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
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
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
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3、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4、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5、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6、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7、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8、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9、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10、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11、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12、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3、基本原则
14、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15、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6、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17、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18、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19、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20、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实施范围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在事业单位三个岗位中,专技岗位通过评聘职称增加工资,体现自己的价值;工勤岗位通过鉴定职业资格水平来增加收入;而管理人员发展上升则较为困难,它的"天花板"取决于单位的行政级别,一般在地市一级的事业单位大多是科级,也就是单位领导才能聘用在管理7级,副职为管理8级,而对于普通职员来说,只能一直处于管理9级,工资收入无法增加,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从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来,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在事业单位中也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要求强烈,但这种改革属于国家事权,必须由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早在2017年,厦门人社局表示将试点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而在2018年7月,中央正式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至此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的实施已经走入轨道。在2018年11月,人社部在支持海南人社事业改革的相关通知中,也明确了要指导海南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制度。因此接下来就等这一制度试点成熟后,在全国的推广实施了,曙光已经可以看到,管理岗人员只需要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瓜州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四化”方针,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提高全县农业技术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农业技术服务干部队伍,为全县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各岗位公开选聘的条件资格,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布,并通知本人。每个竞聘类别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聘,符合资格者发放《准考证》。
3、(三)竞聘类别
4、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5、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6、(五)笔试。经审查符合公开竞聘条件资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统一命制,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领导科学、专业技能、公文写作和行政管理知识,卷面总分100分。突出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设定为加分项目,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得一年优秀者加0.3分;近三年获得县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加3分,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7、政治素质较好,能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政策理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8、县种子管理站站长: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所竞聘岗位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农口系列农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乡镇、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或县聘专业技术干部身份的人员。
9、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10、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得到全县大多数干部职工的认可。
11、(十一)任前公示。经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的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1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胜任农牧专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13、(四)不受理以下人员报名
14、(七)县委全委会推荐。将竞聘人员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30%相加后,以1:3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竞聘人员名单,提请县委全委会民主推荐进入组织考察的竞聘人员。县委全委会推荐采取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当场计票并计算、公布推荐得票计分情况。将参加竞聘者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30%、全委会推荐得分的30%相加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名单并现场公布。
15、(十二)发文任命。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任职手续,正式发文聘任。经查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取消任用资格。
16、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含2年),具有与所竞聘岗位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农口系列农业技术、工程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乡镇、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或县聘专业技术干部身份的人员。
17、(六)面试答辩。按照竞聘人员笔试成绩的20%与加分项的合计得分,以1:4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参加竞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竞聘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答辩顺序,每人演讲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答辩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阐述自己对报考职位的工作思路、履职设想和措施办法,然后对面试题目进行答辩。面试答辩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牧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程参与,评委从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抽调9名领导干部组成。面试答辩评分按百分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并将得分现场公布。
18、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县委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常荣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丰治、县政协副主席赵明山3名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魏军贤、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戴生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潘永军、县农牧局局长王斌、县农牧局党委书记于生俊5名同志为成员的县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由潘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19、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熟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农业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农校中专现学历为大专以上,或具有农口系列农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乡镇、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或县聘专业技术干部身份的人员。
20、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21、(三)组织报名。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报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7日。参加竞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组织推荐信、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拷贝电子版),并填写《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竞聘资格。凡符合条件资格的干部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电话报名。
2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或未确定考评等次的;
23、(一)公开选聘条件
24、全委会推荐得票计分办法:推荐得分=推荐得票数÷推荐有效票数×100
2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6、(十)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根据竞聘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按照1:2的比例提出拟任建议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27、县种子管理站站长1名。
28、组织考察得分=(民主测评得分+考察组打分)÷2
29、凡在我县工作且符合选聘条件和岗位资格的科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竞聘。
30、(八)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从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力量组成考察组,到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并在被考察对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打分,计算出平均成绩。民主测评赞成票不过半的,不得作为拟任人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根据个别谈话了解的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百分制打分。经组织考察,若考察对象均不胜任该职位,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竞聘。
31、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3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3、(一)发布公告。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瓜州党建网、瓜州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各界发布公告,公布职位及职数、条件资格、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34、(二)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实施方案,宣传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目的意义,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竞聘。
