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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业安全发展方案一 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精选3篇)

时间:2024-12-20 11:53:30 作者: 字数:15418字

第1篇:化工业安全发展方案一

为进一步推动我居产业富民工作,促进我居产业多元化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提升,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居经济发展规划。

有个xx自然庄,xx个村民小组,xx人口数,耕地面积亩,我村主要产业有蔬菜,桃园,梨园,木板厂房等。养殖业主要有温室鸡,小型猪场。

努力发展扶贫厂房等,我居打算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打造我村的一个特色产业,在扩大产业经济的同时,我们也为农民供给科学的种养殖技术,提高收入成效。鼓励农民进取投身于扶贫厂房的建设队伍,提高农民进取性及觉悟性,鼓励农民把产业做大做强。

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村人才,土地,环境地理优势,合理引导农户改变发展思路,经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多元化提高,加大扶贫厂房的发展力度,扩大知名度,做大做强果林园,木板厂,扶贫厂房等产业。做到有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

今年,在原先的扶贫厂房建设上,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建,将扶贫厂房的墙头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同时,我居计划今年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壮大团体经济,提升村团体经济收入。此外,争取项目,对于我居的环境整治和小广场建设,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加大劳务技术培训输入,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上级领导部门,加大职业技术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扶持工程力度,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种致富门路,实现靠自身脱贫致富。

第2篇:化工业安全发展方案一

1、抓好生态经济建设。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八项农业生态经济工程(即自然生态保护工程、生物种子工程、畜牧业、渔业、农村环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有机)食品经济工程)。同时着力培育“一村一品”经济和主导产业,逐步做大做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抓好现代农业发展。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型美好乡村为核心,推进生产经营产业化、农业技术集成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基础设施配套化、农业服务社会化。积极引导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由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农业利用方式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抓好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继续实施“451”工程,围绕全区乡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聚落与建筑文化、乡村人文活动、民俗文化、乡村产品与工艺、乡村景观意境等,着力打造江南田园和山乡独有的“青山、绿水、梯田、人家”的乡村景观意境。加强统一规划,明确特色定位,加快形成以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观光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格局,建成一批“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为主题的特色农庄。

4、编制规划方案。以镇街为单位,编制《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筛选确定编写若干个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5、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城乡一体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率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水平,推进农村节能工作,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同推进农村路网、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以及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建立农村卫生保洁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线成片整治;协同开展村庄绿化,村居绿化率达到40%以上。协同抓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配套、污水处理、道路硬化等工程的实施,打造具有特色的美好乡村风景。

6、抓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统筹培训机构、项目资金、师资力量,开展新型农民培训,让受训农民不仅仅只是种、养技术的提高,尤其是将年富力强的农村劳动力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之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和领路人。

7、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8、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为根本要求,强化规划引领,抓好村级产业发展,注重生态优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村美”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9、从2014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24个左右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重点村,抓点示范,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到2016年,全区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重点村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10、编制项目。以镇街为单位,对已被列为年度实施的产业发展重点村,编制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书。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将所有能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向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倾斜。同时,建立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库,做到有的放矢,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美好乡村建设。

11、强化督查指导。坚持“半月一走访”、“一月一调度”、一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或观摩会(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整改;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谋划安排下步工作。

12、严格考核奖惩。将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年初安排工作目标任务,年底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奖励或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全力推进全区美好乡村建设。

第3篇:化工业安全发展方案一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注:名单附后)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16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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