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局,由税务局作为纳税依据,税务局有义务对个人财产高度保密,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严格控制大额存取款的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情况报送税务局;
2、50年来,我们是靠广大老百姓的勤俭节约的美德和高储蓄率才支撑起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和发展。发展储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于储蓄保密性,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为“怕露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老百姓怕露富,xx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趋利避害,很费思量,这是我们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第二,推出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将退出银行储蓄,一部分深怀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这种存款下降必然首先冲击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历史、背景和存款实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过份提取将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压力,所谓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突冗出来,由此冲击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3、储蓄存款加快增长现象下掩盖了触目惊心的社会财富转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总额(本外币全折人民币)达6.3万亿元。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1987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仅3073亿元,1992年突破1万亿元,1994年突破2万亿元,t995年突破3万亿元,到1998年末更是达5.3万亿元,而仅仅半年,1999年6月末已达6.3万亿元。1992年以来,我国gdp增长率虽然走上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从92年到98年,算术平均数也仅10.76%,gdp的增长与储蓄存款增长不同步,这说明两点,一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过份向个人倾斜。二是有些个人收入已经不来源于国民收入,而是直接来源于国有资产的流失;
4、要促进支付手段的票据化,为财产登记和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尤其是个人帐户要普及支票转帐业务,票据清算要实现电子化、即时化、通存通兑化,切实提供“随时、随地、随意”的个人转帐业务,逐步改变传统的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
5、因此,减轻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负面影响,关键要做好以下三点:
6、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7、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8、税收征管困难,偷逃税款严重。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条件下,能偷逃税赋成了个人的本事,对不少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逃税倒成了其义务,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约在0.28%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过多,根源在于我国的现行储蓄存款制度根本无法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民的信用体系,不能明确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无法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使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9、反对xx。某些地方基层机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比较严重,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使干部更容易掌握居民的家底,因而更容易有的放矢治理“三乱”效率更高。因此对基层干部要加强知法守法教育,严惩“三乱”,对xx,侵犯存款人利益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0、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如“保密法”、“个人财产保**”;
11、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妨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1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公安、法院、纪检、审计等执法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严格保密。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控制好执法机构对个人金融财产查询、冻结、划扣的权力;
13、以现有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14、使我国的相关调整政策无所适从,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针对我国内需不旺、消费疲软的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连续下调利率、鼓励消费信贷、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刺激教育消费等等,但这些政策实施效果很不明显,为什么?因为储蓄存款记名制掩盖了贫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机构很难对症下药,对少部分暴富阶层的人士来说(据非官方资料,这部分仅占存款人数7%的阶层控制了约60%以上的储蓄存款总额),收入只是数字的增加减少,钱对他们来说几辈子也花不完,该有的都有了,因此他们对刺激消费的政策很麻木;
