纪问责的力度。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有意规避制度、违反纪律的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
(四)要坚持率先垂范。各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决不能让腐败之门从自己身上打开,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把手”,既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要经常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提要求、多压担子;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管理机关党员干部,对违纪违规行为,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姑息迁就、护短遮丑,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
(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现在,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只要是本单位出现作风问题、财经纪律问题和腐败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正如习总书记讲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xx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正如***所强调,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我市争创“x”四个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办发电〔2018〕75号)要求,我局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总结,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对今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分析查找。现将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委有关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文件精神做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责任感、紧迫感。今年,结合全县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和全省“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党章和八项规定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查找自身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即知即改台账,排出时间节点,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全覆盖。认真落实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县委、县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全面、责任明确。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协调、科室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打造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实现“两个责任”的全覆盖;成立纪检监察室,相关制度上墙,人员设施齐备,专责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案件,强化源头预防,增强纪律意识,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查摆整改活动。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查摆整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到所分管单位、所联系村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意见》和《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十项规定》,建立了局机关支部与一个基层单位,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联系一户贫困户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过节探望,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深入开展了会议、文件简报数量规模精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改革、办公用房和住房清理腾退、高消费娱乐、出入私人会所“三公”经费开支、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三公”管理办法,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勤俭节约、马上就办的清风正气正逐步养成。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在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等各项制度上做到了严格执行、不越红线,我局的财物管理工作逐年规范,走在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前列,连续两年承担了市对我县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坚持定期到所联系村开展走访活动,通过察民情、解民怨、帮扶贫困户,进一步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了作风,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四)压实责任,狠抓督导问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出勤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规范执法情况等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必查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服务单位、司法所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通报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解决抓纪律作风“一阵风”和中层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以督导抓落实,以问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作风标杆,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五)开展专项整治,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法律服务领域“阳光办案”、“一口价收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查阅档案,回访当事人,及时收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线索,排查风险点,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对发现的窗口单位服务不主动、态度生硬、乱收费、办事拖拉等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号入座,挂牌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开展执业评查活动,重点查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问题,对查找出的服务标准不透明,代理风险不详细告知,收费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推行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公开制度,代理风险告知制度、服务收费出具机打**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度。
(六)明确责任,严肃执纪,切实做好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县委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提出的9个方面的问题,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司党发〔2018〕6号),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进行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督查,抓问责,抓整改,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变工作作风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的差距,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继续整改和加强,如: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个别中层干部对抓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工作中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少数干警对当前上级的新措施、新要求学习领会不到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强,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懒散庸等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服务行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认真抓好督导整改。
下步,我局将以这次专题督导检查为契机,按照领导要求,在查问题,补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各项制度,一以贯之地狠抓执行落实。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强化督查和问责制度的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严格问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廉政谈话制度的预防监督作用,让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桂林交控集团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公司落地生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交控集团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达70余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三严三实”专题常态化教育,不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二)落实制度建设,严抓组织纪律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交控集团结合本企业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力求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
1.精简会议活动,改进会风,各项会议的召开均符合八项规定,一切从简,高效务实,特制定了5项相关制度,如《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每周例会制度》、《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室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
2.厉行勤俭节约,节能减排、杜绝浪费,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三公”经费费用逐年下降。我公司从2014年10月1日起,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仅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生产经营车辆,至今未新购一般公务车辆。
3.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并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制定10项配套制度,如《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务保障用车管理制度》、《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管理规定》等。
(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交控集团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无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丧等突出问题。
按照《关于调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经常、经常抓,常抓不懈。局党委从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时机,对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贯彻措施》以及区委《具体办法》等相关文件反复学、学反复,力争将文件精神吃透、吃准,并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抓好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和“意见”、“措施”、“办法”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局党委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容园林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具体措施。坚持定期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处理。
(二)开展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局党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同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贪”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创作廉政漫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三严三实”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坚持干部带头,切实转变作风。局党委领导班子能够带头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能够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队所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自我约束、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给全局的干部职工树立好的榜样,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对市容环卫工作方面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能够下基层蹲点和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处置预案,妥善解决问题。调研活动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违规宴请接待,不接受礼品、土特产品,不参与娱乐活动。除统一安排外,无违规出席庆典、纪念、论坛等一般性会议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规定,精简会议文件。一是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合并、精简、简短的原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开短会、小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二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经费。加强会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坚决杜绝在风景旅游区召开会议,不举办宴会,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合影。会议现场布置简朴,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坚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规性工作要求、重复性工作指导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压缩则压缩,能精炼则精炼,做到文风简朴,求短求新。四是严格规范文件报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挥中心微信平台上报信息,下发通知和传达会议精神,坚持做到能够在网络传输和网上发布的文件简报,坚决不以纸质形式印发,并严格做到不多头报送、不越级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局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落实意见、措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放假教育之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纪律建设,落实正风肃纪和整治机关作风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响应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在全局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要求在局机关灶用餐做到勤俭节约,不剩菜剩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接待审批程序,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勤俭节约理念,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四是努力节约办公能耗。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六)开展专项治理,压缩“三公”经费。一是严格清退办公用房。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办公用房面积的核定标准执行,按照“调、腾、合、改”原则,第一时间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实事求是,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实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提高了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实效。目前,所有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核定标准。二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车辆维修支出。节假日期间,除必须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交局行办封存,统一停放在局机关楼下。三是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财政支出。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建立了严格的票据“领、发、缴、销”和保管、审核制度,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了“三公”经费的开支。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了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一是规范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办事要请假、登记并及时调整去向公示牌;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上班点名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年初,局机关指派专人赴区委观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对局机关原来的公示牌进行了统一更换,并要求各部门对每天每时的人员去向登记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二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公电脑不得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浏览网页、玩游戏、聊天、炒股、网购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奖惩。把机关效能核查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目标考核奖等挂钩,奖励优秀、先进职工,惩处懒、散、懈、怠歪风。
