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2、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5、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6、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7、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8、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10、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11、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12、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系列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2015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
(一)整治会议文件简报多的问题。
1.减少会议活动,改进会风,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举行的各种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要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2.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
3.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庆祝活动,单位一律不发贺信、贺电。
(二)整治“三公”等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严格规范财经纪律,严格基本支出,增强预算管理刚性约束,严控追加预算,严肃查处隐瞒、滞留、占压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
5.坚决整治私设“小金库”,坚决整治报销超范围、超标准等行为。
6.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合理安排食宿和用车,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7.完善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规定。
8.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
9.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
(三)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11.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纠正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只调查、不研究,重过程、轻结果;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纠正频繁检查、多头检查,以收费代管理、以罚款抵收及粗暴执法行为;纠正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纠正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整治形象、政绩工程问题。
12.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反对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五)整治脱离群众行为的问题。
13.着力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自我膨胀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问题最突出的地方,接地气、通下情,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问题。
15.加强乡、村、社三级政务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建设,对服务事项全程监督、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16.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实纠正一些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慵懒散慢、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为民办事过程中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
(六)整治扶贫保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7.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全程监督,坚决纠正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建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严肃查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截留、挪用特别是贪污、侵占问题。
18.坚决纠正社会保障资金兑付不及时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有效。
19.坚决纠正城乡低保中搞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等领域的违规操作问题,农机具购置补贴、粮种补贴等领域的弄虚作假问题,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领域的优亲厚友问题。
20.坚决纠正采用多报、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落实、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确保惠农政策的严格规范落实。
(七)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构成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泛、监管难度较大,疏于管理必然导致流失浪费严重。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具体的管理责任,保障和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从源头预防“三资”腐败。坚决纠正私分、转卖、违规处置“三资”的行为,对侵吞集体收益、贱卖乡、村级财产和资源的依法严肃处理。
(八)整治教育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
22.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严格规范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低教育领域腐败风险;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大对以择校费、赞助费、辅导补课费、资料费、营养费等名义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校园成为教书育人的一片净土。
23.坚决纠正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收受“红包”,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的收受贿赂行为,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把惩治医疗职务腐败作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合法利益。
(九)整治各类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4.从招标投标、工程审计、环境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完善监管制度,发挥严格管理的防范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环评违规“开绿灯”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十)整治食品药品制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5.把监督管理贯穿到材料来源、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各个环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确保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十一)整治司法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26.整治个别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把权力当作攫取利益的工具,以案谋私、贪赃枉法、收受贿赂。
27.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工作标准,优化职权配置,强化履职监督,防止出现有案不立、应拘不拘、应诉不诉、有罪不追究,利用职权影响执法、干预司法、套取案情,以罚代法、选择执法、降格处理等问题。
28.坚决防止和排除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十条规定”,身体力行净化司法执法环境。
(一)自检自查。各村、各单位利用两个月时间组织本村、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作风自检,通过正面教育、反面警示,开展党纪党风和道德品行教育,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查改并举。
(二)排查自纠。各村、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村、本单位是否存在作风问题进行排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作风问题,并将具体整改措施上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三)联合检查。乡党委、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便民服务点、各单位工作作风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日常考勤、会议纪要、财务管理、扶贫保障、“三资”管理、项目建设、食药管理、司法执法、实名投诉、举报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执行情况等。
(四)明察暗访。由乡纪委对行政审批等群众集中的重点行政领域、重点环节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破坏经济环境,公开通报、典型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五)信访受理。乡纪委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查处、及时回应。乡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43-3279039。
(一)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工作责任。要注意发挥单位、村社职能优势,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任务,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要讲求方法,把握好尺度,做到依纪依法。同时,要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整治工作有关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党委是抓好本村、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实行“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机制,对当事人严肃追责同时,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委主要领导分别追责。
(三)做好汇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记录,坚持每日汇总情况,报告乡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紧紧围绕公司党委年度总体部署和任务目标,立足公司当前发展实际,以加强公司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建设“纪律严、效率高、作风硬、形象好”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结合当前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实际,以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为抓手,有力解决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纪律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公司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工作举措:
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
