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心里有点悲,让我联想到以前读过的另外一本书,王安忆的《长恨歌》,主人公同样是美人,同样是上海人,同样经历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不同的是她们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然而,给我的感觉,都是悲凉的,凄清呃的。不同的是,《倾城之恋》是一个乱世的爱情的喜剧,而《长恨歌》则是一个人生的悲剧。
喜欢张爱玲的作品,首先是被她这个人所吸引,在我看来,她有一种独特的韵味,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出身官宦世家,却擅写平民甚至小市民的苦乐,而生活与共处世之道却又全然—种不同,其生命与生涯,又何尝不是一部真实的“传奇”,读了她生命与生涯的“传奇”,就会明白为什么张爱玲能在青春年华写出空前绝后的凄艳的佳作,读张爱玲也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作家,什么是小说,什么是传世精品。
倾城之恋读书心得400字2很少有特别吸引人的喜剧,因为生活多数是悲剧,悲剧也更加刻骨铭心,喜剧的结局反而让人觉得做作,不过在我看来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算是一个例外吧。
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起初,男人和女人都爱自己多于爱别人,都是精明的人,知道没有人可以许自己一个未来,只有自己和自己永远在一起。就像流苏说的:
“他爱她,这个毒辣的人,他爱她,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
一直都觉得人类理智一点是应该的,动辄放弃一切,善始善终当然最好,若有一天曲终人散,怎么对得起曾经那些庞大的牺牲呢。可是又不得不承认太理智真的会错过很多原本可以美好的东西。
他们是幸运的,这个城市的沉沦,成就了他们。验证了柳原原本无心的一句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地被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塌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可不是么,在这种关键时刻,顾不上理智的考虑问题,只是真实的做最原本的自己:原来大家都把自己藏得很深,原来大家都是感情动物。在这样的乱世,经历着这样的倾城之恋,那一刹那的动情,足够他们和谐的活个十年八年吧。
爱受了些苦,才变得铭心刻骨。
倾城之恋读书心得400字3《倾城之恋》讲述的是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一段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六小姐白流苏,曾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来回到自己家中生活的时候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因一次陪伴妹妹到香港相亲,偶然认识了妹妹的相亲对象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就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流苏。在此生死交关之时,两人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发生在战乱之际。在我看来,作者想要通过《倾城之恋》这个标题表达的是不是指他们的爱恋若非“倾城”,就难以成就了呢?流苏和柳原看似甜蜜般配,言辞嬉笑有趣,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却是摇晃不定的,流苏不一定深爱柳原,柳原也不见得非她不可,他们之间的相遇,相恋,只是顺应着命运的齿轮,一步一步的嵌套而成的。若不是有了最后日军攻打香港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与流苏共度患难,从而在生死相关之际许下诺言,或许也就不能成就这一段浪漫的爱情了。
倾城之恋读书心得400字4昨天刚刚看完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小说集,其中收入张爱玲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创作的重要作品,包括《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十六篇中短篇小说。这个小说集实际上是张爱玲的第一个小说集《传奇》的再版,重新起了一个名字而已。
这是我第一次看张爱玲的小说,以前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身,这次终于在卓越买到了她的书,心理非常高兴。
这本书我看了有一个多月,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细腻!对人物形象、景致描写、动作描写都是非常的细腻,既细致入微而又不拖泥带水,让人看了对她想描写的场景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就在眼前一样。至于故事本身,我觉得一部分是反映的当时小市民的普通生活,还有很大的一部分应该是张爱玲自身的影子在里面,还有张爱玲内心的痛苦挣扎,要是现在能够有一本张爱玲的传记小说看看就好了,如果不了解她本人,看她的小说有时候会有一些迷茫的感觉。她的小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部小说的结尾,都给人以很大的想象空间,让人回味无穷。她不给你一个固定的答案,都是让我们来自己想象的。我觉得这是她的小说最大的魅力所在!
倾城之恋读书心得400字5首先,我要跟大家道歉一下,我的读后感拖了好久。其实,《倾城之恋》我已经看了两遍了,至于为什么迟迟没有写读后感,其一是,我看了两遍,我还是没怎么看懂;其二,就是最近白天工作,晚上偷懒不想写,所以就拖到现在了。
《倾城之恋》讲的是一个经历了婚姻失败的女人(白流苏)在家中受尽了家人的冷嘲热讽,为了脱离这个这个家庭,获得自己的婚姻而两次离开上海,到达自己陌生的香港。在香港中,与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斗智斗勇,并在战争中获得了自己的爱情。《倾城之恋》的结局是平庸,是战争中的结合。
我看了《倾城之恋》后,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题目是《倾城之恋》,按照我的理解就是,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合是在战争中,是在日本攻陷香港的时候,是整个香港城成全了他们。
《倾城之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第一次在香港的交往,一个是为了不结婚而恋爱,一个是为了结婚而恋爱,两人你来我往,最终,流苏失败而回到上海。但是流苏为争取自己婚姻幸福做出了巨大努力,也为她的结局奠定了基调。
倾城之恋读书心得400字6如果说“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那病态,也就成为人们心中渴望尝试饮鸩止渴的滋味。我倾慕上了倾城之恋里流苏的魅影,一个怀揣着家庭压抑痛苦的寡妇,选择了坚强的逃离,倚靠男人寻觅安顿之所。柳原曾经对流苏说:“有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笑,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是的,流苏善于低头,低到了尘埃里,那娇脆的轮廓,美的迷茫,却印在了我的心里,难以挥去。
我不懂得一个无助的女人如何理直气壮的保持那份高姿态生活在充斥难堪、恶俗的现实世界,那份倔强太不真实了。“在这不可理解的世界里,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城市倾覆了”。所以赢得了倾城之恋。流苏是一个永不过时的女人,男人爱上了这种罗曼蒂克,女人也爱上了。
那些年代,人容易成为牺牲品,尤其是女人。怕后世的人看得清醒,张爱玲勾勒了圆满的收场。真实的感受是,那完满的收场也难以封锁内心的寒,只是,这小小的故事或许使得年轻人的爱情观多了几分认真。
我也渴望用浅薄的生命形式抵达深刻,但大抵女人终究愿意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持有单纯可爱的。
倾城之恋读书心得400字7“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个小时,然而白公馆里说:“我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流苏在这样的老钟下,本也是安安静静过活的,可惜只过也过不去,于是只好倾城…我说,我向来景仰写字的女子,因为只有女子,才知道怎样写女子。或许雪芹是个例外,或者还有别的,但我依旧执拗地习惯从女人的文字中,去寻找属于女人的灵魂,才气,智慧,善良,包容,炫耀,做作…只有女人才懂女人矫情矜持的小伎俩,或是若即若离的小把戏,或是仅仅是满足一下虚荣欲|望的小动作。男人说一句话做一件事,果决到不过是眨眼间,女人心里已弯弯绕绕了不止九曲十环…
