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实习报告 | 3000字 | 4000字 | 5000字
(3)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8、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因特殊原因流产),不适用死刑。
9、qiangjian妇女罪?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同妇女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构成qiangjian妇女罪。对罪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10、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对罪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1、检查妇女身体应当由谁进行?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荣辱观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社会用以评价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尺度,即对履行道德行为的褒奖和不遵守道德要求的谴责;另一方面,是指个人对自身行为的道德价值的自我意识,即在良心中所包含的知耻和自尊的意向。简言之,荣辱观包括对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所作出的社会客观评价和本人主观意向。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从客观方面看,社会评价通过舆论和习俗对某种行为予以褒奖或谴责,荣辱体现为社会对公民的德行作出赞赏、对恶行作出谴责。这是评价公民行为的社会尺度,即荣辱的客观基础。从主观方面看,荣辱是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的表现。它使人们自觉地履行道德义务,宁愿自我牺牲,也要保持尊严、荣誉和人格,而不做可耻、毁誉和损害人格的行为。人们意识中的荣辱意向,即是对社会评价的主观感受或自我评价。所谓荣誉感和自尊心,就是人们履行义务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意识。“耻辱”范畴也有其特定的道德本质内涵。孔子说:“行己有耻”,他主张人要有自爱之心,不要做令自己感到羞耻的事情。他还说:“知耻近乎勇”,强调知耻会给人带来奋斗的勇气;孟子也主张“人不可以无耻”,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其荣辱观。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荣辱观除了具有荣辱观的一般本质属性外,还具有区别于旧荣辱观的特殊本质特征。恩格斯明确指出:“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251页)历史表明,“荣辱”是有阶级性的。剥削阶级以财富和不劳而获为荣,视劳动和贫困为耻;以位高为荣,以位卑为耻。这种以歪曲的形式所表现的荣辱观,失去了它应有的道德内涵,致使一些人虽然做着最可耻的事,却昧着良心地说着最荣耀的话。应该看到,剥削阶级荣辱观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为此,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抵制形形色色的剥削阶级荣辱观,从而正确发挥荣辱观的道德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的,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内涵之一。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看来,靠剥削和压迫人民所建立起来的财产、权势和门第,不是荣誉而是耻辱;靠投机钻营所求得的名誉,也不是真正的荣誉,而是虚荣和耻辱;只有忠实地履行自己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义务,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从而得到人民的赞誉和尊敬,在内心里无愧地得到满足和欣慰,这才是真正的荣誉。***在《为人民服务》中说:“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这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一切旧的荣辱观的本质区别。
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
***指出: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是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基本内涵的准确概括。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爱祖国是人们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这种深爱之情在道德方面表现得极为强烈,其社会意识形态就是爱国主义。对祖国的态度如何,历来成为衡量人们道德水平高低的最根本的标准。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爱国传统的民族。从古至今,无数伟大的爱国者构成我们祖国漫长历史银河的灿烂群星,他们历来被人们公认为民族的英雄,万世的楷模。今天,中国***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是以往爱国主义事业的继续和发展。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自觉地热爱祖国,以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富强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的荣誉、尊严和利益为最大耻辱。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内涵,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区别于、优越于其他荣辱观的显著标志。在社会主义祖国,每个公民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都能够在不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为人民服务。经过长期的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己在公民中拥有深厚根基。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荣誉观,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种种背离人民利益的倾向。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人类社会步入了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的重要时期。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只有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抓实干,急起直追,才能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人均资源相对不足,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此,必须注重从青少年入手培养科学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同时要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科学技术的武装,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古人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爱劳动,作为一种值得肯定的劳动态度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劳动态度包括劳动目的和内容、劳动对社会的作用和对人生的作用等观念。劳动态度是公民对社会、对其他生产参加者履行各种劳动义务的基础。劳动态度历史地发生着变化,当一种社会经济结构转变为另一种社会经济结构时,它就取得新的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新型劳动态度的形成和发展开拓了广阔的道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能不能以新的劳动态度参加各项建设,不仅是关系中华民族复兴大业成败的关键之一,而且是衡量公民道德品质的重要价值尺度。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团结就是力量,互助产生和谐;损人利己则伤害他人,破坏社会安定。我们在社会中生活,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多为他人着想;要关心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人士,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他人遇到困难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它作为一种优秀品德,显著特点就是讲真话、做真事,不为私利而欺骗别人。在我国历史上,“诚信”一直被尊为美德。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孔子强调做人要“敬事而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提倡“言必信,行必果”。实践表明,一个人如果缺乏诚信,就会被人们所不齿;而诚实守信的人,则会受到人们的尊敬。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不规范的经营、不规范的交易、不规范的生产、不规范的竞争时有发生。一些人在私利的驱动下,坑蒙拐骗、偷工减料、假冒伪劣、不讲信誉、不履行合同。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唾弃。于是,“以见利忘义为耻”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之一。
摘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时代性和现实针对性。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学习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是把它变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强大的精神力量,变成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
关键词: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新风尚 倡导 树立
