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门市、摊点不得越线经营(坐商不得超出门市卷帘门,小食店早晨9点以前归店经营,夜市出摊时间秋冬季5点以后,春夏季6点以后(秋冬季为10月31日-来年4月30日),其余为春夏季),货物摆放整齐;
2、单位、部门、企业监督广告牌不得沿街摆放,必须入门市,上街沿,不得设置落地广告牌、落地遮阳棚、落地雨棚;
3、为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4、对各片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惩扣当月工作性津贴。
5、七有:有组织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必备设施;有奖惩措施;有工作预案;有监督检查;有良好秩序。
6、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好集镇,城乡结合部,县、乡、村道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和工地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风貌整治等工作。
7、四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8、(二)工作职责
9、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乡“创国卫”成果,集镇环境达到“五不”,即集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的总体整治工作目标。在继续巩固集镇环境治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路、市场、交通、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的新风貌。
10、监督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企业、门市业主的“门前三包”、“院内四自”情况;
11、六归:停车归点;人车归道;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垃圾归场。
12、监督单位、企业、门市业主清除产权范围、租用门市外的所有牛皮癣;
13、(一)工作内容
14、监督所辖区域内餐饮店面的卫生保洁工作;
15、监督居民区、楼院楼道、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卫生死角地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物品堆放;
16、“三不”:即做到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乱倒、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
17、继续完善分片负责,集镇及公路沿线的管理体制,健全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18、集镇重点落实“四化”、“五无”、“六归”、“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19、临街面二楼以下一律不得装挂各种雨棚和附属物;
20、五无: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过街横标、破旧招牌;无乱摆乱设、越门占道;无乱停乱靠、乱行乱鸣。
21、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妨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或带头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待岗、撤职、罢免、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
22、监督沿街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汽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车,能排出污水的车辆不能在集镇停放。
23、由书记、乡长、纪委书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正在**的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双督办的胡某等涉嫌非法经营药品及贩毒案,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为净化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规范药品企业经营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2、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牵头实施高校内设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属国内首创,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评价并作为市创新创优项目获得高分。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建设,建立了家庭过期药品长期回收机制,统一制作回收箱和牌匾,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措施,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退出和淘汰机制。
3、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法制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专业性的双边或多边打假机制,严格运用两高司法解释,对于一些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违法犯罪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市药监系统移送公安的犯罪嫌疑人达30多人,涉案金额近亿元。
4、三是队伍作风和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距离上级“以铁的手腕整治药械市场、铁的纪律锻造稽查队伍”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距离局领导提出要把稽查队伍打造成一把尖刀、一把快刀的目标还有距离。
5、对药品做到“五必抽”,即广告药品必抽、投诉药品必抽、渠道不规范药品必抽、贮存条件差药品必抽、包装有差异药品必抽。对国家及省质量公告中涉及到本地生产的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做到百分之百追踪查处。2011年11月-2010年9月,完成监督抽样任务4113批次,药品快检2662批次。
6、加强廉政制度建设食药局个人述职报告工作报告。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行廉政目标责任考核、问责问廉问效管理机制、党员承诺制,大力推行药械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办案中落实阳光政务规定,严格实行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审批、罚没收缴六分离制度。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给腐败行为留下滋生的空间和温床。稽查处(支队)工作人员没有发生乱作为、不廉洁行为。
7、一是加强稽查机制建设。按照大稽查工作思路,完善大稽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反应和稽查无休日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区域合作,充分发挥稽查信息平台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信息互通、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8、三是使用环节,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械的检查,强化对医疗器械尤其是植入类医疗器械、骨科材料、隐形眼镜、丰胸美容类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及企业资质检查力度,查处违法产品以及经营企业不规范行为。开展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内的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质量大检查。