35、对于不符合竞聘条件资格和未竞聘成功的原岗位领导干部,由县委做组织调整或转任非领导职务。
3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勤政廉洁,作风正派。
3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8、民主集中制原则;
39、民主测评计分办法:民主测评得分=民主测评有效票分数之和÷民主测评有效票数
40、以上4个岗位均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聘期内按照规定的职务级别享受相应待遇;聘任期满后,该岗位继续实行公开选聘,连续聘任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职务级别及相应待遇不变。
4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20%+面试成绩×30%+全委会推荐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
42、本次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设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县种子管理站站长、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3个报名竞聘类别,报名竞聘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所选类别只作为竞聘者最终竞聘上岗的主要参考依据。
43、党管干部原则;
44、本次公开选聘农牧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主要工作程序是:
4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
46、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7、(九)综合成绩确定。根据竞聘者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全委会推荐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的比例折算汇总得出每个竞聘者的综合成绩,并及时公布。
48、(二)具体岗位资格
1、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2、公布岗位
3、结果公示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7、(二)组织动员
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9、二
10、(一)加强组织领导
11、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12、研究决定
13、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14、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5、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6、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
17、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18、申请应聘
19、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20、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21、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2、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23、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24、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5、签约上岗
26、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27、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8、考察评议
29、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30、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3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32、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33、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34、资格审核
3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36、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37、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8、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9、(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公〔20xx〕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报告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见附件2:工作月记表),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保密工作。保密工作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由分管局领导或其指定专人,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考核该科室、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其他人员考核本人岗位责任分工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晞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文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明同志兼任,侯树军、倪春健、巴依尔、薛小丽负责考核工作。
本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
20xx年12月28日上午。
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年度考核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评鉴、确定等次、公示、反馈结果等六个程序进行。
㈠个人述职。被考核干部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各科室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递交书面总结。
㈡民主测评。在机关确定的范围内对被考核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范围与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一致。民主测评时对优秀名额不作限定。民主测评结果及优秀率汇总表要保存三年。
㈢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干部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㈣确定等次。由本机关考核委员会根据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㈤公示。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本机关范围内对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㈥反馈结果。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通知被考核人及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归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有组织、人社部门加盖的考核确认章。
干部专项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清理查处“两面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博州党组发〔20xx〕49号)执行,同民主测评工作一并开展。
考核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比例、考核奖励:局党组综合测评结果和平时表现确定优秀人员予以上报。优秀比例和考核奖励标准按照自治州《关于做好20xx年度自治州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博组电明字〔20xx〕100号)、《关于20xx年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xx〕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一般不低于60%。结合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和“优秀”的人员中产生。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博州商务局关于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考核结果。
㈠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履行程序,认真组织和开展好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㈡考核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做好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工作审核表等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干部要说明评定理由。未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不定等的人员要说明原因。
㈢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违反规定搞串联拉票、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年度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1、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2、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正处级套转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轻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一级科员。
4、县级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
5、举个例子,a先生,2014年晋升调研员,2019年套转为二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可以和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即为5年。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晋升一级调研员。
6、02县乡级机关
7、市级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市级机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8、(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原非领导职务职级套转;巡视员套转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一级科员;办事员套二级科员。
9、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10、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11、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此次《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例如,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12、《*》报道也指出,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
13、(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14、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15、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16、以下不再赘述,以此类推。
17、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18、二是任职年限,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初次职级晋升后,还能续算之前的任职年限(扣一部份),理论上可以再次职级晋升。
19、a先生一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为2年(超出三年部分为5-3=2年)。
20、根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全国有719万公务员,其中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数约占 60%,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大约占 76.7%。涉及人数大、尤其与广大基层公务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此次《规定》引起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