***同志在3月份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简明扼要、精辟深刻,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出发,为提高全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社会主义“四有”公民而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我们每个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供了准绳,也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精神支柱。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具有创新性、时代性和现实针对性
1.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我国优良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前瞻性的理论创新。中国是知名的礼仪之邦,自古就有着仁义道德、荣辱廉耻的优良传统。孔子主张“为政以德”,“道之以德、齐之礼”;孟子有“仁则荣,不仁则辱”的荣辱观念;荀子说:“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还有“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等等。这些关于修身治国的格言名句都是古代的仁人志士对荣辱观的认识与看法,为统治者治国平天下提供了思想道德基础,而历史上所出现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都是统治者以德治国的表现。
正是受传统美德的影响,有多少忠臣为了国家利益不顾个人得失,如贾谊、魏征、包拯,又有多少英雄豪杰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牺牲生命,如岳飞、文天祥、史可法、刘胡兰、夏明翰等。他们“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光辉写照,从而流芳百世。
2.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是非、辨善恶、别美丑,告诉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脉相承的,与***提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倡的“以德治国”等思想建设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是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呼声、富有前瞻性的理论创新。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
1.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进入“十一五”时期,我国现在仍然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二者同时存在的关键时期,为适时抓住机遇、正确应对挑战,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准绳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让我们明确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体系指明了方向。
2.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进一步提高。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物质生活极度匮乏的年代,大家都是为了温饱而疲于奔命。现在就不同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富裕了的人们在注重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关心精神文明,对精神文化层面的发展要求越来越高,对人的品格素质、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人际关系等都有了更高的标准。***同志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辟论述,正好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也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层次精神文明建设的追求。
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2005年8月26日
3、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消案件的决定。
4、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分工
5、万方科技学院04法学一班:叶li亚
6、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决定?
7、应当在10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
8、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决定逮捕的期限
9、实习期间收集整理常用法律知识
10、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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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询问犯罪嫌疑人由谁进行?
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1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1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如何处理?
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询问。再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批捕的期限?
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接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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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上述措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行使。
17、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监护人。
18、犯罪嫌疑人从何时开始可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19、刑事证据包括哪几种?
(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材料
20、哪些人不能作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xx月xx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xx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
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
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
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张检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
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沈老师很相信我,经常让我草拟,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
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最后完成后,就拿给沈老师修改,几乎没怎么改就让我打印出来,然户送给科长签字盖章,最后拿回来做正稿。由于内勤那天比较忙,然后他们就让我把案子送到法院立案庭,我喊了司机,去了法院,当我拿回送达回证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完成了,一种满足感油然而生。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不想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确实是接触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想到过的东西。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仅靠这仅仅的一个月是远远不够的。在实习中我的课本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也许以后的我不能够在检察院工作,但是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会永远珍藏。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领域,社会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尽致,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
其间,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接受眼前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适应它”。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是残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已经不再是之前一样了。但是在任何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过时,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不能够改变社会,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社会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坚信我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就会在最终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检察院实习报告 | 3000字 | 4000字 | 5000字
应当在1个月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5、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7、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
(1) 不满14周岁的人,其行为虽然造成损害结果,但是不构成犯罪;