流苏与范柳原的拉锯战,赢得是流苏,赢得很险。如果不是那一次适时的轰炸,失之毫厘,谬的也就没有了边。流苏心思细密,就算扔在大清后宫里,也是个配的上戏的角色—,可惜偏偏遇上一个耐得下性—子,陪她玩心理战的人。也是幸运,如果没有这个有意思的对手,流苏这辈子,恐怕也就遇不上什么有意思的事了。一辈子受点小气,安心被老钟敲打着,做她的碧玉去了。但恐怕她出场跳舞那一刻起,她是明白了,就连碧玉也没得做,又何妨放手一博呢。不成功,便成仁,女人的赌注,无关家国,都下在感情上了。
暑假, 终于把很早之前买的《我是猫》给看完了,之所以会买《我是猫》这本书,还是因为我喜欢猫。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小说。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好奇,落入了酒缸中,被淹死了。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而主人和他的一帮朋友梅亭、水岛寒月等的对话则尽收耳中。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实上,安德里亚压根就没说出这话,是他的朋友瞎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相比于这只无名的小猫,它的主人真该感到汗颜。相比于许多人,这猫很富于哲理,善于词辩。对人类的弱点有精细的研究,就连抨击社会,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虽然有些滑稽,但却也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
看完《我是猫》,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一只猫,有好奇心,因为好奇,才会让我们发现更多新的,美好的东西。
最近我读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书中有一篇文章《狗.猫.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奸笑。
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虎、狮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性,其实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从这篇文章里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遍这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猫狗鼠读书心得400字2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猫狗鼠读书心得400字3初看《朝花夕拾》,第一篇文章就是《狗猫鼠》。
狗.猫.鼠三个物种,本就是敌人,而鲁迅把它们写在一起,肯定是别有用意。
鲁迅先生先表明了态度,自己无比仇视猫。因为猫天生吃鼠,而正好某只猫吃掉了他养的可爱的隐鼠后,鲁迅就仇视猫了。而且,鲁迅又看到猫跟兔子过不去,就更加深了他对猫的仇视,于是见到猫都会先折磨它,再把它赶走,犹如恶趣味。
看迅如此恨猫,我可以体会到他失去挚爱之鼠的心痛,后知道系长妈妈所为。写这些动物,其实在暗讽生活中的某些人,
拿猫来说,猫捉到鼠后会先将其折磨个够,最后再一后把鼠吃掉。这就像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抓住别人一个缺点,就狠抓不放,极力挖苦他人,直到他人在众人面前出丑就此收手。
看着隐鼠的惨痛遭遇,我想说老鼠也并非那么讨厌,就比如可爱的仓鼠们。弱小的生命并不代表被人摧残、折磨,我们可以为那些弱小的生命给予关爱关怀。
这篇文章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猫狗鼠读书心得400字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朝花夕拾》,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可以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知道!
其次,这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猫狗鼠读书心得400字5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猫狗鼠读书心得400字6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的发展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猫狗鼠读书心得400字7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今天,我在图书馆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青鸟》。
这本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作家梅特林克。他讲述的是奇尔奇尔和他的妹妹米琪儿在平安夜做的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水、火、糖、面包、牛奶、猫、狗,还有光,都变成了会说话的人类,它们在圣诞之夜陪伴着它们的小主人们去寻找一只代表幸福的青鸟。
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他们走过回忆之国,在回忆之国里,我学会了不要忘记已经死去的亲人,他们只不过是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生活了而已。奇尔奇尔和他的妹妹米琪儿又到达了夜女王的宫殿,在这里我了解了暗夜里的疾苦和夜幕下的美丽。在森林中,小狗奇洛英勇的表现令我再一次肯定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他们进入了幸福花园,在这里我重新认识了幸福。在未来之国,我和他们一起怀着对现实和未来乐观的态度,结束寻找青鸟的路途。
圣诞节的早晨来临了,奇尔奇尔发现自己的鸟居然变成了那只他苦苦寻找的青鸟,他把青鸟送给了邻居贝尔兰格婆婆的女儿,使她的病痊愈。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鸟不是一只平凡的鸟,它象征着幸福,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用心感受。奇尔奇尔一直在寻找青鸟,到了记忆国没有找到,到黑夜之宫没有找到,到了森林、墓地都没有找到,最后却发现青鸟在自己家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有的幸福,要用不同的眼睛去看世界,这样的世界会变得更美。幸福就是你帮助了他人,幸福就是你拥有了爱。幸福是无限的,幸福可以自己创造!
青鸟是让人幸福的。在一天圣诞夜里仙女蓓丽吕娜来到穷人蒂蒂和咪蒂的家,请他们为她生病的女儿去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虽然最后他们没有抓到青鸟,但是蒂蒂和眯蒂经过这次历险,认识了身边事物内在的善与美。他们知道自己虽然穷,但幸福就近在眼前。
仙女先让蒂蒂和咪蒂到了回忆国,见到了他死去的爷爷、奶奶、弟弟、妹妹,拿到了青鸟,可却误了时间,青鸟变成了黑色。然后去了夜宫,突破了种种困难,在最后 一道门他们与一切被仙女弄成能说话的动静物,列如:火先生,牛奶小姐,水姑娘,狗先生(他们家的狗蒂鲁)等一起找到了很多青鸟,但都不是真正的。随后又到了未来王国等多个地方,在路途中他们明白了很多道理也逐渐变得勇敢起来。当他们醒来时,觉得小屋一切都变了,变的漂亮,其实仙女就是要让他们看到内在美。他们学会了在平常的生活中体会幸福,或许这是最艰难的课程,但是他们学会了。大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他们眼前的幸福。光神并没有把青鸟所在地直接告诉蒂蒂和咪蒂,只是指给他们一条通过善良、仁爱、慷慨而达到幸福的道路罢了。我有时也是这样,其实有些最最可靠的真理,如果不经过自己亲身的实践是不可能理解的。要理解那么多道理却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甚至是我们整整的一生,因为我们自己的经历才是引导我们洞悉真理的指路明灯。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尽心机,历尽艰难。其实幸福的获得并不需要如此艰难,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用心地去生活和关爱别人,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幸福离我们是那么的近,幸福就在咫尺之间,每个人都得这样做。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今天,我读了胡适先生的一篇文章《差不多先生传》。有一位先生姓差名不多,叫差不多,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有一双眼睛,但看得不是很清楚,有两只耳朵……他的口头禅是“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可以了,何必太完美呢?”
