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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通用17篇)

时间:2024-12-17 06:49:01 作者: 字数:107995字

第1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打劣行动,是保证优质放心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农业提速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农资生产经营现状,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目标,着力构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监管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通过农资市场监管活动的开展,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使全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继续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乡镇、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严把进货关。严格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二是严把销售关。如实记录产品的流向、数量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和质量承诺卡,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三是严把退市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下架退市制度,发现销售的农资质量不合格,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xx县高毒农药管理办法》、《xx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搞好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低毒农药、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努力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1、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主要针对蔬菜病虫害防治和小麦“一喷三防”用药开展市场监管抽查工作。

2、6—8月,以果树用药为重点,兼顾玉米病虫草害防治用药开展质量抽检工作。

3、9—12月,以蔬菜病虫害防治用药为重点,突出重点品种,对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及标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假劣农药予以严厉打击。

1、加强领导

为确保农资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20xx年xx县农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王春雷任组长,县农林局质量流通科张岳峰、县农技中心主任李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林局及农技中心执法人员组成,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林局,由张岳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通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名优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

3、强化监督

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抽检、集中送检、按月通报”的原则,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第2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1、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面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2、突出管控。管理区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签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要求其主动禁烧,带头禁烧。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3、强化督查巡查。各单位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来抓,必须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秋收期间,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巡查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场范围内的禁烧督查工作,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进行。

4、秸秆除资源综合利用外,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并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5、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主任、书记任组长,作业站站找任副组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严格落实,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6、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10日召开的《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建三江管理局《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意见》、《建三江管理局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八五九农场20xx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发此通告,望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遵照执行:

7、注重宣传动员。将《八五九农场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发到全体农户,并在相关政务栏和交通要道口公开张贴有关禁烧政策,做好典型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全场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

8、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执法督查、环保执法体系,健全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秸秆禁烧环保执法,对焚烧秸秆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焚烧 “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3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1、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2、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3、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4、(四)密切接触者

5、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6、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7、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8、疫区返回人员管理: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组织动员: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11、(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2、(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3、物资准备: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1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15、环境卫生治理: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16、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17、(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18、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9、(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20、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21、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22、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23、消毒: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24、(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25、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26、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7、限制人员聚集: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28、(一)乡村未发现病例

29、(二)乡村疫情划分

30、(三)乡村传播疫情

31、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2、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3、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4、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第4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当前,周边国家疫情持续爆发,局部地区处于失控状态,国内零星疫情时有发生,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还存在高、中风险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不容乐观。春节将至,大量的务工人员、学生群体、回乡探亲人员等陆续返威入威,又至冬春呼吸道疾病高发时期,防疫情反弹形势严峻。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昭疫防办发〔2021〕1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及药店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追溯,要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县卫健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并第一时间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测,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采样力量薄弱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组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核酸采样,及时送县人民医院开展核酸检测。县人民医院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在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立即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并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重点人群防控。实施村(居)民网格化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全面摸排返乡、外来重点人群情况,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每一位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自2021年1月28日春运开始后,对跨省返乡人员、来自省内中风险区域的返乡人员、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由村(社区)负责开展追踪监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入威返威人员,一律严格执行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对于“三非”人员、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村(社区)经群众举报或自行排查中发现的,应立即向辖区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牵头严格按现行规定进行管控及处置。对我县辖区内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村(社区)要将网格内所有返乡人员纳入网格管理,对返乡后不主动报告人员,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三)重点场所防控。各乡镇、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酒店)、餐馆、村民活动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要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和处理,做好日常环境消毒。

(四)爱国卫生运动。在农村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树党旗”爱国卫生“7+1”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农村环境整洁干净。在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农村公厕提质达标;提倡村(居)民勤洗手,因地制宜加快公共洗手设施建设;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提倡村(居)民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发动农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发动乡村组三级干部、外派劳务输出工作组、流动党支部等力量灵活运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短信和上门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对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返乡人员防控要求及时告知并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增强村(居)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做到群防群控。与周边省、市、县接壤的村寨要加强疫情期间减少出县,加强对入县人员登记管理宣传,鼓励村(居)民及时报告入县串门人员情况。强化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防疫”能力。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控烟限酒、经常开窗通风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要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应急准备。各乡镇、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以村(社区)为单位储备一定量的口罩、体温计(有条件的储备体温枪)、消杀药械等防护物资。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要迅速完善封乡镇、封村(社区)预案,组织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一旦需要能立即启动预案并组织区域封闭。

