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乡20xx年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
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森林防火工作历来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重要工作之一。这次祁山镇森林防火会议的召开也是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次延伸。去冬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我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全镇林业工作重点,狠抓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全镇发放《森林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多份,张贴防火宣传标语300条,使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去冬以来,全镇发生火灾1起,火警8起,过火林地面积4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1.36‰。森林防火工作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基本上完成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当前正值防火期,又是我们面临的一场新的挑战,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有清醒的头脑和充分的准备,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市森林防火“三个办法”精神和县林业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全镇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下面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强调四点。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预防,关键还是人的意识问题,年年都在讲宣传,但收效如何,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两大高火险期,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把森林防火这根弦绷紧,能够讲出一两个森林防火办法和救助措施来。意识决定行动,只有广大干群防火意识提高,才能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我们不但要广泛开展县政府要求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书面材料,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并能寻求出符合祁山镇镇情的方式方法来,公开栏、警示牌、标语等手段宣传要做到固定性、长期性,而且还要在重要地点、醒目位置上,让人一目了然。充分利用反面典型展示失火、纵火的危害,让大家在实例中接受教育,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督促和检查日常的防火宣传和应急措施,增强宣传效果,防火宣传工作要真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广大干群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明显增强。
进入防火期后,要把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森林防火“办法”,坚决把各项防范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各种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对各村痴呆、精神病人等弱智人员实行村组干部及监护人员共同管理,并要形成制度,重点监管,防止他们进山放火,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效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成为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确定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担任护林员,对于集体林场、公益林等重点火险区,要死看硬守,重点防范,在清明、春节等重要防火日子前后要加强巡逻管护,及时制止一切不明用火和随意用火。
在青萝寺、凤凰山、宋家山等一些游玩休闲景点及城区集中连片墓地,要树立告示牌,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和充实储备库的扑火物资,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早出动、早扑灭。必要时可实行封山管理,并做好这些高火险区的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和管护,从各方面来确保我镇的森林资源安全。
为贯彻******关于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省要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本区域林草等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xx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三)严格考核。从20xx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昨天下午,xx县xx镇xx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火势凶猛,8 名村民在扑火过程中受重伤,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遇难。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密切关注火情,科学制定灭火方案,全力以赴科学组织灭火,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和政府分管副市长迅速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赶往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目前,火势已得到控制,明火已全部扑灭,事故调查工作还在进一步深入。
这起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教训很深刻,也给我们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一方面,今年以来,全市降雨明显偏少,持续干旱高温,异常的气候特征带来了森林防火形势的变化,森林防火关键期由往年的冬季提前到了秋季,对于形势的变化,各级在思想上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措施上要立即安排部署。另一方面,从这次山林火灾事故目前初步调查的原因看,是村民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灾,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必须引起各级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当前,随着秋冬农业和林业生产开始,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增加,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今年森林防火的特殊性和形势的严峻性,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思想上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认真汲取xx县火灾教训,及早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一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工作部署,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把森林防火的各项责任逐级分解落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镇办、村组,落实到山头地块。二要严格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防火职责,落实部门工作责任,配合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着力抓好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要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督促指导各镇办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要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林区各单位特别是林业经营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要加强林区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确保火险隐患早排查,火灾险情早发现、早扑救。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24 小时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有火必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火场动态、扑救进展等情况,严禁瞒报、迟报,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对因失职、渎职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五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从今天起,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防火预防措施落实情况、防火队伍演练、扑火机具准备等情况,及时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市上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决抓好火源管理这个森林防火的关键环节。针对近期火险等级较高、林区内人员活动频繁的实际情况,各县区要立即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原则上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明令禁止农民烧地边、烧火粪、烧秸秆的行为。各级防火部门、检查站、护林人员和森林公安要进一步加大林区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下力气筑牢“四条防线”。一是用火审批防线。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一律不得野外用火;对经过批准的生产用火,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入山检查防线。要在林区要道路口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杜绝火源进山入林,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三是林内巡护防线。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护,加强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四是重点人员监管防线。对痴聋傻哑及孤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要坚持群防群治,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民众的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防火、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到“电视里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中有声音、网络上有文字、手机里有短信”,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把确保人员安全放在火灾扑救工作的首位,及时撤离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群众,科学组织扑救。要以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要力量,明确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做到统一指挥,遵循规律,科学扑救。各级森林消防和应急灭火半专业化队伍要加强对扑火机具、通讯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始终保持临战应急状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迅即出动、快速处置。各县区在组织群众性义务扑火队参加扑火时,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尽一切可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同志们,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高度警惕,采取得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二)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三)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四)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五)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六)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七)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八)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一)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二)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三)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四)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五)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六)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一)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张贴全县。