9、三是加强与市民互动宣传。充分利用“民情热线”等广播互动媒体,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好评。
10、主要举措有:
11、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和勤政,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长戒非分之想,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和我同事没有发生违规违纪不廉洁问题。作为稽查处(支队)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努力抓出成效。认真部署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根据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查找风险点,根据风险特点,每位执法人员编写廉政教案,以廉政风险点防范为抓手,完善源头防范机制。
12、抓药械监督抽样,确保药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是重要的技术监督手段。主要措施有:一是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药品抽验的重点放在与人民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批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常用药、低价药、急救药及质量不稳定的药品以及以往抽验不合格的药品,放在药品质量问题比较多的地区和单位。
13、(二)2011年11月至今,担任稽查处(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药品安全人命关天,药品安全无小事。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稽查制度、创新稽查机制、落实稽查责任为主线,全面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药械市场质量稳定可控,没有发生重大药械安全事件。
14、二是加强平面媒体宣传。在《*》、《*》等开设专版,集中宣传药品安全整治成果,发布药品安全白皮书,举行案件发布会,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15、二是经营环节,重点整治通过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零售企业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检查药店266家,下架非药品类产品510批次,责令改正133家。开展打假保健康专项整治,重点是节日期间老百姓使用量大、关注度高的品种,确保了节日期间药械市场稳定。
16、一是药械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化学原料药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专项检查,检查原料药196个品种,3734个批次。开展疫苗生产企业检查,掌握了企业疫苗冷链管理、购销情况、设施设备、仓储养护及药品电子监管码等情况。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杜绝把关不严、以次充好的现象。
17、这是对我和我局药品稽查工作的一次集中指导和帮助,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整改的一次大好机会。通过评议监督进一步树立科学稽查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把建设成为国内最佳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18、查办大案要案方面,每年都至少有一个案件入选全省十大药品案件。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成功破获的丁某等团伙特大非法生产经营假药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主要犯罪嫌疑人是美籍人士、利用网络高科技犯罪、涉案药品特殊、涉案金额巨大、销售网络涉及国内外,该案被列为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点督办案件,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政府分管省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及市领导的批示表扬。
19、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实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按照《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演练,运用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实现了药品在线实时监控,与现场检查结果相互对应,掌控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渠道,实现了药品稽查部门对药品事件的信息化应急处置,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20、主要举措有:
21、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市场秩序稳定可控。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整治,按照上级“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巩固”要求。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正在深化,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正在形成。
22、一、履行职责情况
23、三是加强与举报人、打假协会的合作。主动出击,利用举报人、96311举报电话、打假协会、企业打假等资源,做到有诉必理、有假必打、有案必查食药局个人述职报告食药局个人述职报告。对可能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制假售假行为一查到底、一打到底。今年上半年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查处中,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查处的案件有7起;2011年被法院判刑11年、罚金100万元的于有兵非法经营药品案,就有举报人的功劳。
2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做到有命令就有行动,通知迅速到位,人员迅速到位,措施迅速到位。近几年来发生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事件、香丹注射液事件、人血白蛋白、三叶青、补肾益脑胶囊等20起突发事件都得到有效应对和处置。
25、从1997年至2001年连续(廉洁自律述职报告)五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被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1年度)先进个人;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员。
26、加强制度建设,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主要举措有:
27、为此,我将以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把我们这支队伍打造成一支“叫得应、拉得出、打得响”的执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作风清廉、行动快捷”的执法队伍,为全市老百姓安全用药把好最后一道关“公述民评”活动就像一面镜子,找到自身的不足,同时也使我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有信心、更有决心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务实创新、恪尽职守,履行保障杭城老百姓用药用械安全的重任。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各位代表批评指正!