15、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建立起来。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切经济关系要靠信用来维系,没有好的信用制度,就会产生“交易冷淡”和“投资锁定”现象,由于互不信任,交易方式会向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银行惜贷、企业惜投、个人惜借”的悲观情绪弥漫,造成经济活力日益下降,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当然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内容,但储蓄暑期实习报告存款实名制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16、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xx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在国内,xx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不仅为广大客户所信赖,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海外,xx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被《财富》评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
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xx银行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
(二)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银行的储蓄业务,如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等;银行的对公业务,如受理现金支票,签发银行汇票等;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如贷记卡的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等;联行业务;贷款业务等。
(三)了解银行会计核算方法,科目设置与账户设置,记账方法的确定等。区别与比较银行会计科目账户与企业的异同。
(四)总结实习经过,并填写实习鉴定表,写实习报告。
总的来说xx银行的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全面的,它具体规定了职员的操作规范及行为守则。
其次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现代银行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已不仅仅局限于储蓄及放贷,与此同时,现代银行的服务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交保险,充话费,交罚单,买基金,炒股票,外汇,理财……夸大一点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银行办不到的”。
下面谈谈我在农行的工作经历,开始几天主要是跟在指导老师后面看,看指导老师具体怎么操作,大概看了3天,了解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全套流程,由于农行有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并且我非农行人员,是不可接触现金的。所以刚开始我的任务就是指导客户填单子等类似于大堂经理的工作。
然后,我开始学习储蓄业务。现在,xx行储蓄业务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挂失、解挂、大小钞兑换,、受理中间业务等。凭证不再像对公业务部门那样在会计之间传递,而是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但是每个柜员所制的单据都要交予相关行内负责人先审核,然后再传递到上级行“事后稽核”。而学习柜员间每天交接工作时的对账是必不可少的,对账时除了要核对现金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看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缺失,传票是否连续等等。而柜员间对账也是很有程序的,一般先清点现金,然后再是清点重要空白凭证如存折,银行卡,存单等。
经过三天时间的学习后,我开始学习银行的会计业务,即针对企业的业务。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我实习的银行设备不是很跟得上科技的进步,还使用的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入帐时间的问题。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入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入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与央行直接接触的省级分行才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调拨资金、存款准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央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些数额比较大的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等于5万元)要登记大额款项登记表,并且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取。
负责记帐的会计每天早上的工作就是对昨天的帐务进行核对,如打印工前准备,科目日结单,日总帐表,对昨日发生的所有业务的记帐凭证进行平衡检查等,一一对应。然后才开始一天的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入,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方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收款提入的支票进行审核,加盖“收妥抵用”章,交予复核员录入计算机交换系统。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打印“流水轧差”,检查今日的帐务的借贷方是否平衡。最后,轧帐。这些打印的凭证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看科目章是否盖反、有无漏盖经办人员名章等,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行进行稽核。这样一天的会计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
关于信用卡业务。信用卡按是否具有消费信贷(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与借计卡。信用卡又按持卡人是否向发卡银行交纳准备金分为贷计卡与准贷计卡。贷计卡是银行授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无需预先交纳准备金就可在这个额度内进行消费,银行每月会打印一张该客户本月消费的清单,客户就可以选择全部付清或支付部分,如果选择后者,则未付清部分作为银行的短期贷款以复利计。而准贷计卡则是交纳一定的准备金,然后银行再授予其一定的消费额度的一种信用卡。借计卡是没有透支功能的,但可以进行转帐结算,存取,消费的一种卡;并且这种卡不需要复杂的审核过程,只需要在现场填写一份申请领用书即可马上领到借计卡。信用卡还可以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与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与普通卡。