(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qiangjian、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对党员的管理还要完善党员的“出入口”机制,要正确处理党员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加强发展党员的计划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严格把好“入口关”,要善于培养和吸收年富力强、文化层次高、威望较高的群众入党。把好“入口”关要责任到人,入党介绍人要保证介绍对象的质量,否则要追究介绍人的责任。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疏通“出口”关,对于犯错误的党员,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该处理的处理,该清除的清除,决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建立科学完善的考评机制,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3、党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得到肯定和鼓励,才能保持下去。要对党员进行合理的评价,必须依靠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这个考评机制一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党员所履行的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要求;二要有全局性,考核内容要涉及经济、党建、品德、精神文明等方面;三要突出重点,结合职业特点、工作特点、工作任务等,提出具体的参照数;四要有合理性,分别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标准,指标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五要有可操作性,凡是能量化的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的定性要求,尽量做到客观刚性、公平合理,使每一个党员都信服考评结果,信服被考评出来的先进,形成人人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使每一个党员都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员流动大幅上升,对这些流动党员,党籍所在地的党组织对他们无法管理,打工所在地的党组织又对他们缺少管理,他们似无根的浮萍,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员发挥作用不仅需要自身的素质和内在的动力,更需要有组织的力量,就是党组织如何具体地为党员发挥作用提出要求、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缺乏党组织的力量,党员个人要发挥作用往往是很难的。所以,要根据党员分布的特点在各种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实行“流动党员联系卡”管理,使每一个党员不管在哪里都不会游离于组织之外,都有一个“家”,或都能找到一个“家”,都能依靠组织发挥作用。
5、综合素质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素质的高低决定发挥作用的大小。要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必须构建科学的教育体系:一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坚定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员的理论素质,使其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和解决问题;二是用***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坚定党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抵抗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三是要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党员肯定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四是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党员不但要有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还要有完成党的工作的能力。其次,必须健全党员学习监督机制。党员学习的时间、内容、数量、质量要量化、制度化,要进行测评或考试,要有奖惩,结果要记入个人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档案,以督促党员的学习。
6、确立党员主体机制,提高党员主体意识就党员个体而言,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需要有一种内在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何处呢?从根本上讲,来自党员的主体意识,即来自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要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就必须确立党员主体机制,党员的主体机制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第一、党员的参与机制。参与,是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最直接、最主要的表现。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建立党员代表竞选机制、议事机制、联系党员机制,党内制度法规党员听证会制,党员参与讨论重大问题的制度等。第二、党员主体的监督机制。这对于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在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扩大党内事务公开化的程度,疏通党员民主监督的渠道,开辟更多有利于党员监督的“直通车”,使党员的意见、批评、检举、控告、质疑、评议等等,能够有顺畅上达和规范处理的机制。第三、党员主体的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亦是建立和完善党员主体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条件。可以说,目前党员主体的权利保障机制一直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现在在党内能够充分地行使党章赋予党员权利的情况还不多,漠视或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建立党员权利的保障机制,通过机制的刚性力量来认真落实这些权利、切实保障这些权利。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7、只要每一个***员都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国***就能永远保持社会主义荣辱观。
8、我们的党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在各种思潮的冲击下,也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党员理想信念动摇,有关部门对福建省6571名党员进行抽样调查的资料显示,40.07%的人认为党员理想信念弱化,25.4%的人认为共产主义不可能实现,13.88%的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什么区别。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干工作怕吃苦,对好处斤斤计较。对错误、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和斗争。是非观念不强,感情用事,凭个人好恶、得失来看待和处理问题。有的党员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无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无一技之长,不但无能带领群众致富,而且对致富的人眼红。有的党员价值观念畸变,以钱的多少、官的大小来衡量人的价值,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私奉献的精神统统弃之脑后,甚至把党和人民给的权利用于谋取私利,等等。
9、***指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高考是学生的指挥棒,用人是党员行为的指挥棒,被提拔的人,无形中会成为不是典型的“典型”,被提拔者是什么样的人,是因什么被提拔的,人们都会向他看齐。如果被提拔的都是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那么其他党员就会朝这个方向努力,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如果被提拔者是靠投机钻营、跑官买官、拉关系走后门被提拔的,那么,比较落后的党员就会向其学,弄坏风气,而那些本身比较先进的党员也会寒心,积极性受打击而变落后。因此,***郑重指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危害最大的不正之风,而且还会带来和助长其他方面的不正之风。所以,一定要健全完善用人机制,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确保被提拔之人都是德才兼备者,能够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人,这样才能确保正确的导向。
10、造成有的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社会主义荣辱观,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教育机制不全、管理机制落后、党员主体机制缺失等等。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还应从健全科学机制上下功夫。
11、创新党员管理机制,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12、建立党员教育机制,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13、完善党的用人机制,确保党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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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你就在这里帮我接一下电话吧。”谁知道政工科的电话如此受欢迎,铃铃地响个不停,我一会儿就
做了六七个电话记录。谁知道华姐回来后不是手把手地教我,向我传授管理知识,而是叫我打字、复印
、往不同的科室送文件……初来乍到,一切从“谁知道”开始,同时也让我意识到:管理,一切从低、
从小开始。
7月21日,经过一个星期的实习,我开始熟悉政工科的工作了;而参加了检察院的季度总结大会后,我的
眼界进一步开阔了。会上,检察长对院里公诉科、批捕科、侦察监督科、反贪局等部门的工作做了承前
的总结和启下的部署,表扬了上季度先进的科局、人员,指出了存在问题,还转发了上级部门的指示精
神。所有这些都使我对公共事业部门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流程加深了了解。会后,检察长还问了我的名字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 “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1、 自学能力的提高
我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理论、法条及其相关解释等内容。
2、 做人、处事的能力提高
说话方式、说话的内容认真注意,在适当的场合讲适当的话。我积极参与研讨案件、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发挥年轻、有敏锐洞察力的优势。我认为执法人员应尊重法律事实定罪量刑。
3、 我感觉到知识的严重缺乏,发誓一定要学好法律
4、 问题的严重性:懂法、执法人员违法和法盲的违法行为太严重了!