差不多先生,因为凡事只要求差不多,把自己的命都送了。可最让我心寒的是,他死后,大家居然都称他为样样事情看得破,想得通,说他一生不肯认真,不肯算账,不肯计较,真是一位有德行的人,还送他一个法号“圆通大师”。
我觉得,“不肯认真、不肯算账、不肯计较”不是一种好德行,是一种懒人的行为。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些小朋友做题目时,只要答案差不多,也不问为什么要这么做,交上作业就完事了,可到了考试时,题目稍稍有一点改变,就不会做了。还有些小朋友,像我,做完了作业也不检查,差不多就行了,不用追求那么完美,关键时候就闹笑话了。这不有一次我就把“俄罗斯”写成了“俄罗欺”。把“太阳”写成了“大阳”。差不多先生真害人不浅啊!
胡适先生写得真精辟,如果人人都成了差不多先生,中国就成了懒人国。
我希望我不会成为懒人国的一员,我希望差不多先生的“美德”随着差不多先生的逝去而永远消失。
差不多先生传读书心得400字2寒假,我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叫做《差不多先生传》。
这本书就我个人而言。这是一则笑话。但是,我有时候也是这样的人。没有人是完美的,但。做到差不多先生这样的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
差不多的先生的可笑之处正在于他的不细心与不仔细,可最重要的就是确实不在意。白糖与红糖差不多,陕西与山西差不多,就连自己得了重病,家人找错了医生,请来了牛医,也认为牛医与人医差不多,死前还说:“活人与死人差不多,事情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不要太精确。”如果说当时的中国人各个都抱着这个心态,连生死都差不多,还有是什么好在乎的呢?如果以国家侵略与被侵略都差不多这种心态,无可质疑这个国家没有自尊,这个_族没有自尊,这个人还会有自尊吗?
《差不多先生传》不是一篇真正的人物传记,因为世上没有这个人。作者只是以人物传记的形式成文,达到讽刺当时那些虚伪,国人的目的,引人深思,增强讽刺效果。
凡是对事不认真的人总会说差不多。“差不多”是每个懒惰的人的一种自我安慰的方法,来隐藏自己懒惰的缺点。
读了《差不多先生传》让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努力改善自己的缺点而并非隐藏。
差不多先生传读书心得400字3今天,我读了胡适写的《差不多先生》,觉得差不多先生实在可笑:白糖和红糖差不多,山西和江西差不多,就连自己得了重病,自己找错了医生,请来牛医,也认为牛医与人医差不多,死前还说:“活人与死人差不多,事情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不要太精明。”我忍不住要笑,“真的差不多吗?表面上差不多,实际上可差的太多了。”
但我冷静下来又一想,还笑别人呢,我自己还不是这样吗?课外语文考试时把“休息”写成了“体息”。白白丢了一分,卷子发下来了,我还不是认为差不多,不应该减分,还有一次,我把“切除食指”写成“切除十指”。病人得受多大的痛苦啊!
文章最后写道:“无数的人都以他为榜样,于是人人都成为了差不多先生。”“天哪”!我忍不住要惊呼,这怎么能成呢?如果打仗时,部队潜伏在敌人后方,准备发动袭击,这时如果有人动一下,如果咳嗽一声或倦曲一下腿,就可能会造成全军覆没;发射卫星,如果科学家计算时小数点错一位却又认为差不多而不纠正,结果卫星掉下来,那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啊…。
我们不能成为“差不多先生”!
差不多先生传读书心得400字4自从我读了《差不多先生传》这篇短文后,我就对这篇文章有了很深的印象。也从中知道了我的一个毛病,这位差不多先生作是永远都是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这样,直到他快一命呜呼时,他的口中也同样说着:“活人同死人也差……差……差不多,凡事只要差……差不多就……好,人何……必太认真呢!”他说完这句话,方才绝气。
在生活中我也是这样简单办事的人,比如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妈妈让我泡橙汁给客人喝。我从冰箱里拿出橙汁粉,因为那是我心不在焉,从袋里倒出一点粉,然后在加很多的水。我为客人送去,他们刚喝进一口,客人就大叫起来:“太酸了,太酸了。”
从现在开始我改掉了这个毛病,做事不像以前那样马马虎虎、心不在焉、随随便便了。
差不多先生传读书心得400字5“差不多”危害人人皆知,然而,我们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差不多先生”。有的人学了一点东西,拿个文凭后便成了“差不多先生”,不再继续学习,或干脆满足于一知半解。某医院发生医院内感染事件,感染患者达百余人,祸首为消毒液配制错误,即将1%的戊二醛错误稀释10倍使用,使消毒剂无法达到浓度,这样的“差不多”害莫大焉!任何人都难免犯错误,任何事物都存在偏差,但如果我们对这种偏差视而不见或渐渐地习惯于这种偏差,我们就很容易成了“差不多先生”。但问题是,当你躺在手术台上准备接受手术时,你能接受手术事故率的那百分之几发生在你身上吗?
“零缺陷”作为“差不多”的天然克星,其核心就是要改变人们对待错误的态度,第一次就把正确的事情做对,而不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人马上会说,“零缺陷”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没有哪个铁路运营商敢保证他们的火车绝不误点。毫无疑问,这是事实,但对“零缺陷”的理解应当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政策层面,即行为导向必须是“零缺陷”,而绝不能是可接受一定的错误率;二是操作层面,即力争把差错降低为零。“零缺陷”其实是这样一种心态:不害怕错误,不接受错误,不容忍重复犯错误。只有这样的态度,我们才能把工作做好。一部动画片中有这样一段故事:一位母亲教自己的儿子背《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小儿学习过程中未十分用心,问其记住没有,答“差不多吧,记住了”。隔日母子遇到邻居,这位母亲为向他人炫耀自己的儿子,便让小儿为邻居背诵《三字经》,孩子开口便道:“人是猪,性本馋,性相近,习相远,狗不叫,猫不来……”当时听了真是让人捧腹。这只是一个故事,但也不由得会使人思考,做事认真、到位的习惯要从小培养,“差不多”行为一旦养成,改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我们身边发生的很多疏忽、差错,大多非有意所为,实乃长期的“差不多”习惯所致。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日两个民族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人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人会不折不扣地执行;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人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擦六遍,第二天可能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会擦五遍、四遍、三遍,到后来,就不了了之。讲到日本,虽然这个国家有很多问题,但没有人不佩服他们做事的那种认真、严谨甚至到了苛刻的作风。与之相比,中国人确有大而化之、马马虎虎的毛病,以至于社会上“差不多”先生比比皆是。“好像”、“似乎”、“将近”、“大概”、“也许”等等,均是常用词,就在这些词汇一再使用的同时,生产线上的次品出来了,医疗事故出现了,矿山的事故发生了,社会上违章犯纪不讲原则的事情也屡禁不止。
我们的`古人提倡: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事实上,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只是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必不可少的基础。归根结底,把做人、做事都做细是个人责任感问题,职业人存在的价值就是能做好本职工作。企业请职工来工作不是来浪费企业资源的,医院聘请医生不是来残害生命的,学校聘请老师不是来误人子弟。
差不多先生传读书心得400字6这天,我读了胡适写的《差不多先生传》,觉得差不多先生实在是可笑:白糖与红糖差不多,山西与山西差不多,就连自己得了重病,家人找错了医生,请来了牛医,也认为牛医与人医差不多,死前还说:“活人与死人差不多,事情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不好太精确。”“哪有这么傻的人呢?”我忍不住要笑,“真的差不多吗?表面上差不多,实际上可差太多了!”