银行贷款业务。由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中小企业融资难,尽管央行一再出台有关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方案,但是,在各个银行内部都有严格的控制。农行也是如此。所以,银行目前也投入了个人贷款领域。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并不是直接将款贷给个人,而是与商家签订一定的协议,其实是将款贷给商家,然后商家把商品卖给个人,个人再还款给银行。银行在与商家签订协议时,审查商家的证件是否齐全。而个人要向银行提供有关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一般都是以购买的标的物作为抵押,最常见的就是动产抵押(如汽车贷款)和不动产抵押(如住房贷款)。信贷部门实行的是审贷分离制,就是进行贷款客户开发与具体发放贷款,审核贷款可能性的工作人员是各司其职的。
我认为改革就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改革小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竞争机制和薪酬考核机制,能够调动人的积极性。在改革中,同时要注意成本效益原则,还要注意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目前,银行由行政管理向经营管理转变,各银行纷纷开展应用及管理系统的开发建构,表明银行信息化建设重点由综合业务系统扩展到管理水平的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由原来的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过渡到提高经营决策和综合管理水平,由于农行本身对管理的认识起步较低,较晚。因此,出现了众多管理上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化的实质是管理中深层次的内容用到信息化的过程,必然涉及流程改革,涉及各管理主客体利益的调整,因而阻力较大。并且,中国银行业现在只注重于增加业务品种,如何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对于后台管理成本管理涉足较浅。因此建立一个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在内的强大的银行后台管理信息系统成为未来几年改革的主旋律。
(二)职能相近的机构重复设置;部门之间的目标不同,导致一体化进程受阻;管理者不熟识各类业务产品,业务经营上有盲目性。因此有人提议用事业部制代替矩阵制,进行扁平化管理。
(三)纵向分工细,管理链条长,整体服务效率低,横向部门多,职能单一,整体服务力低,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在农行的一个月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对中国的银行系统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也发现了其中的一些不足与弊端:
(一)人情大于制度。可能是受中国两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虽然银行业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真正能做到的却很少,从我看到的文件,我知道这一直是农行的一个软肋。
(二)监管不力。虽然农行在每个营业部都安装了大量监控摄像头,并说会每天派人查看,但真正做到的分行很少。
(三)银行考核项目太多太杂,而且不科学合理,导致银行内部为了争业绩,造假严重。
(四)工作重担全部落在内勤主任身上,责任也全部落在内勤主任身上,影响了办事效率,也容易导致职业犯罪。内勤主任作为三级主管,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也肩负太多的责任。银行的几乎每一笔大额资金往来都需要三级主管来授权,同时内勤主任还要打印每天的报表,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把每天的柜员工作流水账装订成册……诸此种种不枚盛举。然后出现任何事情或事故,责任先追究内勤主任的,再追究柜员的,每天我能看到的就是内勤主任在不停的奔波,忙得焦头烂额。我觉得农行有必要将权力下放或让更多的人来分担内勤主任的工作。
(五)柜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在临柜实习的那一个多星期,经常可以看到柜员想许聊天,而且柜员都比较有时间观念,时刻看着是不是到下班的时间了,这都极大的降低了农行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在银行业日益激烈的今天,只有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上帝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次实习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我觉得银行业还是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力度,做好监督工作,完善管理条例及施行方法,做到以客户为上帝,坚决杜绝职业犯罪,在日益开放的中国银行业大环境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实习中有苦有甜,平坦的大道上多个门槛是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这个门槛也许是障碍也许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门票。当我实习结束的时候,再回首那绿色的麦穗的时候,看到那热情洋溢的一张张笑脸的时候,我知道银行里还有好多好多要学的!
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入帐时间的问题。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入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入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与央行直接接触的省级分行才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调拨资金、存款准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央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些数额比较大的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等于5万元)要登记大额款项登记表,并且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龋