(二)印发《森林**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三)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四)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五)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六)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七)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一)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二)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三)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四)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五)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五)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七)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到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重点任务,以严格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将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作为重点,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为具体工作指引,建立公司企业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林区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力,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满足职工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定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好重点、关键区域,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管、林有人护”,解决好资源保护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效益。
——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加强各级党的领导,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统筹各方力量,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按照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龙江森工集团《中国龙江森工集团全面推行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实行双轨制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双轨并行不重复,不冲突,不留空白,全面覆盖。一方面是在黑河市林长制组织体系内运行,按市林长要求确保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另一方面在龙江森工企业林长制组织体系内运行,更好的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体系,具体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林业局林长日常工作,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有关问题。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
纳入市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依据《黑龙江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纳入到市县级林长制体系,按照“林业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承接沾河林区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权力的县级副林长”的要求,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所属20个林场(所)共涉及3个县,所属林场(所)党政负责人不再对接担任属地乡级副林长。
建立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企业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依据《中国龙江森工集团全面推行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设立企业林长制,“接受分管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工作的副总经理(市级林长)领导管理及各级林长监督考核”;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辖区管理责任为核心,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保护新格局。
双轨制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的关系。本着不重复、不冲突,既相互补充又各有侧重的原则,分别加入了两套林长制体系。市县林长制体系侧重的是地方领导负责的责任体系,重点解决管护过程中相应的政策支持、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问题;既可以解决企业报案难、出警难、执法难问题,又增加了政府行政部门的责任。公司企业林长制侧重的是公司整体的、内部各级之间、直至管护人员的责任体系,重点解决管护过程中逐级的主体责任体系;既可以不打破森工原有的管理体制,又增强了管护的具体责任。两套体系有机融合,各有侧重,将为公司国有林区资源管护、生态修复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职责
林业局有限公司级林长工作职责。林业局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龙江森工集团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公司林长制管理办法。
林场(所)、农牧场、管护中队级林长工作职责。林场(所)、农牧场、管护中队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地、市党委和政府、集团及公司关于保护林草资源的各项要求,推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市林长、集团林长、公司林长的指示要求。
管护站级林长工作职责。管护站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管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天然林保护责任体系,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发展任务。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办公室、林场(所)、农牧场、管护中队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制度。天保办作为宏观管理部门,负责年度综合考评责任及相应的监督责任。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公司森林资源管理部。
到20xx年10月末,全面开展试行林长制工作。建立森林资源保护修复体系,森林结构持续优化,森林质量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不断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主要任务是:加强资源生态保护、加强资源生态修复、加强资源灾害防控、加强资源数字监管监测、完善基础配套服务体系。
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范围内。
20xx年7月10日开始到2021年12月31日,为方案制定完善、反馈、试运行阶段,20xx年正式实施。
第一阶段:7月10日--9月10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办法,落实各级林长名单,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实施行动计划,并适时修订。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25日,全面部署落实。公司召开公司林长制部署落实会议,安排部署林长制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按照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制定本级具体的实施措施、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标准等实施方案,并报公司林长制办公室。
第三阶段:9月25日--9月30日,责任落实阶段。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林长制实施方案、办法,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具体责任,具体落实到沟系、林班,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担。
第四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的林长制工作督查组,对林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第五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整改完善试运行阶段。通过运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办法。
第六阶段:2022年正式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察考评,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扩大社会监督参与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建立责任考评体系
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存量保护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林长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综合考核评价、天保资金绩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一)严格时间安排
各单位严格按照《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时间要求,把实施方案的制定、管理办法的制定、责任的落实、意见的反馈等工作,划定时间表,按时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建立林长制各项制度;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力度;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健全相互贯通、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集团《林长制实施方案》、《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林长制制度办法,充分考虑与属地县(市)协同配合问题、与公司“上下成线”管理问题、如何建立“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责任体系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实施林长制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的重要抓手。利用多种手段宣传全面推进林长制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宣传中办、国办《林长制实施意见》、省《实施意见》、集团《实施方案》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强投入保障
为确保林长制顺利、按时贯彻落实,要加大资金方面投入,加大管护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管护人员编制到位、待遇到位。
(五)加强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林草行业深度融合,结合现代视频、数字信息、无人机技术,形成分区施策、季节有别、人机结合、天地一体的数字化巡护和动态遥感监测管护模式,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提升沾河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林业管理水平。
1、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2、“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3、强化火情监测。
