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局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区创卫目标全面完成,经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省创卫调研专家组指出的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科学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遵循谁负责、谁管理、谁整改的原则,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区住建局创建四川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州住建发„20xx‟58号)要求,各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扎实抓好所负责区域的整改工作。
局城建科牵头,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完成城区人群集中区、主要街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专栏布局和设置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对健康教育专栏、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内容进行更新。
区规划局协助区商务局完成农贸市场的规划;局城建科和区市政工程处协助区商务局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
区市政工程处牵头,局城建科协助完成老城区破损道路的调查摸底及实施改造;协助街道办事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硬化和改建工作。
区监察大队和局建管科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和市住建局抓好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护栏、工地内部厕所、食堂、浴室,规范建筑工地材料堆码及降尘工作。
区环卫局要严格督查建筑车辆不抛、撒、落泥土,保证道路清洁。
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整改规划。
各责任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责任第一人,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整改区域动态管理台账,并制定整改形象进度表,实行限时倒逼制,确保整改任务尽快按质完成。此项工作务必于4月28日前全面完成并报局五创办,确保整改工作尽快进入实质阶段。
三、多方协调沟通,增强整改合力。
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必须加强同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以增强整改合力。特别注重加强同区卫生局、工商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等行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创卫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创卫工作互助机制,合力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务必于6月15日前全面完成。
四、加强跟踪督查,力促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各责任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对承担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局创卫办按照各责任单位整改形象进度表严格跟踪督查或复查,对连续两次未按时完成整改阶段任务的,将严格问责。
1、奏《国歌》;
2、再次清点人数,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3、宣布开会;
4、宣读乡镇(园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候选人作竞职演说;
5、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6、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下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7、清点人数;
8、向各党小组通报会议的筹备情况。
9、上级领导讲话;
10、投票,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封好,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党员逐个投票;
11、工作报告;
12、做好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13、讨论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14、②准备会议材料:上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大会主持词;选举大会议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票等。
15、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介绍划票事项,党员填写选票;
16、召开党支部会议,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17、下发召开会议通知(逐人书面通知)。
18、①配合乡镇(园区)党(工)委对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筛选、考察和任职资格审查。
19、奏《国际歌》,散会。
20、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21、③做好宣传发动。
22、计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众开箱清点核对票数,统计结果;
1、四、制定规章制度,保证创卫顺利进行
2、三、加强健康教育,搞好卫生工作。
3、组织职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道路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义务劳动。使职工的城市卫生、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交通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项目部创卫工作在全面抓紧抓好的基础上,重点是抓好健康教育工作。项目部将健康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使我项目部周边环境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5、项目部领导对创卫工作十分重视,把创卫工作摆上了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使我项目部认真、扎实、全面、有效的开展创卫工作,我项目部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项目部要求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开展工作,做到有目标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表彰,同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位职工。
6、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7、通过不懈努力,项目部的健康教育工作基本达到了标准要求。我项目部将以我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继续开展创卫活动,加大创卫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创卫意识,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做出积极贡献。
8、一、项目部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9、项目部对创卫工作非常支持。领导经常过问、指导创卫工作。本年度每周安排环境卫生大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十多次全项目部个人卫生检查,几位领导带头行动,并积极落实、检查。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并责令当场改正。
10、创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但仅靠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把项目部员工真正发动起来,形成全面动员、全体员工动手的态势,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创卫工作的落实,保证创卫工作的持续发展。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做法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能了解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11、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材料,使广大职工对创卫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又把这些知识带入家庭,影响他人,服务社会。
12、为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有效的进行,规范广大职工的行为举止,我项目部创卫办领导小组充分考虑了本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如《卫生打扫检查制度》、部门量化考核制度等,项目部把这些制度纳入于日常管理工作中,与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3、举办卫生健康知识讲座。以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创建卫生城市宣传,并开展相互监督活动、争创卫生标兵及创建文明卫生部门实践活动。
14、强化了舆论宣传。充分利用项目部健康教育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员工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二、目标任务
2、迎接验收,接受考核阶段。做好整理初验的汇报材料,查漏补缺,迎接验收。
3、检查督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邀请县、市爱卫办成员莅临指导,针对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4、层层营造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卫活动是关键。要建立健全群众“创卫”组织,各单位层层发动,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 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确保创建工作氛围良好。
5、(六)切实抓好疾病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严格做好甲、乙类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和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计划免疫的各项工作,使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 95%以上,重点做好流动儿童的计 划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活动, 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 。
6、明确职责、协调联动。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各办(站)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镇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7、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开展“环境整治”、创建“文明乡镇”、“环境优美乡镇”等活动为契机,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深化农村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推进农民健康教育 活动,健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文明富裕和谐”赵石畔镇。
8、为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迎接四城联创的考核验收,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
9、开展机关、学校幼儿园、企业、医院等单位“卫生单位”创建检查评比工作。建立爱卫会组织,开展评比和健康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做到绿化、美化、垃圾日产日清,无“四害”孳生场所,污水、污物统一无害化处理。3、加强河道卫生管理,重点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强化镇区及乡村道路沿线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沿线无成堆垃圾。
10、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镇、村(居、企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统一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期疾病特点,每月定期更换内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向村(居)民、单位职工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教育覆盖率分别达到 80%、85%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 100%。
11、(三)努力搞好环境卫生。1、开展“卫生村”创建检查评比活动。各村建立和健全保洁队伍,垃圾及时清扫和清运,并做到无害化处理;村内道路硬化,大力加强道路两旁绿化工作。
12、(二)健康教育 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
13、四、工作要求
14、一、指导思想
15、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对照《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逐条抓落实,凡是已达标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没有达标的项目,在下步工作中作为重点,下大力气,采取过硬措施,尽快达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具体要求是:
16、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 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落实分管领导 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7、准备阶段。成立响水镇镇卫生乡镇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8、(一)爱卫组织管理加强和完善村、企业爱卫组织网络, 镇爱卫办有专 (兼) 职人员,村(居、企业)有负责爱卫工作的村(居)班子成员,做到 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创新,工作经费落实,档案资料完善。
19、(五)大力加强食品卫生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个体饮食店、食品加 工厂食品经销店的监督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餐饮、副食店,做到店内环境卫生清洁,基本无蝇、无腐败变质原料和食物。