但我冷静下来又一想,还笑别人呢,我自己还不是这样吗?考试时把“休息”写成了体息,白白丢了一分,卷子发下来了,我还认为差不多,不就应减分;还有一次,我把“切除食指”写成了“切除十指”,当时以为差不多,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此刻想一想,如果是医生在开处方把“切除食指”写成“切除十指”病人得受多大的痛苦啊!
文章最后写“无数无数的人都学习他的榜样,于是人人都成了一个差不多先生”。“天哪!”我忍不住要惊呼,这怎样成?打仗时部队潜伏在敌人后方,准备发动袭击,如果有一个人动一下,如咳嗽一声或卷曲一下腿,就可能会造成全军覆没;发射卫星,如果科学家计算时小数点错一位又认为差不多而不纠正,结果卫星掉了下来,那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啊!……
看来,我们做事情是要处处求精,越精越好,不能象差不多先生那样,事情才能成功。到达国家,小到个人都是如此。
差不多先生传读书心得400字7寒假里,我无意中读了一篇文章——胡适的《差不多先生传》。让我感触很多,我们来分享一下吧!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差不多先生不肯认真、不肯算账、不肯计较,买东西不顾质量,把红糖买成白糖;学习不思进取,陕西和山西不分;工作敷衍了事,十等于千;就连自己病重,家人找错了医生,请来了牛医,也认为牛医和人医差不多,临死前居然说:“活人同死人差不多……”他的口头禅是:“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认真呢?”最终因为“差不多”这样的毛病而一命呜呼了。
这让我想起了前苏联“联盟1号”宇宙飞船,由于“差不多”导致的种种失误而造成的宇宙飞船和宇航员失事。
在差不多先生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影子。书写不认真:“儿子”少写一横居然写成“儿了”,“0”写成“6”,“9”写成“4”;计算马虎:加号看成减号,加法算成减法……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凡事不能差不多,一旦差不多,什么事也干不好,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以后我要认认真真学习和做事,绝不做第二个“差不多先生”。
最近,我阅读了科幻大师卡德神一般的科幻巨著《安德的游戏》。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塑造了无数栩栩如生的人物,即使合上书本,那一场场活灵活现的战斗场面也都是历历在目,动人心弦,吊人胃口。整本书读下来,剧情跌宕起伏,几乎是被作者牵着鼻子走,他不走,你也想追着他赶紧跑。有时候,科幻小说并不完全是胡编乱造。回想一下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等科幻作品,里面的场景和科技手段不是在生活中实现了吗?
《安德的游戏》这本书也有让人焕然一新的科学依据,比如书中所谓的电子战斗。但最令我敬畏的,还是文中人物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安德那百折不挠的大无畏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教官的种种压力下,他一直被置于孤立的状态、处在崩溃的边缘。教官给他配备一批表现平平的新手,让他组建战队,却又将他刚刚壮大起来的飞龙战队解散。因为他的优秀,整个比赛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公平可言,他不断地被欺瞒、被围攻,但他依然不畏艰险奋勇向前!他赢得了最终的"游戏"。阿莱、沈、豆子、米克、佩查、疯子汤姆、热汤韩楚,他以前的战友终于与他并肩作战,他们**协力,不拘泥于常规和教条,避开对方强大的太空舰队,摧毁了敌方的母星,母星的毁灭爆炸吞噬了敌方全部的战舰,人类胜利了。但是,当安德最终发现这不仅仅只是游戏,这是一场终结虫族的真正战役时,他又陷入深刻的反思。
安德就是这样与众不同,就是这样在逆境中不断思考,不断超越自己,承担责任,体现价值。
安德的游戏读书心得400字2今天我被一本书吸引住了,这本书名叫做《安德的游戏》。当宇航员是我心中的梦,进漫画书是我梦中常有的情节,所以我特别爱看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特别惊险刺激的故事:有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他名叫安德·维京,他不是一个平凡人,他异于常人,他的过人本领让他被带到了太空学校,学习指挥。一个虫族竟敢来侵略太空,为了地球的平安,太空远征军去跟侵略地球的虫族战斗。这是一场克服心理的战斗,要勇敢机智又要冷静。在太空学校,他经历了喜怒哀乐,克服了心理问题,最后终于打败了虫族。
安德·维京的个性善良平易近人,又机智又勇猛,对所有人充满着爱。他是个天才,他刚坐上宇宙飞船就知道如何在失重状态下掌握方向感。在学校,他甚至攻破了学校的电脑安全系统,为自己重编了一套。在学校的模拟战斗里打败敌人的数量他总是第一。
阿莱是一个穆斯林,是来自北非战斗学校的成员,十分勇敢。他总帮着安德·维京,不让大孩子欺负他。
安德·维京他只爱护和平,而放纵了虫族,差点让虫族把自己灭了,对敌人、对坏人真不应该心慈手软,不应该把仁慈留给坏人,而应该把爱留给好人。他终于想明白了,克服了不该对敌人存的心软和自以为是维护的和平。
如果你喜欢玩打仗的游戏,可以看一下,我感悟到一个道理: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要对好人有爱心、讲和平,对坏人一定不要心软。
安德的游戏读书心得400字3今天阅读了《安德的游戏》这篇小说以及 观看了同名电影,让我收获了不少知识与启示。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外星充足入侵地球的时代背景下,地球上的人们挑选他们最聪明的孩子组建了一只星际舰队来与充足对抗。当中一个名叫安德的孩子无疑是最优秀最富有领导战略才能的,经过一系列训练与成长之后他最终战胜了充足,甚至于完全摧毁了虫子星球。尽管取得了重大战略胜利,可是他却似乎陷入了自责当中,认为彻底消灭虫子不正义。最终安德陷入了对于如何实现宇宙永久和平的思考。
读完《安德的游戏》以后,我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重。实际上我们很清楚这部小说当中所说的虫子外星人很可能就是在影射我们人类自己,正如外星虫族那样我们人类也在自己星球上繁衍过多了,水资源也出现了缺乏,地表温度也年年攀升,是不是我们未来想要入侵殖民其他星球呢,到那时候外星球难道甘愿被我们人类入侵,岂不是我们也要面对被消灭的危险。由此可想,这部小说或电影其实是一个呼吁我们人类注意反省自身,注意保护地球的作品。
因此,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自己现有美好家园,不能想着破坏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去掠夺别人的家园。当然了,我们在坚固自身修养的同时也要防备外来入侵,正如电影当中这些勇敢聪明的战士一样保卫家园。
