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城,一个瘪嘴乱胡子的老人和一个瘦高个儿的中年人的身影,在空旷的城门外显得格外醒目。老人一贫如洗,如同乞丐一般,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令人畏惧的光亮。中年人穿戴得体,与老人相反的是,他贼溜溜的眼里展现着恐惧和不安。老人是钱默吟,中年人是冠晓荷。一个英雄,一个汉奸。
以往,和平时期的北平,他们都是极体面的人。钱先生,既是诗人,也是画家。他热爱花草,也敬畏生命。在阳光下吟吟诗,种种花便是他最好的消遣。冠晓荷,一个一昧想做官的人。闲来无事时,喜欢搓几局麻将,看几部戏曲。看似毫无关系的两人,在日本人侵入北平后,在自我的家园受到威胁后,彻底牵扯在了一齐。由于冠晓荷的告密,钱先生无辜地下了牢。经受了严酷拷打的他,像彻底变了个人似的,失去了书生的文艺气息,却多了点武士身上不顾一切拼命的力量。
在饱受战乱的城外,钱默吟与冠晓荷相遇了。这对仇人相遇的既是时候,又不是时候。在钱先生的逼迫下,贪生怕死的冠晓荷跪在了瘦弱的老人面前。这次钱先生不是来报自我的私仇的,他来是为了给几个被无辜害死的、心怀大志的同胞们讨个说法。“你不只是混蛋!你受过点教育,你有点聪明,你也五十来岁的了!一个无知的小娃子都晓得恨日本人,你偏不明白,故意的不明白。你是个没有骨头的汉奸!我能够原谅混蛋,而不能原谅你这样的汉奸!”
他说。比较以前的钱先生,完全想不到这样义愤填膺、破口大骂的人以往是一个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诗人。
一个人如此巨大的变化是怎样产生的?我认为,是钱先生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以前,他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安安稳稳地过着安逸的生活。而自从儿子作为司机摔死了一车子日本人并与他们同归于尽的时候,一点小火花从他的心中点燃。他为儿子感到骄傲。因为此事被打入牢中彻底激发了他的仇恨。他最终意识到,在这样病态的北平,只是几句诗,几幅画是丝毫没有用的。他必须干些实事,拯救他的北平。他的态度变了。他以前追求安宁的态度,如今变得恰恰相反。他去奔走,他去发传单,他去号召年轻人来拯救北平,拯救中国。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浅薄的。为何抗日依然如此持久?因为其他北平人仍没有转变自我的态度。在这样一个乱世,仍然坚持安稳过日子的态度,当然无法应对残酷的侵略!钱先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明白这一点,也想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一点。让自我畏惧拷打、畏惧酷刑、畏惧**的态度转变成勇敢无畏、敢于为国捐躯的态度,才是抗日最有效的方法。若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怎样还会有人敢来侵略我们的国家呢?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就那此刻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的疫情来说。应对疫情,中国和美国有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态度。中国进取抗疫,迅速采取行动,如今已取得卓越的效果。反观美国,从总统一开始的不重视到如今纽约州成为重大灾区,美国的确诊日增量已到达上千。这即是态度带来的最大改变。
做一个有态度的人,不是随波逐流,而是视情景作出正确的决断。在必须的情景下有应有的态度,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做到的。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我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期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我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我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我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可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期望经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团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主角,并且把这个主角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仅有为团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
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述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可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我的放养生活。可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期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期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职责。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先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可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可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职责,什么是力量。