“一天之际在于晨”,会计部门也是如此。负责记帐的会计每天早上的工作就是对昨天的帐务进行核对,如打印工前准备,科目日结单,日总帐表,对昨日发生的所有业务的记帐凭证进行平衡检查等,一一对应。然后才开始一天的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入,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方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收款提入的支票进行审核,加盖“收妥抵用”章,交予复核员录入计算机交换系统。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打影流水轧差”,检查今日的帐务的借贷方是否平衡。最后,轧帐。这些打印的凭证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看科目章是否盖反、有无漏盖经办人员名章等,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行进行稽核。这样一天的会计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
储蓄部门目前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储蓄卡等,凭证不在想对公业务部门那样在会计之间传递,而是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但是每个柜员所制的单据都要交予相关行内负责人先审核,然后再传递到上级行“事后稽核”。
信用卡按是否具有消费信贷(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与借计卡。信用卡又按持卡人是否向发卡银行交纳准备金分为贷计卡与准贷计卡。贷计卡是银行授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无需预先交纳准备金就可在这个额度内进行消费,银行每月会打印一张该客户本月消费的清单,客户就可以选择全部付清或支付部分,如果选择后者,则未付清部分作为银行的短期贷款以复利计。而准贷计卡则是交纳一定的准备金,然后银行再授予其一定的消费额度的一种信用卡。借计卡是没有透支功能的,但可以进行转帐结算,存取,消费的一种卡。如建行的储蓄龙卡。信用卡还可以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与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与普通卡。
由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中小企业融资难,尽管央行一再出台有关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方案,但是,在各个银行内部都有严格的控制。建行也是如此。所以,银行目前也投入了个人贷款领域。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并不是直接将款贷给个人,而是与商家签订一定的协议,其实是将款贷给商家,然后商家把商品卖给个人,个人再还款给银行。银行在与商家签订协议时,审查商家的证件是否齐全。而个人要向银行提供有关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一般都是以购买的标的物作为抵押,最常见的就是动产抵押(如汽车贷款)和不动产抵押(如住房贷款)。信贷部门实行的是审贷分离制,就是进行贷款客户开发与具体发放贷款,审核贷款可能性的工作人员是各司其职的。
目前,世界上实行储蓄实名制的国家和地区很多。例如在香港分两种情况:一种叫单名制,也就是储蓄者本人带有效证件去储蓄;另一种叫联名制,即储蓄者可委托他人为自己**存款业务,但需要有一份授权委托书,写明受权人的权限范围等,并要有双方证件证明。这样,如果本人不方便也可请他人代劳。在美国,每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人们申请工作、支取工资、租房、赋税等,都要出示和登记这个号码。每个人都有一个帐户,户主的每一笔收入、纳税、借贷、还款等情况都记录在案,包括业余兼职的报酬。国家设置专门的机构用电脑统一联网,每个人的信用记录无论好坏都可以在银行查到。
(一)储户观念难转变
从传统道德观念讲,实名制意味着中国传统的私人财产以家庭占有为主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个人占有的方式。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京、津、沪、穗、汉等大城市的专项调查表明,有33%的被调查者认为施行实名制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其主要理由有三个方面:一是担心今后到银行存钱和取钱时要出示证件,手续麻烦;二是担心今后为子女存钱会出现一些问题;三是经常给家人、朋友代存或取钱的人担心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从法律上讲,实行储蓄实名制,储户所申明的是“这些钱的所有者是谁”,而非“以谁的名义把钱存在银行”。但早在国家正式施行个人储蓄实名制之前,有关专家就曾指出,在实名制下你在银行以谁的名义存钱,法律就认定谁是这笔存款的合法所有者。
(二)公私存款难分辨
实行储蓄实名制以前,中国实行的是记名储蓄制度,其记名既可以是真名,也可以是假名或代号、代码等。这就为一些人的非法收入提供了“隐蔽所”,同时,记名储蓄制度也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截留国家收入、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大开方便之门,大量的 “游资”及利息,被一些人私分侵占,造成国家财产的大量流失。此外,一些高收入者采取 “化整为零”、“移花接木”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收的征收。因此,记名储蓄制带来的“公款私存”等现象,一直是困扰金融监管的一大顽疾。但自1999年11月1日国家对个人存款开征利息税后,在公款私存现象大为减少的同时,却出现了与此背道而驰的私款公存现象。
从理论上讲,实行储蓄实名制,将有助于消除“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等不法现象,防止腐败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高收入者的逃税行为也能进行有效的监督。然而,问题在于实行储蓄实名制后,此类现象不仅没有减少,相反却有日益增多的趋势,尤其是“私款公存”现象更是十分猖獗。据沿海某市金融网点反馈的
情况表明,一些拥有相当多金融资产的存款大户,将大额存款划转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一些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储户则采取借单位、或者亲友开办的公司账户存个人的钱。金融界人士分析后以为,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是储户为了税利和套利,另一方面是避免一些所谓不必要的“麻烦”,“安全系数”较大。
其实,公款私存也好,私款公存也罢,究其根源还在于是通过这些不正当手段套取利息,规避税收以及法律的监管。不容忽视的是,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背离了国家开征利息税和施行储蓄实名制的初衷,导致国家税收和银行利息的流失,也使实行个人储蓄实名制在遏制腐败方面的作用大大削弱了。
(三)有效证件难辨别