(七)快速响应。各乡镇、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县卫健局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按照“六个立即、一个及时”的要求,立即开展流调溯源、立即隔离、立即封闭管理、立即核酸检测、立即派出工作组、立即报告信息,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

(八)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情况,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人民医院规范治疗。根据疫情进展,若需要采取封乡镇、封村(社区)措施的,按照封乡镇、封村(社区)预案及时组织实施。

(九)流行病学调查。县卫健局要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伍规模要按能满足当地发生暴发疫情的极端情况需求准备。强化疾控、公安、工信、通信、交运等方面协作,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多部门配合追踪病例轨迹、来源、活动范围等,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各乡镇、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十)核酸筛查。县卫健局要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核酸采样培训,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均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科学研判核酸筛查范围和规模,根据《云南省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南》,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固定、移动检测力量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十一)隔离医学观察。县卫健局要按照“三非”人员、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所有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地区返威人员“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上述重点人员全部在县级集中隔离场所规范开展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场所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要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各乡镇、村(社区)要制定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能转运到县级集中隔离场所。各乡镇、村(社区)和村医对于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告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居家健康监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困难。

(十二)医疗救治。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接诊时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发现、报告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开展血常规检查和核酸采样。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配置监护床位,提前做好供氧等基础设施安排,建立健全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对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立即隔离并报告,发现感染者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安排负压救护车确保2小时内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十三)对口帮扶。县卫健局牵头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水平,着重提升乡镇卫生院呼吸、感染、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

(十四)环境消杀。各乡镇、村(社区)要对公厕、垃圾堆放点、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常态化清洗消毒,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要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

(十五)组织领导。对照脱贫攻坚包保体系建立县处级领导挂乡包村、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县卫健局牵头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卫生科室,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居)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政法、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处理扰乱隔离点、交通运输、市场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村(社区)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组织发动群众构筑起“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处处有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防控体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网。

(十六)物资和人员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县卫健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村(社区)卫生室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生活物资、家庭取暖等方面保障,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的方案、预案和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第5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为进一步指导全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乡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以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乡领导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乡直职能单位负责人、各村主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进一步压实农村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落实“四方”责任,针对农村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统筹调配疫情防控力量向农村下沉,落实落细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坚决守住农村防控“主阵地”。

(二)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报告。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村医的防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乡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预检分诊,认真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详细询问患者旅居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不具备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属地定点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乡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各村、各有关单位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农家乐、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防疫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非法入境等犯罪活动。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充分发动群众,重点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査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各村要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结合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居、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孳生地,消除鼠、蚊、蝇、璋螂“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教促进。各村要利用广播喇叭、宣传单、墙报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接触禽类、动物或其粪便要做好防护。强化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村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九)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村发现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管控工作。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村居管控等应对工作。

(十)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如疫情发生后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至自然村组,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各村、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乡卫生院、各村和村医要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疫情时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市第一医院救治。乡卫生院和各村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三)规范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乡卫生院、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四)落实重点场所消杀。乡卫生院、各村要对公厕、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农家乐、餐饮单位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疫情防控各项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乡级领导分包各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机关联乡村、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六)加强物资经费保障。乡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乡卫生院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里将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十七)加强督导检查。我乡将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第6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1、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严禁焚烧秸秆确保空气质量

3、禁止焚烧秸秆发展生态农业

4、禁止秸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5、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款

6、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确保空气质量

7、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8、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9、加强秸杆禁烧创造美好环境

10、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11、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禁烧秸杆水碧天蓝

12、综合利用巧秸秆变成宝

13、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北辛

14、严禁焚烧秸秆建设生态家园

15、综合利用巧秸杆变成宝

16、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杆还田肥沃土地

17、秸秆是个宝焚烧可惜了

18、秸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19、提高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0、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21、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22、禁止秸秆燃烧加强综合利用

23、秸杆堆放要规范注意看护保安全

24、禁止秸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25、秸杆可卖钱协力保蓝天

26、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绿化树木

27、秸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28、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

29、搞好秸秆禁烧确保三夏安全

30、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31、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32、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33、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34、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35、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36、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37、20,爱护树木就是爱护我们自己

38、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39、秸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40、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41、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利万家

42、加强秸秆禁烧迎接绿色世博

43、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第7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今年上半年共销售ll:227336盒,比去年同期销售的140085盒增加87251盒,为同期的1.62倍;其中xx年3-6月份销售190936盒,比去年同期销售的115615盒增加75321盒,为同期的1.65倍。xx年1-6月新市场销售116000盒,老市场115736盒。