安德的游戏读书心得400字4《安德的游戏》是一本十分好看而又十分有意义的书,我十分爱看。
安德·维京,年仅12岁,神一般的天才,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战斗学校。当时,人类打败了虫人的第二次袭击,获得了短暂的和平,安德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担负起拯救全世界的责任,他必须消灭虫族!在战斗学校里,他先后进入了火蜥蜴战队、野鼠战队,最后还做了飞龙战队的指挥官,在战队里,天天要玩游戏——在微重力空间用冰冻枪射击敌人,最后闯入敌军大门获得胜利,安德的每一场战斗都是不公平的,战斗的难度越来越大,突变性也越来越大,他要率领飞龙战队一帮只训练过几次、没啥战斗力的队伍和人才济济的狡兔战队战斗,他居然赢了!后来,战斗学院的教官派来了火蜥蜴战队来和飞龙战队作战。最后,飞龙战队还要和两个战团作战,但是安德赢了每一场战斗,于是,他毕业了。
他毕业后,直接进入了指挥学院。在指挥学院,他见到了马泽·雷汉,马泽·雷汉教会了安德玩模拟机,但其实模拟机是真的,安德是在真的指挥联盟军队。他用巧妙的战术指挥战局,用战略武器——设备医生灭掉了整个虫族,当他知道他不只是在玩游戏,他真的灭掉了虫族后,陷入了心理崩溃,最后,将自己放逐,放逐在茫茫宇宙里。
令我感动的是安德不愿意把战争强加在任何人、任何种族之上(包括他的敌人),他面对困难而不屈服,拥有天才的智慧,这些,我们都有没有,无不值得我们学习!
安德的游戏读书心得400字5书是人的精神粮食,人的智慧结晶,人的一生中终会遇见各式各样的文字,而我近期阅读的书是《安德的游戏》。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安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人类与外星生物虫族大战的指挥人,其实他才十几岁,以一种游戏的方式消灭虫族,炸毁了他们的星球。
本书刻画了少年安德厌恶暴力的形象,与哥哥彼特的残暴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安德明明是善良的,但他却不知不觉杀害了亿万生灵。此书让我对人的潜力感到敬畏,对生命成长的变化感到惊奇,也使我认识到生命的脆弱,环境对成长的影响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此书情节跌宕起伏,新奇的想象,令人沉浸其中,又能从书中发现些关于成长的魔力:一个善良的、敬畏生命的人,也许在无意识下使无数生灵逝去,而少时残害生命的人,也有可能拯救百万人的性命。
使我感到印象深刻的是安德与彼特,一个是在地狱的天使,一个是在天堂的恶鬼。安德发现自己刚杀死了亿万虫族而感到万般痛苦,且当他知道自己刚命令处于劣势的飞行员,在得到自己命令后,不顾一切地冲入百万虫族飞船之中,而心痛不已。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在命令飞行员冲向死亡。他明白这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同胞,却还是因抵不过自己内心的自责而变得颓废。后来他发现虫族女王还尚存,不过未孵化,还能与自己交谈。于是他带着这个还未孵化的虫卵穿梭于一个个星球间,他想赎罪,想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让它孵化。
安德是一个战术天才,也是个善者,他终以赎罪者的身份,讲述了虫族的愿望和善良。
在我们的生活中,固然也有一些天赋异禀的人,一部分得到了他们应有的待遇和帮助,而另一些天赋异禀的人,则未得到帮助,甚至被歧视。
此书令人沉思,天才是强大的,也是脆弱的,愿天才都是善者,都能在尽自己之力后得到公平待遇。
安德的游戏读书心得400字6《安德的游戏》这本书在我的大脑中记忆尤为深刻,因为家中有这本藏书,而且去年寒假时,我也去电影院看了这场电影,尤其是妈妈的唠叨让我不得已记下他,安德—这个男孩,妈妈总说“真正高智商的孩子不是在逗动物玩,而是利用的自己的高智商如何在一层层关卡里脱颖而出拯救地球,为了战斗在努力掌握高科技,想想你自己,把高智商运用在哪儿了?”我双手捂着自己的耳朵,不愿听妈妈这些话。
夜晚,当我静静躺在床上时,我的大脑中就会出现安德,我好崇拜安德,喜欢这个和我年龄一样的小男孩,他的智力、手段、胸怀把我深深吸引了,他勇敢的精神都是让我学习的。在他的时代,他是如何让成为一名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书中安德有哥哥和姐姐,他们三兄妹的都很聪明,姐姐善良和温柔,哥哥凶狠和野心,弟弟安德刚好中和了姐姐和哥哥德性格,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练他的心志,看能否吃苦耐劳。
在学校里安德很恐惧,孤独,没有朋友,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只有同学欺负、挑衅,他就忍耐,但忍耐是有极限,在被逼无奈、为了生存的情况下,安德利用自己的高智商将挑衅他的同伴打死。可是他也很内疚,因为他不想任何人受到伤害,他克制自己的勇猛,帮助同学,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我也想学习安德,到安德的世界,成为一名向他一样勇敢的人,敢于同破坏地球的虫族作斗争。
我也认识到自己的性格里面存在一些需要学习的东西,缺乏耐性,做事马虎。我特别喜欢养小昆虫和动物,也很有爱心,只要我要坚持做到去掌握和熟悉这些昆虫和动物的习性和特征,这样我就与安德一样,当地球有灾难时,我也能拯救。
安德的游戏读书心得400字7这是一本著名的科幻小说,在发表当年获得了雨果奖和星云奖的双料冠军。虽然书名仿佛小孩的童话书,可是翻开看过才知道是一本儿童看不懂的小说。虽然看过的人一定会赞“好”,可是真正好在哪里还真不好对别人解释。全书几乎都在讲一间位于太空的战争学校,住在那里都是不超过12岁的天才儿童。这座学校就和它的名字一样严酷,学生们大多数时候毫无友情,相互争斗。本书的主角安德从六岁进入学校以来,在教官的策划下被孤立,被打,被嘲笑,却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友情,学会了为人处世,成为一个肩负起地球命运的军人。战争学校虽然不在地球上,可是其中炎凉的事态,可怕的人性,都影射出读者身边的现实世界,令人往往在阅读时感到难以接受。可以说读者的心灵随书中人的冒险经历一起改变着。
本书的结尾可以说是颠覆性的,令人吃惊。吃惊过后又引发深思。人生的意义无法被任何人评判,因此走自己的道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那才是最幸福的。安德的天生正义善良的性格,与战争杀虐永远不相合,这就是对书中他的痛苦的解释。
作者给了他一个幸福的结局。在远离地球的地方平静地住着,最后要和他爱的人一起在宇宙里冒险,这个结局令我这个读者松了一口气,毕竟安德已经被太多的人恨,被太多的人操纵了。我仍然对作者有小小怨言,书的真实感有点虚,还有,书中残酷的没有正义的生活真折磨读者啊。书的其它续作我还没有看。我很期待,不知道还能向安德学到什么。如果感兴趣的同学,不妨找来来看看吧!