4、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6、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7、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8、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9、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10、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11、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12、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13、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14、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16、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17、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18、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以下简称“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镇山水林田湖草等综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49〕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1〕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美丽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共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逐级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提高林分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抗风险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三)坚持依法治林、改革创新。在依法依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创新制度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不断探索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7.5%,森林蓄积量达到5.312万立方米。所有林地、应绿尽绿,林分质量明显提高,全镇森林资源综合保护能力显著增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60.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175万立方米,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为全镇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和产业支撑。
镇、村级林长设置,镇设置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镇分管林业的科级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置林长,由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林长制成员包括以下部门:山河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建设站、水管站、农科站、应急管理中心等部门。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林长或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林长、副林长、林长和林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
镇级林长负责本乡镇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检查、督导、考核,负责做好林木采伐、木材加工、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林权管理、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内涉林案件信息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林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做好涉林案件的排查及信息报送,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承担召开林长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督促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汇报相关工作。
镇党委负责将林长制执行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等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保护辖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安全,维护辖区内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涉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开展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生态红线,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林权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镇林业站承担镇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他涉林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关于林长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的审查等工作;
镇建设站负责指导协调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全镇涉林用房等基础建设等工作;
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工作;
镇农科站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造林管护等工作;
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行政村具体落实。
统筹实施全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生态治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森林城乡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探索购买式造林,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格局,2025年实现有山皆绿,植被良好,鸟语花香。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探索采用购买或聘用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做到有虫不成灾。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禁止滥食滥捕野生动物,禁止滥挖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其他用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严格放牧制度,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严禁放牧。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镇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和未成林抚育管护,五年完成全镇人工中幼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积极实施灌木林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高质量、特色林产品经营,建立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国有林场与地方经营合作。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特色经济林综合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协助县林业局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
镇党委和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成立林长制工作专门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各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帮助解决林业主管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林长要坚持目标导向,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照年度任务,建立督查清单,加强日常巡查,推动任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进行挂牌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顺利推进。
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子表彰奖励。
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林长档案动态管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显要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右玉精神”,百折不挠、艰苦奋斗的“太行精神”,增强保护发展意识,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热情,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1、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2、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3、(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4、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5、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6、(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7、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8、(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10、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11、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12、(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13、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4、(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5、(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6、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7、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科学经营、永续利用、兴林富民,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系统推进,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建设步伐。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统筹推进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保护,有效防控灾害风险;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动区域林业生态整体提升,全力保障生态安全;聚焦生态惠民,突出绿色富民,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打造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加速推动绿色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铸就金山银山。
到2025年,区、乡镇、村居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森林经营质量更加优化,森林资源管护更加严格,林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绿色富民效益更加显现,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超过76.26%,林木总蓄积量达到22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23亿元,湿地保护率超过45.5%。
(一)保护黄山松林行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全区生态建设“1号工程”和落实林长制的首位任务,全力以赴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阻击战、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森林健康综合防控项目》,严格落实《**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治方案》,确保普查率、清理率、除害率、检查率均100%,确保富溪乡、杨村乡、洽舍乡不发生疫情,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实现疫情较大幅度压缩,危害程度明显减轻,确保黄山松林安全和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二)林分质量改造提升行动。以特色经济林为重点,加强林种树种结构调整,通过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补植补造、嫁接复壮等方式,对经营管理粗放、林分质量不高的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提升,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按照近自然理念,积极推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等造林模式,在高陡坡茶园套种香榧、油茶等经济林。加强退耕还林地的抚育管理,不断提高退耕地的林分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全区完成退化林修复1.5万亩。
(三)城乡绿化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林木和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助林、“互联网+”义务植树,拓展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广泛营造内涵丰富的多主题纪念林,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到2025年,全区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2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1个。