新开发了广东、广西、云南、湖北、湖南、北京、天津、江苏、安徽、辽宁、河南、山西、内蒙、浙江、新疆等省,完成了地区经理的招聘、考察工作,达到了网络布点的效果,为下半年的点面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矗

通过公司的大力支持,关闭了太和市场,保证了销售价格的上升,释放了市场开拓费用,基本上遏制了低价冲货、窜货、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也给以前老业务员提供了一定的信心,市场在稳定发展。

上半年年公司销售费用除了一次武汉会议、武汉试点会议费用、出差费用外,公司对市场投入较少,但货款回收基本上实现了60天内90%以上。

xx年全年计划销售70万盒,力争100万盒,需要对市场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对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并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和要求。

第8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为进一步指导我镇各村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各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压实农村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农村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落实“四方”责任,针对各村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落细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坚决守住农村防控“主阵地”。

(二)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发挥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各村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加强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各村要通过工商联、异地商会、老乡群、宣传发动群众等劝导我市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确需返回的要合理安排出行,错峰返乡。

(三)强化疫情监测报告。持续加强对村卫生员、村医的防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对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预检分诊,认真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详细询问患者旅社区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联系市总院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市立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市立医院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市立医院将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村委会要以企业、景区、民宿、餐馆、农家乐、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圩场、小卖铺、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防疫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聚餐管理,做到“喜事”一律缓办,“丧事”速办、简办,参加总人员不超过50人,缩短聚集时间,尽量不设招待宴席。个人家庭聚集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非法入境等犯罪活动。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査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重点做圩场摊贩、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镇卫生院要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各村要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滋生地,消除鼠、蚊、蝇、蟬螂“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教促进。各村、单位要利用led屏、广播喇叭、宣传单、墙报、横幅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健康提示提醒。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接触禽类、动物或其粪便要做好防护。强化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耳温枪等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九)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镇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管控工作。镇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村管控等应对工作。

(十)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学校和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以镇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为主,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为指导,集合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社区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疫情后要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市立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立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市市第一医院救治。各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到市立医院规范治疗。

(十三)规范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社区家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四)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镇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研判疫情波及范围,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查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各村委会要根据《市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采样最小作战单元工作导则》等规定,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建立网格化核酸最小作战单位,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镇班子成员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民警、网格员、村工作者、引导员等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五)落实重点场所消杀。各村委会要对公厕、活动中心、农家乐、餐饮饭店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疫情防控各项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镇干部分包村、村干部分包户的网格分包体系,立即启动疫情防控24小时应急指挥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机关联乡村、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七)加强物资经费保障。镇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要发挥紧密型医共体的作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下沉,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十八)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市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今冬明春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各村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督促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镇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组织纪检及有关部门对全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第9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按照《市禁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范围内通过“禁塑”消除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有限的黑土地资源,确保人体健康、动物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

紧紧围绕“禁塑令”提出的总体目标,在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禁止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从而促进消费者自觉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通过“禁塑令”,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为市场监管创造有利氛围。

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综合分局、消保分局、质量科、公平交易分局、应急指挥中心、信用科负责人。按照属地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综合分局是禁塑工作的主体,辖区内包片的执法人员是禁塑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结合“禁塑令”以及相关责任科室任务,现将任务分工如下:

(一)负责研究建立聚乳酸制品质量动态监管机制,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企业建立原料进货渠道及数量、产成品产量、销售渠道及销售量台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及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要积极宣贯聚乳酸制品有关标准,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探索推进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方面,综合运用各项监管手段,加强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聚乳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同时,建立聚乳酸制品召回管理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执法打假等手段的衔接机制,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聚乳酸制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退出机制。(责任科室:质量科)

(二)负责生产领域以外的“禁塑”工作,包括饭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千洗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经营者,要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检査、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在市场检查中按照“四个一批”处理方式,即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告一批、督导一批,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切实整顿市场秩序,保证“禁塑令”顺利实施。(责任科室:消保分局、各综合分局)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对其企业、商户或个人进行严厉处罚,震慑不法分子,涉嫌违法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将检查情况、处理结果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责任科室:各综合分局、公平交易分局、信用科)

(四)设立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专人调查,对投诉举报较多、问题比较集中、被媒体曝光、屡査屡犯的企业、商户或个人,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一)严肃落实责任。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禁塑的线索摸排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禁塑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使用一次

第10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1、加强秸杆禁烧,创造美好环境。

2、加强秸秆收集利用,抛撒污染沟塘。

3、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4、加强秸秆禁烧,迎接绿色未来。

5、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利万家。

6、焚烧秸秆危害环境,转化利用增收利民。

7、、禁止秸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8、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水城。