余华说过:“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国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有希望,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简单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希望。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更好。
余华简练的语言,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却生动地刻画出了生活的真实,会让人忍不住地去联想自己的生活。我难以忘怀,那个小村庄,那家人,那头牛。
小说主人翁是一个地主少爷,他叫福贵。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也输了父亲,他家变得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妻子因困苦的日子而失去了生命。福贵没有退缩。他试着学做农活,要承担起养家的责任,“万事开头难”,这并不容易。而每次生活有了起色时,亲人却一一故去,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可悲,但又没有办法。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需要勇气的。那么,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多彩,世态万千,我们有幸经历这一切,不得不对生命的磅礴肃然起敬。
我们像是命运手中的蝼蚁,挫折总来得猝不及防。福贵的真身,生活中也不少见。我家附近住着一个老人,年龄已过百岁。爸妈和我讲述过他的故事。那些年,我们是住在山上的。他和他的妻子,儿子,还有儿媳妇,也是如此。盛夏的某一天,洪水肆虐,他所在的村庄,也被洪水淹没了。洪水带走了一切,也带走了他的妻子。洪水远去,他无助地站在以前的家门口,手足无措,一下泄了气。他却并没有绝望,也许还牵挂着孩子,也许心中对生的希望还未泯灭。年近晚年,儿子和儿媳妇也相继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很痛。现在,每天经过老人家,他却总是坐在门口,面带笑容,没有一丝对生活的绝望。显然,他看淡了,他没有放弃活着,既然活着,就好好活着。
现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一些青少年,风华正茂,却总因一些小挫折,要死要活。活着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乐趣吗?乐趣尽了,便不再延续吗?你们可曾想过,在灾难中,不计其数的人,为了活着忍受了多大痛苦。活着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幸福,一种值得追求的幸福。
活着,是一张通往死亡的单程票,它无法退票,生命于人,无论高贵或是低贱,富有的,贫穷的,都只有一次,这一次可能是长远的,也可能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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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雨萱
奶奶讲的宝葫芦故事总是让我心之神往,若我得到了这个宝葫芦,岂不是就事事如意了?
于是我开始暗暗为得到这个宝葫芦而行动着。奶奶说王五是个好孩子,得到了宝葫芦,那我就认真学习,听奶奶的话当个好孩子。
终于,在一次数学测验得到满分后,我看到了一个葫芦出现在了我的房间里。它看起来平平无奇,却隐隐透着些许金光。我大喜过望,连忙凑上前反复端详,心儿砰砰直跳,脑袋却转得飞快——我该用这宝葫芦做些什么呢?
低头看着书包里满满的作业卷子,我一下子找到了答案。当即将宝葫芦揣在怀里,低声对着葫芦道:“宝葫芦,宝葫芦,帮我把作业全部完成吧!”话音刚落,书包里的作业一本本跳了出来,纸张飞舞,片刻又停留在了书桌上,全部整整齐齐写满了答案。
果不其然,玩了一晚上的我,在第二天却获得了老师的当堂表扬,因为我是班上唯一一位作业全部做对的。而在接下来的所有作业以及测验中,我都毫不意外获得了优秀,得到了所有人的瞩目。这一切都多亏于我的宝葫芦,而我也渐渐离不开这个宝葫芦,又或者说我离不开大家的羡慕与夸赞。我将宝葫芦的秘密牢牢藏在心里,去哪也都要带着它,将它视若珍宝。
然而报应总是会来,在一次数学竞赛前,我丢失了我的宝葫芦。可这段时间我的心思全然不在学习上,我的优异成绩全都是宝葫芦为我构造的,一旦丢了它,我就会原形毕露。这最终体现在了我糟糕的比赛成绩,差评的作业质量,甚至一塌糊涂的考试成绩。
如醍醐灌顶般,这段遭遇让我明白了,宝葫芦的秘密并不是什么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而是不应该把不劳而获当作成功的捷径,凡事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才会获得应有的回报,投机取巧不可取,我们的成果应当要配得上我们的汗水。
郑佳怡
一天,我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宝葫芦的秘密》。看着看着,我睡着了。
突然,我模模糊糊地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睁开眼一看,我躺在湖边的草满分作文网https:///地上,身边有一个活蹦乱跳、会讲话的葫芦,我吓了一大跳……壮着胆子大声问:“你——你是谁?”葫芦说:“我是能帮你做任何事情,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宝葫芦呀!”我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啊!好痛呀!“看来是真的!”心想:这个宝葫芦能带我去任何地方,帮我做任何事情,那我可要好好想一想。
我转过身,问宝葫芦:“你能带我去武汉吗?”我想去帮助那里的人。”“难道你不怕吗?”那可是疫情最严重的地方啊!”“你怕吗?”“我是谁?宝——葫芦,我什么都不怕!”我拍着胸脯说:“你不怕,我也不怕!”话音刚落,我和宝葫芦已经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置,站在了武汉,我对宝葫芦说:“你看,那有好多人没戴口罩,你快变点口罩出来。”好嘞!”唰唰唰,一大堆口罩一瞬间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宝葫芦,你能让这些口罩自己飞到每个小区里吗?我要让每个人都戴上口罩。”“没问题!”一眨眼,这些口罩就像插上了翅膀一样,向四面八方飞去。“宝葫芦,我在新闻里看到医护人员穿脱防护服都很累,你能变出一种轻型,易穿脱的防护服吗?”“这可难不倒我,我可是无所不能的哦!”眨眼间,所有医护人员都换上了轻型的防护服。
不知不觉,天黑了。我对宝葫芦说:“我们该回家了,不然,妈妈会着急的。”宝葫芦动动手指,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沙发上,宝葫芦也不见了,原来这是一场梦啊……
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个病毒。我们又能像往常一样,摘下口罩,在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悠闲地散步、玩耍。
邱望程
“宝葫芦能缓解和科学小组的关系了。但是,如果真的拥有了宝葫芦,我能怎么办呢?”这个问题一直让我很苦恼,于是我也去学习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的方法来尝试得到宝葫芦,可是都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宝葫芦。
一个星期五,我放学后回到家,突然看到院子里有一个大葫芦,会不会是宝葫芦呢?