28、一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1年11月-2010年9月,全市执法检查69286人次,立案717件,结案694件,涉案金额5280。81万元,没收货值393。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1。49万元,罚款85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案件20件,100万元以上案件9件,1000万元以上案件2件。销毁假劣药械货值590。2万元。
29、四是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宣传。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六进活动,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30、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31、四是积极组织实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起草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全市13个部门组成的药品安全协调小组,全市举行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仪式;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市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局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市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为建立药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一是学习和调研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药品打假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距离党和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还不放心。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的同时,也强烈意识到要加强自身学习,深谙药械法律法规,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思路。
33、二是加强对基层局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督办。制定了全市药械案件和线索上报制度,明确了大要案特别是发生严重人身伤害案件的迅速报告制度,加强案件考核制度,确保药械假劣案件查处的比例达到全部立案数量的50%以上。
34、五是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药品安全社区共建平台,联合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武林药店等连锁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假劣药品鉴别、医学服务等现场服务活动。此项活动得到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同志的表扬。
35、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自己。努力做大家的表率;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制度、坚持每周支队长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谋取不当利益;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能较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把廉洁自律作为处事的基本原则,局办公室、市场处任职期间。
36、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其纳入市重点工程(项目)从市直机关抽调7名挂职干部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携手开展整治工作;重心突出,各类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重拳出击,破获一批制售假药和违法经营的大案要案;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7、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力度,药品安全宣传载体不断深入。做好药械稽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监督,我们强化“宣传也是稽查”的理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药品稽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主要举措有:
38、(一)简要回顾在局办公室、市场处期间履责情况:
39、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在队伍考核与激励机制、队伍执法与服务、队伍文化建设与作风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稽查支队(稽查处)获得了2011年度省、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市局研究型监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40、加大办案力度,大案要案查处取得历史性突破。高压不带电”近年来,稽查不办案。提出了监管好生产企业,对全国的消费者负责,监管好流通市场,对人民负责”目标,对假药实行零容忍,依法严格稽查,做到公开、公正、科学、规范,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41、二是创新稽查思路需要进一步拓展。在牵头2011年高校药房规范化建设和2011年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互动机制两项创新中,我都付出了大量汗水。但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药械稽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开动脑筋、集思广益、拓宽思维。我将以今年食品药品分片监管与全程服务创新项目为契机,努力推进药械稽查创新工作,确保药品监管工作不留盲区、药品稽查不留空隙,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42、一是开展广场互动活动,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投诉和咨询。在吴山广场、庆春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等数万册,深受群众欢迎。
43、三、仍需努力方向几年来,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回顾起来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积极改进的地方。
44、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立案进行查处。二是加强药品快检工作,药品快速检测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实现了快检全市全覆盖,熟练掌握快检技术,在浙江省首届药品检测车检测技术比武大赛上,我们派出的参赛队伍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加强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抽查力度。根据国家局和省局颁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对全市基本药物做到全覆盖抽检,确保全市基本药物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45、1995年至2011年先后任市医药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办、党办副主任、主任兼规划财务处长,局新闻发言人。在局办期间,发挥好办公室主任参谋助手作用,抓好重点任务跟踪督办工作。负责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第一时间客观真实地向公众传递药械突发事件信息和案件破获情况。财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多次被评为市预算管理先进单位。
1、一般村务居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2、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3、(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4、(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5、(三)突出重点。要扭住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改。如: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操作能力;依法推选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制定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目录,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及时公开等。
6、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9月1日—5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7、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8、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9、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10、(二)规范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1、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12、健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