20、实施阶段。各单位落实各自创建任务,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创卫工作台帐资料,大力推进“创卫”各项重点工作。
21、(四)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专(兼)职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由镇爱卫办的指导下,切实抓好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1、灭鼠工作。积极开展春、秋两季药物突击灭鼠并做好鼠密度的监测活动,进一步落实防鼠设施,彻底消灭鼠类孳生场所和鼠迹。2、灭蝇、蚊工作。在 4 月14 -18月对外环境进行药物喷洒灭蚊、 蝇活动,重点是抓好垃圾、粪便处理和控制积水为重点的孳生地清理等关键环节。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垃圾容器做到密闭,定期冲洗。 3、灭蟑螂工作。7—9 月,开展统一灭蟑活动,要广泛发动村民, 开展堵洞抹缝,搜捕蟑螂,消灭蟑类栖息场所,在此基础上开展药物消杀,控制蟑类繁殖。
22、三、工作步骤
1、三、换届要求
2、(六)向区工商联报送选举结果及相关材料,由区工商联备案。
3、一、指导思想
4、作上届街道商会工作报告
5、(一)街道党工委研究、部署商会换届工作
6、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7、街道(行业)商会选举大会到会人数须超过会员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得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且得票多者当选。
8、通过会议议程
9、街道(行业)商会选举工作采取协商推荐和民主选举的方式进行,经街道党工委和区工商联党组协商研究候选人人选。
10、候选人条件:①政治思想好,所经营的企业为地方经济建设有较大贡献。②有奉献精神,热爱工商联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③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反映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意见、意愿和诉求。④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有一定经济实力。⑤街道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11、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要占80%以上。
12、(二)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13、(二)由街道商会换届领导小组酝酿、考察商会领导班子提名人选,报街道党工委确认。
14、自6月1日至8月31日,确定各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各街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15、--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
16、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成立街道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17、通过商会章程
18、二、基本原则
19、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
20、(三)商会领导班子提名人选报区工商联党组审查,由工商联审定后,确定商会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21、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任期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届中增补。
22、(一)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设置原则
23、讨论、决定商会组织机构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职数配备)。
24、各街道确定《街道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工商联审定。
25、街道(行业)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必须由李沧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
26、(三)换届时间要求
27、审议通过《街道商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8、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设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一般为3至5名(按非公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而定)、秘书长1名。
29、宣布选举结果
30、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按照“健全组织、配强班子、夯实基础、做好服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促进街道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宜居幸福新李沧做出贡献。
31、四、换届流程
32、报告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33、5月20日-5月31日,召开街道(行业)商会换届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
34、(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5、领导讲话
36、--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
37、(四)向区工商联提出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
1、——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2、(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3、(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4、——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5、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6、(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7、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8、(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9、(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10、(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12、(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3、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14、(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15、(6)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16、(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17、(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18、——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19、(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20、(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21、(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22、(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23、(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2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25、(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26、(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27、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8、(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29、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0、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31、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32、(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33、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4、(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35、(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36、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37、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38、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9、(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40、(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41、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42、(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4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4、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45、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46、(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47、(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48、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49、(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0、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51、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52、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53、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章程》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54、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55、(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56、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7、(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58、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59、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1、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2、(一)选举准备
3、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4、(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5、(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6、(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7、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8、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9、(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10、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11、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2、(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13、(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14、(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1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16、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17、(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18、(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19、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20、(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21、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22、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23、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24、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25、2022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26、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7、(三)总结收尾
28、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9、(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30、(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31、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32、(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33、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4、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5、(二)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