按照个人储蓄实名制的要求,凡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第一笔存款时,提供的实名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台港澳同胞为往来内地通行证;外国人为护照等。而学生证、驾驶证等证件暂未列入“有效证件”。这就造成一些特殊的对象难以“实名”。譬如,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均有相当数量的未达到领取身份证年龄的学生,他们手中的生活费、零用钱就因此难以存入银行,因为他们的户口簿尚留在原籍,手中学生证之类的证件又算不上有效证件。此外,目前假文凭、****等各种假冒证件不仅品种繁多,门类齐全,而且其制假技术简直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储蓄网点一线的人员普遍没有接受过证件真假的鉴定培训,对储户提供的实名制规定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各类有效证件,是难以通过肉眼来辨别真伪的。
储蓄实名制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用真实姓名存取款;二是,全国范围内银行电脑联网,可以汇总个人的所有存款。然而,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能够实行的仅仅是第一层意义上的实名制,即存款采用实名。从现行的各家银行的电脑网络来看,大多属于自家银行系统的内部网络。这种网络是局部的、区域的,而非公用性的网络。由此,造成了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户籍管理机关之间,银行与税收征收机构之间互不联网,各自为政。这一结构性缺陷使得银行无法通过网络资源,按照实名制的要求对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其在银行存款的其他个人情况资料进行核实。
(一)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首先,储蓄实名制的实施,将增加银行的支付压力,可能引发银行系统的支付危机。储蓄匿名制对居民储蓄存款的保密性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保密性又确保了储蓄存款的安全性,保障了储户的合法权益。在目前银行资产结构不甚合理的情况下实施储蓄实名制,有可能会造成居民对储蓄存款的安全感下降,即使减少的只是那些灰色收入存款,由于这部分存款所占比重较大,也会增加银行的提现压力。因而,储蓄实名制的施行亟待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严厉打击伪造证件的犯罪行为。否则,**件一旦大行其道,实名制必然就会流于形式。同时,还应在流通领域大力推行票据化,譬如在个人购房、买车等大额支出时,规定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必须要以支票或电子货币支付,不然的话,大量来路不明的款项仍将会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藏匿或流通。
其次,如果光是储蓄实行实名制,而股市、债市不实行实名制,那么,资金的一大部分也许会流向股市和债市,特别是股市。储蓄实名制的实施,可能引发人民币的汇率风险和资本外逃。考虑到实施储蓄实名制挤压的主要是那些灰色收入所构成的储蓄存款,这部分存款不仅数额巨大,而且持有者相对集中,这使得他们完全有可能利用自身的“动能”,在经常项目下进行逃汇,引发资本外逃,从而导致外汇流失,进一步加大对人民币的压力。这样,股市债市也有必要推行保证金存款实名制,使个人资产这碗“水”彻底变清。
第三,储蓄实名制的一个作用是规范税制,并使得分配公平。有人曾算过,韩国如果真正实行继承和赠与税法,则财富最多只能传二代或三代。如果我们也希望通过储蓄实名制,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及保证未来遗产税的征收,那么,推进累进税率就势在必行。这样,储蓄实名制才能堵塞税收漏洞,实现更公平地收税。
第四,储蓄实名制的实施,将现行的储蓄匿名制转为储蓄实名制牵涉到几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由于人们对具体政策会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也难免会有偏差或扭曲变形,甚至社会上可能出现流言或谣言,因此这些都可能在储户中造成普遍的恐慌和紧张心理,从而会加剧前述的银行支付风险和人民币汇率风险。
(二)实名制利好证券市场
从证券市场的角度来讲,尽管存款实名制与其在表面上关系并不密切,但实际上还是有着内在联系的。这首先表现在,股票买卖从一开始就是以实名制形式来进行的,而存款长期未搞实名制,这两者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失衡,一部分有隐瞒实名主观要求的资金,会继续选择存款而回避股市,客观上影响了资金的合理流动。而现在两方面都实行实名制,资金流动的一个人为阻碍也就不复存了。
其次,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银证联网以及存单的抵押贷款等,由于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对投资者的具名要求不一,很难建立全方位的协同关系,有些手续即便能办,难度也比较大,而在实名制的条件下,这些事情相应也就容易得多。第三,存款实名制在本质上是倡导公民在法律上明确资金的归属,从而在理念上更强调一种重视个人金融的观点,而这又是和证券市场的内在要求相吻合的。现钞本身不具名,但在个人金融高度发达的市场上,它的生存空间被压缩了,要被电子货币等取代,这种发展趋势在广义上就是体现了个人金融的观点。证券市场是个人金融的一个重要用武之地,当人们在理念上一步步向个人金融靠拢时,必然会产生对证券市场的全新认识。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由于存款实名制,推动、并且促进了个人金融的成熟,并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间接地产生了拉动效果。
(二)实名制催生个人信用制度
实名制最重要的意义就是个人信用制度。如果没有实名制也就没有基本的个人信用。我国目前的信用制度还很不完善,因为银行根本不知道你的个人信用情况,也就无从给你个人贷款。所以我们现在没有个人支票,个人消费信贷也不普及。这和现在的市场化要求相悖。而在美国,一个人毕生只有一个账户,如果违反游戏规则,这个记录将随其一生。每个银行在给客户开户的合约中都有这样一段文字提醒客户:“如果客户不遵守信用的话,这些资料将被记录,并且被保存起来。这些信用不良的记录将对客户不利。”当然,也会有人用现金交易以避免监管或偷逃税款,但这种事情一经发现处罚会特别严厉,不良记录不仅会降低逃税人的信用等级,甚至会影响其退休保障。
目前,信用消费、信用资源的开掘是当务之急。因为个人与银行之间就是信贷关系,不可能以人品诚不诚实来判断个人的信用,在银行眼中,储户只有资产信用。如果能进一步开掘信用资源,我们的生活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租车外出,现在的手续十分复杂,而实名制实施后,通过一个账号管理,用信用卡就可以做抵押,银行不用担心,租赁公司也不用担心,但这种便利的前提条件就是信用资源。实名制带给老百姓的另一大好处可能就是以后个人贷款将更加方便,现在个人消费信贷遇到的最重要障碍之一就是缺乏个人信用资料。银行所能获取的信用依据只能是和原有体制密切相连的“单位证明”或“单位担保”。这种状况很难真正使消费信贷普遍推广,而有了个人信用做担保,银行就不是考虑贷不贷的问题,而是贷多少、贷多久的问题。
因此,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将是利己利他以及促进整个社会的财富积累的有效途径。在信用制度健全的社会体系下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公平和效率的法律追求就不会举步唯坚了。
(三)实名制施行后银行保密法提上议事日程
储蓄实名制实施以后。记者在跟踪采访中发现,不少储户都在担心:会不会实行实名制后,政府就可以用反腐败等名义任意查看自己的银行资料,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干部,以收提留款的名义,查农民的存款,并直接把钱划走?