13、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县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代理、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14、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5、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16、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17、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8、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6日—15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19、(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0、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21、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22、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23、(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24、(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县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5、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26、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27、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28、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29、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30、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31、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32、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县(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33、推选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34、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35、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36、(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财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37、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38、(四)建立机制。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四定两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促进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深入推进。
39、(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我自觉融入到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及十x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中,始终坚持和谐共事、团结干事、照章办事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大局,同时致力于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突出实践,尽力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八届x中全会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关键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科学发展观与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分析能力、积极探索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二、增强法纪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参加单位和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深入领会全国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把它作为实际工作的指导。二是积极参加市局党组和区委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国家公务员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此外我还向实践学、向同志们学、不耻下问,还通过互联网学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经验,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勤政廉洁,维护班子团结
在工作中以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为准则,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药监工作“五不准”要求,进一步明确手中的权利怎么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年来的工作中,我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维护局领导班子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克服困难管理好全局工作。
四、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狠抓各项业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有力地保障了九原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食品方面工作
一是对区属餐饮单位肉类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对个别单位登记不规范问题,现场进行监督指导改进。
二是对区属单位进行“毒皮蛋”专项检查,未发现问题皮蛋摆上餐桌。
三是对区属300多家餐饮单位开展餐具消毒专项检查,共发现10多台不能正常使用的餐具消毒柜,20多家餐饮单位餐具消毒柜内摆放杂物,当场责令限期改正。
四是配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餐桌专项行动,发放文明餐桌桌签2000多个,张贴文明就餐宣传画1100多份,基本做到建城区全覆盖。
五是为提升食品安全服务标准,在城区及大、中型餐饮推进配戴透明口罩,有效预防借助空气飞沫传播疾病,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与形象。
六是依据《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烧烤餐饮业露天经营整治实施方案》,共对建城区67家露天烧烤进行多部门联合整治,取缔5家无证烧烤,确保文明城市指数测评顺利通过。
七是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了集中排查。检查企事业食堂23家,工地食堂5家,敬老院食堂5家,中小学食堂9家,公立幼儿园食堂4家,民办幼儿园食堂77家,托管班食堂55家,通过检查,责令整改32家,停业整顿13家;检查各类餐馆623户,责令整改56户,停业整顿12户,行政处罚6户,金额共计1.2万元。
(二)药品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年初制定了《xx区20xx年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范围、工作目标。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供货商资质证明、购销记录等内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并记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档案。
二是开展口腔义齿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及产品资质索取不全、口腔义齿及齿科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及购进验收、使用记录不规范、登记不全、使用口腔义齿的医疗机构没有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等情况,通过跟踪检查和整改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是开展药品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药品百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药品注册安全监管、药品两打两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医疗器械企业许可证清理整顿、口腔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中高考药品安全”等12项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检查236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四是大力推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药品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加大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的监管和巡查。
五是对全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
六是将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36家,整改18家, 2013年罚没款总数为2.4万元,查处不合格药品39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货值金额2869.5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6起,结案15起,其余1起正在调查中,结案率达95%。
五、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切实完成任务
今年3月5日,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药监局改制工作,于3月中旬召开了全区食品药品工作会议,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4月15日,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王成区长再次强调了强化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我局按照上级领导的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各方面工作,于今年5月份,成立了xx区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扩充了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了监管职能,增强了监管能力。
同时各部门依照自己现有职能,针对上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督导、督查,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做到快报告、快调查、快处理。在积极配合、落实上级会议部署要求的同时高效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六、存在不足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作为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中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这都得益于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以及局内其他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如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领悟不够,特别是工作创新程度还不高,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对综合监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细化、深化。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与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科学谋划,尽职尽责抓好局内工作。一是做好全局年度工作安排,让工作有秩序、让计划有实践、让活动有结果。二是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审核制定全局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三是积极思考改进局内各项工作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模式。四是组织完善局内各项行政执法建设。