机关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公司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延长地产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延长地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工资支付》等制度,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明确专项整顿活动的目标、举措及具体要求,准确理解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从思想深处理解劳动纪律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强化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和爱岗敬业情操。
抓好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
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重点围绕迟到早退,不按时上下班;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离岗办私事;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玩手机、打游戏;不履行请休假手续,长期不在岗;下班不关电脑、灯、空调、门等问题,逐项对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做好登记、核实、汇总,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分类分清情况,严肃进行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实效
纪律作风整顿办公室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劳动纪律中存在的请假不履行手续、长期不在岗,早退、迟到、外出不登记,越权审批、下班不关工作电子设备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建立管理台账,留存工作记录,视情节不同情况,将监督检查结果与机关部门季度考核和基层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具体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作为干部职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根据违反纪律作风情况,将处理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oa、周例会等形式进行通报。
抓好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以本次劳顿纪律整顿为契机,在认真总结和提升的基础上,完善请销假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和程序,健全考勤登记制度,建立外出登记台账,规范外出登记程序,建立日常监督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本次专项整顿成效常态化。专项整顿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效和工作经验方法,形成汇报材料,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工作要求:
要加强示范引领。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切实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请销假、上下班签到、出差等考勤管理制度,不断营造良好的纪律氛围。
要注重全员覆盖。公司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顿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活动扎实推进,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转变公司整体的纪律作风。
要强化督查力度。公司专项整顿小组办公室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走形式,不重实效。随机对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专项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于不抓不管,整顿活动走过场,问题依然存在、职工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将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畅通信息渠道。整顿领导小组设立劳动纪律整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禁止通风报信等情况发生。劳动纪律整顿办公室举报电话:029-8876646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深入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
全局学习教育活动部署,决定在局机关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总体部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建设法治民政提供坚强保证,推进全县民政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规定、发展党内民主、加强自身建设。时刻用党章规范自己,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真正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大力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促使局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规定,重点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治“庸”。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不思进取、能力平庸,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重点工作项目落实不力,执行力较差;不讲政治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变通,不讲正气讲和气,不讲实效讲实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躲事怕事,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
二是治“懒”。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效率低下,失位缺位,对歪风邪气不敢较真,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官气十足;处理工作拖拉敷衍、得过且过,执行公务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冷言冷语;深入基层走马观花,以点带面等突出问题。
三是治“散”。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混乱、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编不在岗,出工不出力,工作时间迟到早退、遛岗、上网炒股、玩游戏,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工作日午餐时饮酒;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参与**等突出问题。
四是治“浮”。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贪图虚名、心浮气躁,忙于迎来送往、乐于接待应酬;政治敏感性不强,是非判断力不够,传播小道消息,网上乱发帖子;学习的自觉性不强、钻研的主动性不够,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突出问题。
五是治“私”。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贪图私利,乱用审批权,看人定事,看钱办事;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亲属朋友托关系、走后门、办私事;找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从工程项目中捞好处等突出问题。
六是治“奢”。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中违反相关规定,奢侈浪费;会议过多、规模过大、标准过高、滥发纪念品;文件简报、检查考核、庆典研讨等活动过多过滥,浪费财政资金等突出问题。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一8月20日)。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六个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股室、局属单位要重点查找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个人要重点查找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宗旨意识、群众意识、自律意识等方面查找思想根源。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21日一8月31日)。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行,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内容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剖析、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一9月10日)。根据每位干部的自查整改情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出台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准则和工作流程,把管理的漏洞堵死,把变通的可能消除。根据各自工作特点,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施绩效考评,责任具体到人,质量标准明晰,奖罚公正分明。以实绩评价人,以实干选用人,以担当考验人,以正气鼓舞人。
二是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对行为规范、职业操守、工作纪律、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等,逐一明确自律红线,逐一明确惩戒措施。
三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守“定点接待,严格标准,总量控制,按月结算,限额支出,厉行节约”规定;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公车私用。
四是健全精简会议和文件制度。建立会议经费管理制度,会议审批归口把关制度,会议发言限时管理制度;建立文件制发归口把关制度,推行无纸化办公、文件网络化传输。
五是健全学习考评制度。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学习缺席补课制度,学习量化考核制度,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定期测评制度、综合业务素质与提拔使用挂钩制度。
六是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失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工作轮岗交流制度等。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一9月20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看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普遍受到教育,各项制度是否真正有效落实,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理念是否显著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是否明显提高,影响民政工推进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纠正,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是否形成。把整改方案、各项制度、公开承诺等内容,通过单位网站、办事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和评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公开栏、局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成效,公开出台的制度措施,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整治措施不力、工作拖拉滞后、作风问题突出的股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加大整治力度,实行限期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等。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督查中发现或被实名举报的违反机关作风问题,要快查快处,层层追责。情况属实的,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发现两次以上违反机关作风问题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