深深感谢淮阳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公诉科的人员!尤其是苏凌、李永清、梅芳、杨连霞。
此致
河南理工大学
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xx县建设,圆满完成综治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13年综合治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切实抓好平安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我院始终站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一线,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年初,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今年综治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二是明确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把综治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上墙。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制定严格、周密、细致的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各项保障。强化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将综治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为提高快速应急能力、保证信息畅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单位用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综治用车,为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足的经费、物质保障。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3件184人;审查后已批准逮捕85件1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4件265人(含退查重报43件6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32件193人,有罪判决率100%。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两抢一盗” 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共**此类案件63件82人;突出打击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此类案件27件94人,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于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7件85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87件次,成功和解轻微刑事案件48件66人。
三是认真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与3个检察工作联系点积极开展“检校(企)共建”、检调对接等工作,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分别对2件不捕案件适用释法说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三是认真开展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案前考察和案后回访帮教工作,2名帮教对象至今表现良好。四是做好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课,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人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5场次,展出宣传图片18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5000份,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
三、围绕检察工作职能,有效促进反腐倡廉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关于综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以查办县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口,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突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围绕热点,积极查处移民工作领域、矿山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大要案4人;移送起诉3人,有罪判决3人,3人正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办案化解群体性矛盾2起。
二是大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围绕党委、群众关注的领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9件19人,大要案11人,移送起诉18人,有罪判决18人,1人正在审理中。加大涉农犯罪案件的查处,查办镇、村干部犯罪15件15人。
三是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围绕平安xx县建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发放《检察建议》31份。开展预防调查26次,预防咨询63次,案例分析25次;率先实行全国联网实名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提供查询629次;进入党校,在村干部培训班上开展预防讲座2期。
四、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内部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开展社会管理综治工作和平安xx县建设活动中,我院党组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治规划,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检察督导小组,对院内社会管理综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二是强化防范化解措施。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制订每季度综治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制订领导分工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今年来,我院无一例群体**事件发生。制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专门指派一名综治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我院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观念,及时抓好阶段性的形势分析和工作评估,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晚班由门卫负责)。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管、分管、其他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职责,综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综治信息员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国家赔偿制度、下访或接待日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使综治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有保障。
五、创新综治方式方法,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一是抓学习教育,把综合治理和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两转两抓”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进农村、进工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根据中央和高检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xx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内容,组织干警加强党的历史、革命常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今年8月至11月,我们在全院范围开展了检查整改活动。全体干警对照中央八条规定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在干警中牢固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价值理念,检察队伍没有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二是抓规范执法,把办案安全与平安xx县建设相结合。强化案件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形成案件统一受案、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案件管理新模式,共对所办285件案件进行评审和监督,整改问题45个。严格执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执法办案流程全部实行网上流转,确保规范运行,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把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作为检察工作必须坚守、不能突破的底线,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规定,对不构成犯罪不批捕10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3人。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管理,对自侦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规范执法、办案安全、办案效果的统一。
三是抓制度完善,把工作创新与探索长效机制相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为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难点问题,在原有维稳综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做到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综治工作的档次和水平。
综治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落实解决,我院将始终以xx县经济的良好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为工作重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引言: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认知能力。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
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