好奇心驱使着我把作业放在了一边,奔向院子里。咯!还真有一个哩!
瞧!这个葫芦长得可真奇怪,居然有两只眼睛,一个嘴巴,还长了两条腿,两只胳膊,吓得我赶紧把它扔了。呼,吓坏我了,嗯?不对劲,长得如此奇怪,莫非真的是一个宝葫芦!我又小心翼翼地捡了回来,可奇怪的是,那个葫芦像有人给了他生命似的,开口对我说了一句:“你好呀!”“啊!”这可把我吓得不轻。
“你是一只怪物吗?”
“不是。”
“那你是一个宝葫芦吗?”
“是的,小主人。”
“你为什么叫我小主人呢?”
“因为你发现了我。”
“哦,那你能帮我实现我的愿望吗?”
“可以。”
“太感谢你了!”
“不客气。”
“可不可以把我的作业写完?”
“稍等……我的小主人,你的作业已经完成了。”
“谢谢。”
果真,和宝葫芦一通对话后,我来到课桌前,翻了翻作业本,哇!真的完成了,不过这字体怎么那么像班长的呢?不管了!
上学了,我带着宝葫芦去上学,交作业了,老师把班长和我一同叫到办公室。“王葆,为什么你的作业是班长的字?”“我……我……对不起!”说完我把宝葫芦放在了桌子上,“就是它!”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说给了老师听……
叮……叮……。嗯?原来是一场梦啊!有惊无险的操作!求人不如求己,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我深深叹口气,还是快点儿完成作业吧!
童芮
假如能让你很轻易地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你会觉得这样有意义吗?在我阅读完《宝葫芦的秘密》,我的心中或许有了新的认知。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天真,烂漫,爱幻想的孩子,他叫王葆。他最爱听他的奶奶讲关于宝葫芦的故事。故事中宝葫芦有着超乎常人的神奇魔法,能够想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来,王葆内心非常想要得到这件宝贝。
幸运的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河边钓鱼钓到了一只青里透黄的宝葫芦。之后王葆便成了这件宝贝的“主人”,宝葫芦也变出了很多王葆想要的东西,从此以后,王葆不用动脑筋做任何事情,就能够得到他想要的东西,王葆心里开心极了。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其实我也会幻想;希望有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机器人:它可以替我去上学、可以替我去补习班、替我写作业……这样我就能不费丝毫力气的完成所有的事情啦!
虽然宝葫芦能够满足王葆的愿望,但它也有办不到的事情,比如王葆想要的科学画报,宝葫芦只能从图书馆偷来,数学考试,王葆想要得全班第一,宝葫芦只能把同学写好的卷子不动声色地换过来,但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宝葫芦的自作主张,随意侵占别人的成果甚至让事后的王葆被老师,同学误解,出糗,怀疑……
生活中像王葆这样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就想有所收获的人,也包括我,有的时候偷懒不想整理书包,妈妈就会帮我整理,但她总会丢三落四,不是少了文具就是少带课本,显然还是自己整理的好。碰到我最害怕动脑经的数学题时,我就会瞬间感到束手无策。
宝葫芦虽然有魔法,但是它只会拿别人的东西来完成王葆的愿望。妈妈虽然能够帮助我很多事情,最终还要靠自己去掌握我的未来!
王葆事后感到十分惭愧。于是,他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所想要的东西。功夫不负有心人,王葆在他的努力后得到了游泳比赛的冠军,王葆开心地跳了起来,忽然,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才知道宝葫芦和刚才的事都只是南柯一梦。
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深刻明白了,台阶是一层一层筑起的,我们要止于幻想,勤于实践,做一个脚踏实地的好孩子。
1、王葆与奶奶的规矩:每逢奶奶要求王葆干什么,都得给他讲一个故事。就这样,王葆听到了很多关于宝葫芦的故事。
2、(二)王葆对宝葫芦的向往。
3、王五——
4、谈话导入:每个孩子的童年都离不开奇妙童话的陪伴,请大家谈一谈你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或童话人物。(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美人鱼、白雪公主……)
5、因为他没有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用自己的双手去培育,用自己的真情去投入,因为他什么都没有做。
6、当王葆真的得到一个宝葫芦,他逐渐认识到靠宝葫芦不劳而获,带给他的不是幸福,而是烦恼。这是怎么回事呢?请同学们课后读一读《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
7、本篇课文节选的是《宝葫芦的秘密》中的部分章节,但不能上成导读课,要引导学生走进文本,从字里行间感受童话的奇妙,体会人物是如何塑造的。要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走进角色,体会人物特点,学习阅读方法,展开想象,创编故事。课堂对朗读指导引导不够,对学生的创编时的引导铺垫不够,打算在推荐阅读之后的阅读交流会中继续交流创编故事。
8、着重指导:规矩(jǔ)撵(niǎn)拽(zhuài)舔(tiǎn)
9、小组合作:发挥想象,任选一个故事,进行交流合作,创编故事。(注意:根据已有内容进行创编。)
10、总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我和奶奶守住了彼此的“规矩”,我才听到了那么多关于宝葫芦的故事。我们也要做守规矩的人。
11、从奶奶讲的故事中选一个,展开想象,创编故事,讲给同学听。
12、的确,每当面对困难,这种想法就更加强烈。王葆都遇到过哪些困难?(不会做题、种向日葵比赛输了、与同学闹翻。)
13、教师过渡:看来,成长的烦恼我们每个人都有啊!想一想,当王葆真的拥有了一个宝葫芦,他的想法都能实现了,但他的问题就真的都能得到解决吗?