21、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22、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23、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24、在公务员晋升职级上,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
25、一是人数比例限制,如果首次套转后职级公务员人数已经满编,自上而下开始首次职级晋升时还是不能腾出空编,那下面的人就不能再次晋升了。
26、三是工作表现。不要以为年限到了,有职数就可以晋升,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必须要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
27、《规定》正式提出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设、脱钩,意味着很多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职级和提升待遇。此次《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全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8、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29、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0、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1、01市级机关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或公务员诚信档案中出现失信情况记录严重的;
2、因工作失职,致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负面曝光或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
3、(6)公示备案。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办负责汇总有关情况,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公示,以此作为个人季度考核成绩得分。
4、明确职责任务。年初,根据全局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处室进行层层分解,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数量、质量等要求,作为日常考核、个人记实和领导评价的基本依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被考核人填报《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附件5),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由被考核人录入“考核系统”。
5、业务职能目标。各处室站所要围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等全局重点工作目标,根据所担负职能确定4-6项重点工作目标和1-2项奋斗目标,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审定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考核办)汇总形成《2017年度单位业务职能分解表》(附件1)备案。年终,由考核办组织对各单位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评审表》(附件2)和《单位奋斗目标评审表》(附件3)对其完成情况打分,担负2项奋斗目标的,按平均得分计入考核总分。
6、(二)考核结果的确定。平时考核结果不评定考核等次,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成绩=一季度评分×30%﹢二季度评分(民主测评与处室内部互评平均分)×40%﹢三季度评分×30%;最终考核成绩=平时考核得分×60%﹢年终考核×40%。
7、(1)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将本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认真梳理,通过考核系统填报《周工作记实表》(附件6)并上报,处站主要负责人、处内工作人员分别由分管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
8、根据得分排序情况,局党组确定本年度的先进处室和先进单位,确定推荐参加全市“先进处室”评选的对象。局先进处室和先进单位的数量分别控制在总数的20%左右。
9、(二)扎实做好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各处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基本目标任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公示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平时绩效考核,如实填报各类报表,及时公示,确定考核记录无异议后方可送交备案。
10、(三)考核结果的公示。平时考核结果采取适当形式由各处室公示季度考核情况,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要结合考核情况,加强与被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11、公共目标考核。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学习培训、信息调研、安全生产等内容。详见《2017年度单位公共目标考核要素及计分表》(附件4)。公共目标考核半年一次,由各承担考核任务的责任处室负责组织并于6月30日前及11月30日前汇总,两次平均分即为该单位年度公共目标考核的得分。对各处室站所公共目标的考核,必须据实打分,拉开档次,不得出现相同分数。
12、(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13、其他被考核人单元。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处内工作人员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处内工作人员评价打分,并提出评鉴意见;处室内部工作人员之间互相评价赋分(附件8)。
14、(4)半年工作小结。进行半年民主测评,主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评价。民主评议由局领导(a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票)、机关在编在职人员(c票)参加,按a票50%、b票30%、c票20%的权重计分,计分时,a、b、c票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各处室进行半年工作总结,重点对年度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
15、(二)基本原则。强化目标引领,细化目标责任,优化评价体系,聚焦全局工作重点,促进工作目标落实;强化工作留痕,加强平时考核,建立工作记实制度,突出工作实绩;强化科学评价,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统筹过程与结果,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激励作用,加强考核结果的公示与反馈,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树立正确导向。
16、(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以及目标完成、遵规守纪、日常管理等情况。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17、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
18、其它按规定应“一票否决”和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19、民主评议。考核分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由局领导(a票,占50%)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票,占30%)、机关在编在职人员(c票,占20%)进行赋分;计分时,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20、(一)指导思想。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都市型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21、每个处室考核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本处室人员的15%,考核打分要拉开档次(取整数分),不能出现相同分数。此项测评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将个人成绩汇总后上报考核办,其他材料处室留存以备查证。
22、(2)月小结。每月末,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在“考核系统”中填报《月工作小结表》(附件7),总结当月工作,拟定下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属人员月小结情况进行检查,做出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的结论,并提出优点和待改进的意见。
23、每个处室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个人成绩全局排序在最后1/3位次人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经过排序确认后,剩余优秀等次名额,根据个人考核成绩,全局统一考量确认,每个处室最多增加1个优秀等次名额。机关工勤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按所在岗位考核。机关帮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随机关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派出单位核算比例。
24、优秀处室、先进单位负责人,其他处级、科级和机关工勤人员(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及帮助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优秀人数分别不超过总数的15%。
25、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处及处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帮助工作半年以上人员参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考核参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此《办法》制定本单位内部考核办法。
26、年终考核。年终进行民主评议,参照半年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7、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
28、(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考核。
29、(三)用好考核结果。要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公务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的结果,原则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成绩前50%的公务员中产生。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年度优秀处室、先进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30、周记实及月小结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及时、完整填写的不得参加季考评,季度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算。
31、平时考核。依托“青岛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以季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实时量化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并将公务员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第四季度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不再单独进行。
32、(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分业务职能目标(包括工作目标和奋斗目标)、公共目标、民主评议三个部分。其中,业务职能目标占50%(工作目标40%和奋斗目标10%),公共目标占20%,民主评议占30%。
33、(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4、(一)考核成绩的评定。处室主要负责人季考评得分=局领导赋分的平均分-负面言行评分;其他人员季度考核成绩=季度测评分(处室主要负责人评议分×60%+本处室人员互评平均分×40%)-负面言行评分。
35、(5)公务员负面言行评定。公务员负面言行评定采取扣分制,按《公务员负面言行清单》(附件9)在公共目标中列项考核。负面言语、负面行为以服务对象投诉、举报、上级通报等文件为准,其它以事实认定为准。
36、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单元。局领导根据各处室负责人周工作记实、月小结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季度评议表》(附件8)标准,局领导对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评价打分。分管领导结合考评情况对分管处室的负责人提出评鉴意见,指出季度工作中的亮点和待改进的地方,此项测评由考核办负责落实。
37、(3)季考评。每季末组织季度考评,对处室站所负责人采取领导赋分、对机关其他被考核人采取处室主要负责人赋分和处室内部工作人员互评的方式进行。
38、(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兼考核办主任,局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考核办成员,对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实行督导。考核办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目标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考核到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