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完美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欢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可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可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仅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进取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学校,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教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欢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那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那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欢乐的。
费尔南达.德尔.卡皮奥被认为是一位外来的女王,她在全国最美丽的五千名女性中力拔头筹,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后,她的衣服被撕扯成碎片,白鼬皮斗篷上满是血迹,被马孔多的首富奥雷里亚诺第二抱在怀里带回了家,他们领她到马孔多后,便答应封她为马达加斯加女王。
这位费尔南达从小就自诩为女王,她一向深信她母亲所说的话:“我们家权势无比,财富无边,你必须会成为女王的”,她尽管将亚麻布铺上长桌有摆上银餐具,却只是为了喝一杯掺水的巧克力、吃一块甜面包而已。直到婚礼那天,她还梦想着成为一个传奇国度的女王,尽管她父亲堂费尔南多为置办嫁妆不得不将房产抵押。然而这并非幼稚无知或是野心谵妄。她就是这样被培养成人的。十二岁时第一次出门,只是去一个小小的修道院,却要坐马车前往。她在上学时从不与旁人混在一齐,被单独隔开。那时的她便已落成她身旁得人从未见过的美貌、高贵又端庄的姑娘。
她在结婚之后,仍坚持着这种高雅,这却让他丈夫的母亲乌尔苏拉十分不满,身边的邻居也甚不能理解她的习惯,对她是避而远之。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中的高贵将她生硬的拉入世俗的眼光之中,现实最终也将她女王的威严一层一层慢慢的剥下。
这种结局的缔造者追究起来却不是她自我,而是她的父母。他们不明白何谓“最好的自我”,明明清楚家族的败落,却仍盲目追求昔日岁月的峥嵘,幻想着自我身份的高贵,在梦想之中让自我的女儿终不认明现实,让她走一段与当时社会背向交叉的道路。羡慕着先辈们的荣耀,有着高远的视野,却看不透自我只能行走在狭窄的小路上,渴望越道直上巅峰,却与世界分离,愈行愈远。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费尔南达一家渴望成为人们眼中的女王,却忘了自我本身。蜡烛从不羡慕太阳的光辉,当夜幕降临时,他默默地发出人间的一丝丝光亮;小草从不羡慕苍松的挺拔,当花儿绽放时他铺就大地的一片片绿荫;沙子从不羡慕珍珠的光芒,当建筑房屋时,它铸就世间的一块块基石。这些渺小的事物都在这世界里做着最好的自我,不羡慕他人的完美与优势,不追忆过去的权势与财富,为自我而活。
做最好的自我,自会赢得属于你的光彩。
马可,这位23岁即以《秦俑》获得第二届“兄弟杯”中国国际青年服装设计师作品大赛金奖,至今仍是该奖项最年轻的金奖获得者。可与这些光芒不一样的是马可十分低调,他一心埋头做自我的品牌,几乎不在媒体上公开露面,连品牌举办庆典,她也经常缺席。她不顾潮流喜欢逆向创新。她以自我的独特风格打造的“style”赢得了世界的掌声。做最好的自我,不为名利所诱惑,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
做最好的自我就是要取悦自我,而非活在他人的眼光中。
一位诗人小有名气,但他还有相当的一部分诗没有发表也无人欣赏,为此是很苦恼。他向禅师倾诉说了自我的苦恼。禅师笑了,指着窗外一株夜来香说:“你明白夜来香为什么不在白天开花,而在夜晚开花吗?”诗人看看禅师,摇了摇头。禅师笑着说:“夜晚开花无人注意,他开花只是为了取悦自我。白天开放的花都是为了引人注目,得到他人的赞赏。而这夜来香在无人欣赏的情景下依然开放自我,芳香自我,他只是为了让自我欢乐。”诗人笑了,他说:“我懂了一个人不是活着给别人看的,而是要为自我而活,要为自我打造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是啊,一个人,仅有取悦了自我,才能不放弃自我;仅有取悦了自我,才能提升自我。总活在世俗的眼光中,一心追求他们眼中的荣耀,却忘记了自我,只会为自我的人生插上孤独的旗帜。
纷纷扰扰的尘世,如一块巨型的磁铁,心灵的罗盘在那里强烈感应,我们要摒弃杂念,做最好的自我,才能去实现真我价值。
在阅览室的书架上,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妈妈再生你一次》,因为是大龄妈妈的原因,所以我首先被书名吸引住了。粗略翻看后,我决定借回家仔细阅读。
作者沈利萍女士——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深造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是一名宁夏书画院的专业画家。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3年,正当沈女士在深圳专心进行美术创作时,他的老公和儿子却遭遇了一场特大空难,两人虽有幸存活,但老公双耳膜穿孔、脑震荡、腰椎压缩性骨折!12岁的儿子王嘉鹏,腰椎暴裂骨折并双下肢截瘫!
就是那个可怕的瞬间,让12岁的王嘉鹏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嘎然而止!