(八)强化监督责任,加强执纪检查。按照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简称督查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具体督查工作由局纪委书记负责,局纪委牵头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了对党员、干部作风检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同时,局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探索“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项目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审核把关上,并牵头组织力量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严肃责任追究,构建了作风建设的常态机制。
一是在抓作风纪律方面,对基层单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人员纪律松散,自我约束不够现象;
二是少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不多,了解民情不深,听取群众呼声不够,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强,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工作主观能动性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办法举措还不多。
一是形成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新常态。加强八项规定相关精神的学习教育,融会贯通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和干与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并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的新常态。利用节假日之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加强对人事、财物、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四是形成监督检查的新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以及区委《办法》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2014〕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2014年4月3日,**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2014〕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2014〕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 “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1、财务票据问题
2、公司现有车辆x台,对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司配车均符合目录要求,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没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在法定节假日及特定时间段,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车辆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相关车辆统一停放公司使用x地库,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
3、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其中涉及电脑耗材、车辆维修、办公用品等均有往来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招待餐费列支附有被招待人员的名单和规范的审批单据;无烟酒开支情况。
4、办公用房管理问题
5、公司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务制度依法依规通过财务列入符合规定的账簿。
6、公司领导干部的履职待遇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照岗位职级标准发放工资,并依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同时,公司的薪酬待遇仅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无其它津补贴,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7、车辆管理使用问题
8、公司x年度各类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使用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9、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0、“小金库”问题
11、根据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xxx公司对x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纪委“十一项禁令”等情况认真开展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各类专项费用及业务招待费使用问题
13、经过自查,公司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在外出请假备案方面均按纪律要求和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未发现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在今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广大职工群众均反映公司领导干部能做到履职尽责,没有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14、公司现有办公面积x余平方米,领导班子成员x人用办公室面积计x余平方米,其中总经理x平方米、副总经理室x平方米和x平方米。公司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均在标准使用范围以内,无违规租(借)用或者出租(借)办公用房等问题。
15、经过自查,公司未发生任何公款吃喝、组织公款旅游和利用公款送礼等违规违纪情况,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均能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按照《**xx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综合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xx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九看”“七查”内容,重点对xx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开展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整治行动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查找偏差,纠正存在问题,根据xx文件要求,xx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于2020年xx月xx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财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自查自纠的内容以及时间、方法步骤,细化自查自纠、梳理总结、深化整改三个阶段工作任务,认真对标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细落小,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情况
一是在公务接待方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总书记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修订了《xx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了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程序等,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工作。
经自查,我局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存在“隐匿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向其他单位转嫁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装饰及超标准配置家具和家用电器情况,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先接待后审批、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菜肴和酒水、野生动物,公务接待费用长期挂账集中支付”等问题。
二是在公务用车方面。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xx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公务车辆用油、驾驶员管理、违规与事故处理等事项。目前我局有x辆公务用车,车牌号为xx、xx,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存在“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私车公养、占用换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三是在办公用房方面。xx局办公用房位于xx街道xx街xx号,办公用房xx间。我局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严格按照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标准规范合理集约使用,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在保障正常办公需求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不存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品和办公家具”等问题。
四是在工会经费使用方面。我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xx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等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存在“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节假日工会会员慰问品”等问题。
五是在“禁酒令”执行方面。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项逐条对《xx市关于全面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狠刹不良饮酒风气的规定》文件进行深入学习,明确纪律“红线”,扎紧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从“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和“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着手,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苗头问题纳入“四项谈话”的重要内容,强化纪律约束,建强制度“防线”。经自查,我局工作人员不存在“利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执行任务、交流学习、检查指导、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中饮酒,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含非工作日加值班)饮酒”等问题。
六是在费用报销方面。一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附件,确保每一份会计凭证的附件完整,严格执行支出单据的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出纳、会计、审核实行岗位分离;二是规范票据审批流程,层层审核,层层把关,所有支出单据由会计初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才由主要领导审核,对签字不完整、审核不规范票据不予支付、报销。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将违规支出移花接木列支其他费用报销问题,将购买烟、酒或到景区景点游玩等费用变换品名报销”等问题。
七是在津补贴发放方面。当前,我局共有在职在编财政供养人员xx名,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通过区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手中,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进行发放。我局从未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自定‘土政策’变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自降政策适用标准扩大福利享受对象范围”等问题。
八是在**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xx省纪律检查委员会xx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经自查,未发现“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不规范,大操大办或少报多办”等问题。
九是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党委具体实施办法方面”的问题。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方面自查情况
一是在预算收支管理方面。我局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经自查:
1.对于xx行政执法处罚款等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等使用”等问题;也不存在“以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不存在“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等问题。
3.不存在“违规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
二是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经自查,不存在“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三是在资产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对资产进行登记、管理、使用。经自查,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奢侈浪费”“在资产管理环节也不存在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的违规问题。
四是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经自查,我局严格设置会计账簿,不存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来执行,不存在“会计造假行为”。
五是在财政票据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经自查,我局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
六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面。经自查,我局不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对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存在“因规划滞后导致资金下达不及时”“在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与脱贫无直接作用的项目”“超范围使用扶贫项目管理费”“超投资计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挤占、挪用、拉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
七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方面。积极配合挂包的xx街道xx村委会开展好工作。
经过自查自纠,虽然未发现我局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但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今后日常的提醒、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不走样,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我局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