1、3 、办好示范样板,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是办好*、*、*、*、*线沿线千亩示范片,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四个专班,组织落实品种、面积和示范地点,做好土地流转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一抓到底,确保办出成效。
2、1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开好动员会,广泛宣传秋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要求,宣传脱毒马铃薯、油菜、蔬菜、绿肥等作物的有关生产技术,介绍当地秋播生产中涌现的高产高效典型经验。
3、各村包保干部总体负责所
4、组长:*
5、各村要结合村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秋播生产规划种植任务面积分解到组到户,落实到田块,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6、为切实搞好我镇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秋播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7、副组长:*
8、总体要求是:坚持实施“山上再造”战略,田地以无空闲耕地为前提,做到宜油则油、宜菜则菜、宜肥则肥、宜粮则粮,实现种满种足种绿。镇党委政府规划在*、*、*、*、*等村沿线建成一个马铃薯千亩示范片;各村都要搞好规划布局,保证种满种足,坚决不留空闲田。
9、5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种植 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和油菜、蔬菜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凡种植马铃薯和种植油菜的农户一样享受良种补贴政策;镇将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基地验收工作专班,到各村、到基地,实地丈量面积,据实奖补。
10、住村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联系村的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将组建秋播生产督查专班,对秋播生产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11、4 、优化种植品种,提高开发质效。秋播生产主推马铃薯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早熟型、菜用型的克新 6号、中薯 5号等高产品种,蔬菜生产为甘蓝、大白菜、小白菜、萝卜、大蒜等为主;油菜主推中油 2号、华杂 9号等。镇农技部门要大力推广马铃薯高产栽培、化学调控、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等技术;特别是对秋播品种、育苗、移栽、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保证秋播生产种出质量,种出效益。
12、2 、创新开发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单一由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秋播方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外来客商和种植大户投资进行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村组要密切配合,负责**好土地流转手续。
13、秋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传统耕作观念的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克服畏难和埋怨情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今年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
14、6 、强化部门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为秋冬季农业开发,特别是示范点基地建设搞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农技、金融、供销、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种子、技术、信息、资金、物质、机械等各方面的服务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维护生产、收获、销售环节的秩序,保护好开发者的权益。
1、建议痰盂为30米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垃圾箱50~100米至少设置一个。
2、按照“由外到内,由表及深”的思想,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3、检查商场﹑超市内货物﹑货架是否有严重的污垢现象。
4、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相关内容的宣传小标语,例如“请勿乱扔果皮纸屑”达到群众自觉维护的效果。
5、检查商场,超市内部是否有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痰盂,清洁卫生工具是否齐全。
6、检查商场﹑超市内一些排水管道是否有污水向外任意排出,影响环境的情况。
7、建议商场设专人(卫生人员﹑保安等)维护以及及时制止三乱现象,或动员争强全体员工参与维护及时制止三乱现象的责任和义务感。
8、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堵塞过道以及安全出口的安全隐患。
9、检查商场﹑超市门前外围卫生维护状况,同时检查该营业场所是否存在规定包干范围内乱倒或者堆积垃圾以及建渣的情况。
10、检查商场,超市走道及各处是否存在果皮﹑纸屑﹑口痰﹑烟头等垃圾。
11、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垃圾堆放不及时处理到指定地点的情况。
1、(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放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认识和把握,与推进转变执法模式和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统筹安排,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序进行。
2、建立自觉接受同级政府、上级部门和有权机关监督检查制度。
3、(一)公布行政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阶段(5月初—6月20日)
4、行政处罚项目新的处罚标准确定并公布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要以熟知新的执法标准为重点,自行组织本部门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新处罚标准的自学性和主动性。
5、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制度。
6、建立行政执法反诉制度,及时处理投诉案件。
7、建立说明理由和告知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8、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制定本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9、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要依照本股室的职责和权限,对本股室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目录。同时,对照省厅制定的细化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接,以确定本股室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的新处罚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应在6月20日前报局综合股。
10、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定。除简易程序外,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罚建议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1、建立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当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以及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12、(二)组织学习、培训新处罚标准阶段(6月21日—8月20日)
1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机关效能考核范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办法由局里另行制定,并负责组织考核、考核报局综合股汇总。
14、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股室:规划股、城建股、施工管理站(招投标办)、房管局、质(安)监站、市政所、园林处。
15、(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将本《方案》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落实《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范畴,对落实不力的,将及时予以通报。
16、建立听证制度,规划方案《住建局行政整治方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没有告知听证权利或者没有依法组织听证以及违反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17、建立定期评估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效果制度。
18、(三)完善机制阶段(8月21日—10月20日)
19、(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20、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21、(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落实国务院制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是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打造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22、各行政执法部门股室应自行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确定并公布之日起,在行政处罚时,适用新行政处罚标准。
23、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局综合股、监察室要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每个阶段的执法工作重点,对突出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