而与此同时,一位杰出的感人肺腑的妈妈却诞生了。——妈妈是什么?妈妈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一种实实在在的爱。只要有她在,你就会觉得有靠山!只要有她在,一切就会重现美好!为了救自己的儿子,这位以画笔为生、生性温和的母亲顷刻间变成了一个壮士,一个为孩子敢上刀山下火海的壮士!这位画家妈妈用自己永不言弃的坚定信念,不仅拼命从死神手中夺回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将这个被医生宣判为终生瘫痪的儿子培养成了“中国英雄”!她和儿子通过惊人的努力,不懈的坚持,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17岁时被特邀出席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他参加了第36届世界残疾人滑雪比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赢得两枚金牌,使得五星红旗第一次升起在贝托斯特拉滑雪场;18岁时成为中国‘99长城国际马拉松邀请赛最年轻的组织策划者;他的故事已被拍成电视连续剧,挪威王后和首相亲自出演,开创了国外首脑级人物在中国**影视出镜的最高规格;他是挪威红十字诺迪克世界联合国学院录取的第一位中国**留学生……
看这本书的引子部分时我就特别好奇:一个被宣判为双下肢截瘫的重症病人能够站立都是奇迹,却如何能参加滑雪比赛?一个只上过五年小学的孩子,却如何能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世界联合学院?一个原本在生活上最需要别人照顾的人,却如何担任起了管理全院师生的院级生活会会长?一个曾悲观绝望的家庭,却如何过上了幸福乐观的生活?带着一个又一个的疑点,我一头扎进去书中寻找答案。最终我发现,这本书得了我太多的启迪和激励,我自愧不如这位英雄妈妈,特殊的遭遇使她付出了太多的艰辛,整整三年中他将儿子从轮椅中抱上抱下;陪同训练之外,五年如一日地坚持为儿子按摩,手指关节都变了形;为了儿子早日康复,他自学了中医、按摩、提皮、捏积,在自己的身体上摸索、实验;为使儿子的个人利益受到保护,她自学了法律书籍;为了激励儿子的斗志,她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脊髓损伤、截瘫者重新站立起来的相关报道,给儿子读各种励志书籍,残疾人的奋斗故事;真可谓是“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书中提到:在人世间,能将最大的不幸变成幸运的人,就是真正的健康人,真正的幸运者!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启迪。记得我姐在看了一个没有胳膊的残疾人弹钢琴的视频后,心声感慨地说:“以后我也要好好练习弹琴,人家没胳膊都能弹,咱有双手为什么还弹不好?”可是练习了一段时间后,就因为枯燥乏味而削减了练琴的热情,所以至今守着钢琴的她依然弹不出优美的和弦。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残疾的人们会谦虚努力地奋斗不止,因为他们没有闲暇去为自己所取得的各种成绩骄傲,因为除了奋斗之外,他们始终都默默地承受着各自的巨大伤痛,因为他们比我们这些肢体健全的人更知道生命的脆弱和可贵……
人们常说:如果没有冬天,春天就不会那么令人愉悦,如果不经历磨难,就不敢向命运发起猛烈的进攻。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一天都在发生着不幸,而且不幸的家庭和不幸的人也有着天壤之别,如果总认为自己是最不幸的,一味地沉浸在痛苦的过去中不能自拔,那就是自己把自己给毁了。因为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也一定会为你开启另一扇门,也许这就是考验。正像这本书提到的:只有活者,就有希望,只有要生命,就是幸福的!只要斗志不减,就一定会有奇迹发生!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其实,生命看似坚强却真的好脆弱,看似很长却转瞬即失,今天还谈笑风生的,可能明天就不在人世了,这本书让我读懂了“拥有生命,就拥有一切”的深刻含义。看沈女士着的这本书,能够给人一种将悲观转化成乐观的正能力,给读者以育子成人、成才的感悟,这位“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在面对苦难和成功时,平静地说:因为我的名字叫“妈妈”。都说妈妈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作为母亲,我从沈女士身上学到了很多,比如:自强、自立、勇敢、不屈服等等,作为孩子生命的守护者,我愿意同孩子一起学习,一起成长。把握当下,健康自信地当好孩子的一面镜子,吸入有益教育,折射孩子健康阳光的人生!