(四)古树名木保护行动。加强普查建档规范管理,将全区所有古树名木资料录入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落实“一树一策”管护责任,编制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强化分级动态管理,完善保护机制。开展挂牌保护工作,古树名木分级逐株统一制作保护牌进行保护。全面保护全区58株古树名木,2025年全面完成现有濒危古树名木修复任务。
(五)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行动。认真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效益,放活商品林经营。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着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公益林应保尽保,商品林愿保全保。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放活林地经营权等系列措施。
(六)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优化行动。强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监管,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到2025年全区流域内的湿地面积不低于1.288万亩。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决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力争到2025年实现连续22年无森林火灾工作目标。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七)绿色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积极发展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林、特色经济林和竹林,推进特色基地建设。结合“小产区”模式,加强特色林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提高特色林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美誉度。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培育壮大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户外健身、森林康体等新型业态,不断拓展森林综合功能。到2025年,巩固提升原有优质丰产高效木本油料示范基地5个,发展面积达0.3万亩;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6家。
(八)林业脱贫攻坚行动。抓好林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竹产业和林下经济,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增收的互动双赢。开展选聘生态护林员脱贫,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九)弘扬林业生态文化行动。注重加强对**山林生态保护习俗、古村落水口林、森林复合经营等特色生态文化的研究,加大水口林、古树林、古村落保护力度,突出丰乐河林业生态保护,开辟林业生态文明橱窗生态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群众爱绿护绿增绿意识,使林业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众日常生活,成为自觉行动。
(一)压实创建责任。各级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统筹推进“五绿”任务,全面发力推深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
(二)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谋划,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增强推进合力。区、乡镇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统筹推进,协调配合,增强创建示范区合力。
(四)强化示范带动。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各乡镇要推出一批林长制改革示范点,为全区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当先锋。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多点突破做实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五)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广泛阐释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6号)和金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39号)、**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林区警长由公安派出所领导担任。
(二)村级设立林长、林区警长,分别由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联系民警担任。
(三)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国良同志担任。
到2022年底,我镇要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立方米,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100%,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率达到100%,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达74304亩。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 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防火道路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设施2个;“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2288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7600亩(株数11798棵);完成金华森林人家创建;完成信息报送12篇。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一)林长职责
乡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森林湿地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乡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同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护林员工作,加强巡查和管护,逐地逐片明确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各级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下级林长要对上级林长负责,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林长制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五
(一)始终不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全镇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重视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三是严控野外用火。在春节、清明、“五一”、“七月半”、“十一”等重要时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护林巡查,对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禁止火源进山入林,保障山林安全。
(二)着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完成镇域范围内的松林地块,尤其是上级第三方秋季普查确认的257个小班17600亩范围内的11798株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强化疫木除治高标准、高质量监管,实施疫木除治痕迹化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案件。并且做好2022年下半年的松材线虫病摸底工作。
(三)不断努力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积极挖掘可绿化造林空间,对一些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零散荒山荒地进行逐地实地踏勘,适地适树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完成《国土绿化新造林》任务50亩,千树森防安心工程16个,森林覆盖率达到75.21%,森林蓄积量达到768555 立方米。积极创建“森林人家”等示范点,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
(四)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通过多方面、多形势开展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禁止违法狩猎、捕鸟,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完成古树名木年度保护任务。
(五)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加强林业用地政策的宣传。加大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处置力度,严格林业卫片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协助做好林业卫片执法的核查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征地、占用林地行为。
1、--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2、结合 林区森林防火实际,4月份和9月份最后一周为森林防火宣传周,5月份和10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和高森林火险时段为森林防火宣传日。局森防指制定下发《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局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和组织实施形式。在各项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力求做到宣传教育率达到百分之百。
3、--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85%以上。
4、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重点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扑火安全常识等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内部的责任、使命和风险意识教育,消除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消除松懈自满心理和形式主义。
6、严格按照《**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的暂行规定》不断推进本级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建设,细化森林火险分级响应措施和应对策略,健全与预警信息相对应的科学响应机制。
7、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制定出详细的野外用火管理、审批和组织实施等有关制度,细化用火管理和处罚规定,全面规范用火行为。
8、--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9、在持续性高火险和火灾多发时段,要认真执行省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指挥联防指挥部要落实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各单位要采取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巡护员、加大巡护密度等超常规措施,确保野外火源监管无疏漏。特别是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
10、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依据预案有针对性组织演练,规范火灾处置组织指挥程序。
11、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岗位培训和技能演练。防火办年内至少要组织两期以上业务培训。重点突出各岗位人员对法规制度、相关规定以及防火常识的熟悉程度,提高各岗位人员业务素质。
12、全面做好森林火险监测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确保防期能够实时提供准确的火险监测数据。
13、加强火情了望体系建设。从加强监测手段入手,着力提高火情发现率。
14、全面加强火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创新发布手段,提高发布速度,扩大发布范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和高火险警报。
15、按照上级规定20xx年度工作目标如下:
16、落实好各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责任制,()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
17、落实“七长”负责制和“区域联防”、“十户联防”、“省际联防”等联防联保、行政领导包保等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8、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逐级落实火源管理责任。
19、围绕省政府确立的确保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全面加强预防管理、火灾扑救、基础保障工作,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火灾预案》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进程。