9、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杆还田肥沃土地。

10、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11、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12、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新农村。

13、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快创建世界田园城市步伐。

14、秸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15、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16、加大禁烧秸秆力度,促进国家节能减排。

17、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好处多。

18、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转化利用保护家园。

19、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步伐。

20、搞好秸秆禁烧,确保防火安全。

2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22、回收秸秆,变废为宝。

23、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农村环境。

24、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25、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都市农业发展。

26、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快创建文明城市步伐。

27、禁烧秸秆,保护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8、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29、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第11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贯彻落实“禁塑”新规定要求,12月1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

早上九点,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东风路广百家超市和环球春天广场等商业场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重点检查超市、餐饮店正在使用的购物袋、食品袋是否具有全生物降解塑料、禁塑监管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标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禁塑新规和环保知识,呼吁市民参与禁塑行动。

东风路广百家业务经理李全:现在我们超市所有的塑料制品已经下架,都已经更换了全生物降解的购物袋,今后在经营当中我们也会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去严格做好这一块工作,坚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购物袋,履行好企业责任。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环球春天广场的一家名为“coco”的茶饮店,在经营中使用含有聚乙烯(pe)的纸杯和封膜,属于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违反我省禁塑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并对该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按照那个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一个登记保存,然后后续我们会移送给综合执法局那边进行一个行政处罚跟没收相关的后续处理,指导这个店的负责人进一些符合我们海南禁塑规定的制品。

据悉,为推动商业机构的禁塑工作,20xx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环保购物袋和禁塑造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倡导环保消费,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还是会继续加强(禁塑)这一块的工作,从生产、销售和流通使用环节来进行一个监管,让消费者也清楚具体的一个禁塑规定跟禁塑目录产品,确保我们琼海市禁塑工作顺利开展。

第12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街道交通安全,保障空气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就我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街道辖区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

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利用意识,自觉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三、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损失,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养菌、秸秆固化、秸秆气化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转化利用成果,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八、广大群众一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第13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保护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连日来,县市监局深入开展“禁塑限塑”宣传整治工作。

该局机关大楼和各分局在辖区内主要街道悬挂了“拒绝白色污染,提倡环保生活”等宣传横幅,并且督促指导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播放“绿色生活始于点滴,全面禁塑从我做起”等宣传标语。

各分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深入实地现场向各相关企业主、经营户发放“禁塑限塑”倡议书,要求广大经营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尤其对销售塑料袋、使用塑料吸管、塑料餐具量大的企业现场重点督促做好“禁塑限塑”工作。

该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禁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严禁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尤其是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县城区部分餐饮行业召开了集体约谈会,要求各经营户依法经营,严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若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予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第14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1、延迟开学期间,各学科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打好提前量,动态备好必要课程。对开学后在家隔离、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要提前备好工作预案,采取录播课、网络直播课等必要形式,保证学生学习需要。

2、教研组长按照工作需要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教研和集备,在集备教研过程中,引导本组老师强化科学意识,不迷信,不盲从,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帮助家长、学生克服各种恐慌情绪,做好维稳工作。在各学科教学内容安排上,严格按照上级传达的文件规定执行,不盲目赶超教学进度,授课方式以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愉快互动方式为主,严禁“满堂灌”,做到统一授课思想、授课内容、授课进度、作业内容及形式。心理、音乐、美术、体育结合我校相关校本课程进行充分的集备,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体质锻炼、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教育和引导,在具体教学环节可以设置适宜的亲子互动项目,切实发挥调节学生居家学习期间学习状态和学习情绪的重要作用。

3、同时各教研组长也要合理安排集备教研任务,减轻老师们的备课负担,帮助老师们疏解紧张情绪。

4、疫情当前,我们全体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做好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更要做好学生信仰的教育、大爱的教育、人生价值观的教育,换思路,换方法,换形式,换途径,以更高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完成好我们的职责!

5、在延迟开学后的"网络授课安排中,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设置上课时间及上课内容,重点抓好毕业年级的网上教学工作,其他年级的网上课程以复习为主,在确保覆盖所有学生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先学后教”的方式做好新授课的预习;春季学期开始后,原则上实行“零起点”教学,任何学科不得抢赶进度,任何时候都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指导学生加强自主管理,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以及居家学习方法指导。在作息时间上,设置课间操、眼操、课间休息时间,严控教师在网络授课期间出现提前上课、拖堂等现象,以保证学生有充裕的时间缓解用眼过度的压力,进行必要的体质锻炼,愉悦身心。