14、通过读课文,我们发现奶奶故事中这些人得到宝葫芦的方法都不同。那得到宝葫芦的结果呢?(都幸福极了,要什么有什么,全都过上了好日子。)
15、(一)王葆和宝葫芦结下“情缘”。
16、不会和同学们友好相处——还是不会
17、张三——
18、着重分析指导“乖、溜、葵、瘦”,并且在黑板上的田字格中示范。(“乖”注意和“乘”区分,第三笔是悬针竖。“溜”是左右结构,注意右边“留”的“丶”不要漏写。“葵”是上下结构,下面“癸”注意最后一笔是“丶”。“瘦”是半包围结构,里面的“叟”注意笔顺,“丨”要出头。)
19、赵六——
20、小组汇报,展示学习成果。
21、不会做的数学题——仍不会做
22、读课文,想一想,王葆是怎样知道了关于宝葫芦的故事的?用自己的话归纳一下,说一说。
23、默读课文,把握课文主要内容,感受童话的神奇,体会王葆的形象。
24、主人公是谁呢?(王葆)是的,这是著名作家张天翼写的童话故事,2007年被拍成彩色动画电影。
25、导入新课: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认识了王葆,并且了解了他和宝葫芦的故事。今天,我们继续学习课文,感受童话世界的奇妙。
26、检查生字词。识记生字词,互相指读,提醒同学注意哪个生字。
27、同学们,想一想生活中你有没有需要宝葫芦的时候?如果你有了它,你会让它做什么?学生交流。
28、交流、评价。(注意:是否根据已有内容;想象力是否丰富等。)
29、指导书写课后田字格中的字。
30、李四——
31、没有付出的收获,就是不劳而获
32、总结:没有付出的收获,就是不劳而获。不劳而获的幸福是真的幸福吗?不是。
33、朗读课文,分角色读奶奶和王葆的对话,体会人物形象。
34、为什么会这样呢?
35、如果有了宝葫芦,这一切会是什么样子?读课文,体会人物内心的渴望。
36、教学反思:
37、总结、过渡:看来啊,同学们都掌握了王葆奶奶讲故事的独门秘籍,想象力都很丰富。整天听着这样的故事长大,顺理成章地,王葆对宝葫芦产生了无穷无尽的向往——他非常想得到一个宝葫芦。
38、通读课文,说说奶奶给王葆讲了哪些故事。
39、生字词识记;课文朗读;解疑释难,提出未解答的问题。
40、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课文,从字里行间去接触这个王葆,看看宝葫芦里面到底有什么秘密吧!(齐读课题)
41、默读课文,说一说王葆为什么想得到一个宝葫芦?(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
42、指名读生字新词,检查生字新词掌握情况。
43、读课文,说一说为什么王葆想得到一个宝葫芦。(可以让生活中一切的不顺利都变顺利,没有烦恼,省心了。)
44、宝葫芦的秘密
45、王葆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一直听到十来岁,而且奶奶每次讲的都不一样。读课文,找出文中都列举了哪些关于宝葫芦的故事。
46、不会种的向日葵——还不会种
47、指名读生字,新词。
48、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这篇童话是——宝葫芦的秘密。有人知道这个故事吗?(看过动画片、看过书。)
49、板书设计:
50、说说自己预习中的疑惑,组内初步解惑,解答不出的标注问号,留作集体交流探讨。
51、读喜欢的段落,说说自己的读书感受。
52、《宝葫芦的秘密》节选,学生读。
53、你能说说你知道的规矩吗?
54、哇!原来宝葫芦这么神奇啊,那让我们来还原一下这几个宝葫芦的故事吧。
55、理解“规矩”:这里的“规矩”是什么意思?(约定、承诺……)
56、初读课文后,你感受到了什么?
《雾都孤儿》是一篇世界名著。它是一篇写实小说。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主人公奥利弗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教唆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这些不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社会场景,现实中也存在。
《雾都孤儿》有两处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点是作者狄更斯笔下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真实,揭露社会的黑暗层面,对社会做出了有力的抨击。作者笔下的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邪恶和丑陋让我难受。不过其中也存有善良友好的人,如布朗罗和露丝·梅莱家。他们与主人公关系特殊。读着读着,我觉得很巧,为何奥利弗遇见的是他们,而且关系特殊。或许是无巧不成书吧,或许这样可以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做铺垫,给受到社会挫败的人一些宽慰、一些希望。
第二点是主人公奥利弗的顽强、善良与执着。奥利弗成长的环境是艰苦的,他的经历是辛酸的。但从出生到最后,他都坚持本性,坚定善
恶的标尺。在那样的环境,他没有同流合污,他拥有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在当时分辨善恶是没人交给他的,但他却有正确的观念。为什么?
正应了“人之初,性本善”。本心人皆有,然贤者能勿丧。不禁佩服起奥利弗,在残酷的社会面前不低头,顽强生存着。
从《雾都孤儿》中,我认识到社会并不是完全美好的,但我们要向奥利弗学习,坚持本心。只要人人都坚持本心,社会将变得更美好。现在面对美好的生活我们应少些抱怨,多些努力!
《复活》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坚信有很多人在学生时代就曾阅读过这本书。在我国自20世纪初至今已出版过6种译本,三四十年代先后有戏剧家田汉和夏衍改编的同名剧本的发表和上演,作品和它的主人公已成为我国读者和观众极为熟悉和喜爱的人物形象。
文章写的是玛丝洛娃因被迫给一位商人的茶里下安眠,案发后,茶房和侍女贿赂律师,把罪全栽在玛丝洛娃身上,被叛了去西伯利亚苦役四年的罪行。
这时,法院陪审员聂赫留朵夫认为法院作出了不公平的判决,要求上诉到高级法院,玛丝洛娃也上诉到大理院,却被理由不充足而驳回了,聂赫留朵夫把自己所有的田地贱价出租给了当地的农民,也复活了自己的精神,关掉了人的本性的阀门,开启了精神之人的阀门。
于是,他灰暗老化的眼角膜脱落了,使他对社会与生活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在他的心中,革命者都是思想用心、向上的人,精神道德面貌高于一般水平,他对他们充满敬意。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高尚的人性。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做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有自己的主见,有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
善与恶往往只在一个人的一念之间。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地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愧,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