20、全面实施周密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森林火灾防控策略,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1、组织防火办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基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制定措施的能力。
22、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要加强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监管,在巡护力量安排、设施设备保障、扑火预案部署等方面重点予以考虑。要强化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旅游沿线管理,确保景区的森林防火安全。
23、根据单位领导任职变化,及时调整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问责制主要责任人名单,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问责机制,重点追究迟报、瞒报火情和火情处置不当以及因火源管理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相关人员的责任。
24、森林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机关要快速介入火灾案件查处,提高火灾案件查处率。要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5、武警驻露森林部队要紧紧围绕《扑火预案》配置战备值勤力量,防火期确保一线扑火兵力不低于85%,发生火情快速反应,高效扑救。
26、确保森林防火通信畅通。对现有森林防火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火场应急通信预案,对火灾多发地、易发地提前模拟火场进行通信测试,及时做好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保养。
27、不断健全预警响应预案和会商、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火险预报精度,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
28、依照《森林消防队建设规范》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重点突出队伍管理、业务训练、执行制度等方面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和扑火作战能力。
29、在工作运行中,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制度、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灾处理制度、定期分析汇报森林火险趋势制度、督查稽查制度、分片包保制度、巡护搜山制度、火情监测制度、岗位培训制度、了望工作制度、入山检查制度、通讯联络制度、联防协作制度、扑火物资管理制度。
30、根据《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本级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31、建立健全预警响应、火灾扑救、用火监管、火情监测、联防包保、行政问责、物资储备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依法治火。
3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力度,增加宣传牌(碑)、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彩旗等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物布设数量。
33、完善森林防火岗位责任监管制度,强化各类管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确保管好火源,及时发现火情。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中之重,发现漏岗和在岗不尽职尽责的依法严肃处理。
34、加强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按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35、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监管。重点发挥乡镇、村社组织和林场各类森林防火管护人员的作用,全面做好农事用火监管工作。森林防火区内严禁实施农事用火、林内剩余物烧除及草甸子清理烧除等用火行为;非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也要以乡镇、林场为单位由森林防火指挥联防指挥部集中审批和组织,杜绝随意用火现象。
1、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结合我村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同步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2、设立林长。建立社区林长制体系。结合实际比照街道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
3、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社区林长会议由各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4、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5、(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6、(一)组织体系
7、(四)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坚持依法治林管林,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和具体化,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督查检查,严肃问责查处。
8、(二)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各社区责任,形成分工协作。
9、明确责任,落实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0、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村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11、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12、(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区域,因地施策、分类经营,加强保护,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利用。
13、(二)工作职责
14、副林长职责。协助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15、广泛宣传,树立舆论导向。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16、细化任务,压实制度保障。抓紧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等各项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17、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责任体系。
18、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社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幸福美丽社区提供制度保障。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三)坚持改革创新,富民惠民。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实施惠民林业政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湿地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推进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根据实际有条件申报市级级和区级湿地公园。完善、提高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街道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丽颍州。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建立河道沿岸生态绿色廊道;涉农社区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街道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街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四)提升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有效处置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非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一)分级设立林长。社区设立村级林长,分别由社区两委担任,组建管护队伍。
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街道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村级林长要把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通村连庄道路等所有林木,纳入林长管护范围,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社区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社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林长会议成员各个社区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
(一)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社区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三)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单位、物业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单位、物业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五)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个社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社区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2018年5月底前在社区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社区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社区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单位、物业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幸福美丽田家庵建设。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1、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6、副组长:
7、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8、(三)工作组职能
9、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10、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11、(一)镇级
12、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1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1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15、第一副组长:
16、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17、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18、组长:
19、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20、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1、(二)村级
22、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23、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24、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3、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4、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5、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6、“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7、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8、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9、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10、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11、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1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13、(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4、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15、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16、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17、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8、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19、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