6、网络授课教学常规

7、在应对疫情的使命面前,重点是全力做好教师、家长、学生的情绪稳定工作,在集备、教研、上课、作业、沟通等教学环节,不给教师、家长、学生增加额外负担,积极配合和落实好国家、省、市的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努力为教师、学生营造轻松愉悦的居家办公、居家学习环境,克服对教学进度、学习效果的焦虑情绪。

8、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建议

9、集备教研实施路径和宗旨

10、作业安排

11、面对疫情给学校教学工作带来的挑战,每一位老师都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的战士,从主管领导、教学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教辅人员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积极执行自己的岗位工作指令,确保学校的相关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12、在每天15:20以后的课程安排中设置学科答疑,负责答疑的老师主要解答在线学生提出的问题,或者是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居家学习的心理和方法指导,特别是对于父母是患者、医护人员或者是其他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的子女的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要进行更多的关爱。

13、科目设置和作息时间安排

14、强化责任意识。

15、各位老师要严格执行集备思想,不得在集备内容之外,随意改变进度、添加作业,不得出现提前上课、拖堂等现象。在课堂上不制造和传递焦虑情绪,对学生以鼓励、赏识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如果在授课过程中发现情绪异常的学生,应在第一时间在充分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向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反应,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向教导处和年级主任汇报,尽快作出应对策略,并做好相关记录。班主任班会课建议安排居家学习计划体会、生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活和劳动教育以及居家亲子互动交流等内容,并对学生以及家长进行居家学习、居家锻炼的相关方法指导。

16、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7、任课教师与家长、学生的沟通以安慰、鼓舞、传递正能量的内容为主,不在班级学习群内发送增加家长、学生焦虑情绪的信息,除疫情统计必需,不要求家长、学生在班级群内进行接龙,以减轻家长、学生的负担。

18、各集备组必须统一思想,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原则上语、数、外每天不得布置超过15分钟的书面作业,建议以弹性作业为主,可利用智慧课堂系统实现自动批阅和自动统计,无法自动上传的建议让学生纸质书写后拍照上传,供老师批阅。其他学科不留书面作业,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19、在2月16日原定开学日期前,不得提前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或线下的与课程授课有关的教学活动,包括新授课和复习课。严禁各年级、各学科在《寒假学习建议明白纸》(寒假前已发给每一个学生)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除寒假作业外,不得以专题讲座、网络答疑等方式额外另行布置作业,增加学生负担。如果出现类似现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将对教研组长进行问责。

第15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根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村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负包户,各村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一)对各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村委会,由所在村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村卫生站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卫生站村、上级单位实时报告,由村、上级单位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南山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村医及村委负责联系沟通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上报,由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南山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

(一)各村要利用村村响、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备案,村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一)由村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一)坚持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16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1、(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2、(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3、(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4、(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5、(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6、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8、(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9、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10、(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11、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12、(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13、(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14、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15、(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口岸及陆地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要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16、(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17、(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18、(一)开展国家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项督查组,聚焦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和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维修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与疫情严重流行的毗邻国接壤口岸地区、多次发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19、(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20、(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21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21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21、(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22、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23、(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24、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5、(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决策,市、县级抓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26、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27、(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有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8、(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29、(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30、(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1、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2、(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3、做好首都疫情防控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坚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与主办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一体推进。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以及开闭幕式、场馆、观众组织等领域的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册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科学实施分区分级、闭环管理等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同防,对境外人员全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组织和疫情防控,全面严格落实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分区不重叠、不同人群路线不交叉等措施。 

34、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第17篇:农村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一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各类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中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乡镇(开发区)、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一是对境外来泗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后,再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的第1天、第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泗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三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返乡人员*告制度。四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重新划行规市,摊位分区经营,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坚持“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并做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办法》宣传工作;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要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庙会、灯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对于农村红白喜事,实行提前备案审核制度,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请不办”的原则,确需**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农村地区演艺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张贴告示、微信**布消息等方式,把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告知信教群众。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实施“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对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应急准备。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适时举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应急处置疫情

我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后,各乡镇(开发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快速响应。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应对工作,加强与中医院联系。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强化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应对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医院规范治疗,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采样、环境采样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暂停村卫生室、小诊所、零售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退烧和止咳药。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视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

(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两级人员在县城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问询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社区)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村级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统一在县城集中隔离。

(六)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为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确诊病例要迅速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运至省级基地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丨

(七)加强对口帮扶。县中医院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医院加强联系,着重提升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全面消杀处置。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开发区)、乡镇干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乡镇(开发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高频督查指导。县直各职能主管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的防控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泗过节,不得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活动。

(二)保障人员物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