中国金融学院副教授贺力平指出,尽管我国银行内部的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得较好,但是面向社会的保密法规还不够细化。比如:当事人有犯罪嫌疑时,法院或检察院可以对其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发生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或者经济谈判的双方,按照商业原则,都有权了解对方的银行往来账目情况。但是储户信息可披露到什么程度,经过什么级别的授权,我国法律都没有规定。储蓄实名制实施以后,这些法律的“空隙”都将尖锐地暴露出来。
大多数国家都有关于银行保密的法律。美国在1970年通过了美国银行保密法,承认了银行为储户保密的原则,明确了中央政府为防止金融犯罪,在特定情况下联邦机构可以接近储户资料,当时规定一次存款超过1万美元,银行必须向联邦调查机构报告,存款人还要填表,说明这钱是从哪里来的。联邦政府还专门成立了ctr,即货币交易报告办公室,专门分析不正常的存款流动。1978年美国又通过了《金融隐私权法》,因为1970年通过的那个法律给联邦政府太大的权力。新的法律规定联邦调查机构可以得到信息,但是绝对不能把信息传给另外的政府机构,即使是税务机构也不行,把联邦机构调查储户的权力严格限制在对付金融犯罪,而不是对付偷税漏税、贪污腐败。
英国的银行有权拒绝任何部门的查询,但是法院的判决除外。英国有报告制度,叫可疑情况汇报制度。当银行职员觉得一笔交易可疑时,可以向政府的某一个机关报告,决定权在银行。
我国已有规定,赋予税务机关检查银行账户的权力,但这个条例给税务机关太大的权力,因为一个县级的税务官员,就可以查账。这样,太多的税务机关都有这个权力了,很容易泄露储户的资料。
银行保密法首先要规定银行保密的内容,客户的哪些相关信息是保密的,然后规定银行不保密的原则,以及限制性的条款,比如披露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方式披露,第三是银行职员及相关人员违背了银行保密法后的处罚。就目前的储蓄实名制施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都不免涉及到这些问题,银行保密法的制定就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虽然这次实习的业务多集中于比较简单的前台会计业务,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银行会计的流程,核算程序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使我在银行的基础业务方面,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尤其是会计分工,对于商业银行防范会计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其起到了会计之间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也有利于减少错误的发生,避免错帐。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最基本的业务往往是不能在书本上彻底理解的,所以基础的实务尤其显得重要,特别是目前的就业形势下所反映的高级技工的工作机会要远远大于大学本科生,就是因为他们的动手能力要比本科生强。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本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学习与实习的真正目的。
首先,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的业务负责.如果没有完成当天应该完成的工作,那职员必须得加班;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每个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正所谓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现在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这点我有亲身感受.在我实习快要结束时,基本业务流程我也算是掌握的差不多了,所以偶尔在空闲时指导老师让我上岗操作.没想到,看似简单的业务处理,当真正上岗时却有这么多的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对待客户的态度,首先是要用敬语,如您好,请签字,请慢走;其次与客户传递资料时必须起立并且双手接送,最后对于客户的一些问题和咨询必须要耐心的解答.这使我认识到在真正的工作当中要求的是我们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发展。
最后,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最重要,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能力和交际能力.任何工作,做得时间久了是谁都会做的,在实际工作中动手能力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