最近,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她的心路旅程。她的一生仅有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甚至有些渺小的人,却用她的行动来证明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在安妮教师的帮忙下,在亲人们的关爱中,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开始了她对梦想的追逐,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取得了学士学位。她一生致力于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受教育,不再风餐露宿,她还曾周游世界各地演讲,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她的世界中,没有光明,没有声音,仅有孤独与寂寞。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这样去做。
第一天:我要去看看那些给予过我帮忙与关怀的人们,记住那些充满善意的眼睛,他们必须有着完美的心灵。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见证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啊!
第三天:我将在忙碌中度过,我要亲自去体会那些劳动人民的欢乐。(.)
这些在我们常人看来多么简单的愿望,却成了海伦心中最渴望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所以,她将它们用另一种方式记录下来,告诫我们,珍惜此刻我们所能看见的每一分每一秒。
假如你的光明只剩下三天,你又会怎样去珍惜呢?
以贝内特太太一类人的视角来看,伊丽莎白自然是最成功的,其次是简,最终是莉迪亚。为什么?贝内特太太是一个肤浅的人。她期望女儿们能够嫁出去,并且嫁一个好人家。在她看来,金钱与地位绝对是衡量一户人家好坏的重要标准。达西、宾利、威克姆中最有钱有势的,就是达西。而以贝内特老爷一类人的视角来看,简无疑成功幸福,但伊丽莎白更胜一筹。为什么?贝内特先生是一个有内涵的人。他注重的是灵魂精神上的配对。他最疼爱的一个女儿就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聪明坚强,有主见;而达西善良稳重,有思想,他能给予伊丽莎白幸福,彼此也情意相投。
所以,无论如何评价,伊丽莎白都是最成功最幸福的。能够有这样的结局,仅仅是因为她出众的颜貌吗?这是绝不可能的。我觉得,是由于伊丽莎白迷人的人格魅力。
伊丽莎白冰雪聪明,可爱伶俐。她不在意权势。中层的人也做知心朋友。夏洛特只是公爵家普通的一个姑娘。可是伊丽莎白却与她无话不谈。在起初认识威克姆时,伊丽莎白十分友好,她愿意听他诉说内心的苦楚。与此同时,在应对上层人物时,她也毫不羞涩,更没有一丝害怕与惊慌。受到达西的冒犯后,她绝没有因为这个人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拥有半个德比郡就轻易包容理解。她将内心的不满与自我的看法统统呈此刻神情上与言语中。
伊丽莎白并不顽固不化,反而会不断思考,直到自我弄清事情的真相。她对达西抱有偏见,可是读信时,她让自我冷静下来,分析到底是谁故弄玄虚。没有让偏见与情绪轻易的左右自我。经过不断的了解后,伊丽莎白被达西的人格吸引,这更是思想的相遇,
伊丽莎白同样不因他人的言语,甚至攻击,放弃自我。凯瑟琳夫人先前在罗辛斯庄园的一番盘问,伊丽莎白出于礼貌的一一做了回答。凯瑟琳夫人傲慢的口吻和尖锐的提问,已表现出对丽茨家人的羞辱。可是伊丽莎白全然不自卑。巧妙的回答了她的问题,她的语气不再那样毕恭毕敬,反而不留一丝情面,狠狠地杀了凯瑟琳夫人的风头。得知伊比莎白和达西相恋后,凯瑟琳夫人更大降光临,能够说是对伊丽莎白进行了一番逼迫,可是,她完全没有妥协。即使满城风雨,也直言不讳。不隐瞒不服输的作风更让凯瑟琳夫人气愤不已,令这个这辈子都没有受到冒犯的女人遭到严重的打击。一番表达,还使凯瑟琳夫人弄巧成拙,促进了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感情。
贝内特老爷曾说:“我以为没有人能够配得上你,丽茨。”在朗博恩,没有一个女子敢同伊丽莎白一样,执着勇敢。也没有一个女子能比她更有主见与思想,也正是伊丽莎白这番独特的人格魅力让她显得无比迷人,如同漆黑夜空的一颗明星,闪耀夺目,光芒四射。
相比之下,莉迪亚呢?她被谁所吸引?谁又被她所吸引?威克姆。更何况,在莉迪亚的爱中,威克姆只是因钱才同她结婚。这亦是一个可悲的事实。倘若莉迪亚不那么放荡,不那么世俗,她的幸福也就远不止于此。人格魅力同样也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当伊丽莎白悠闲的生活在彭伯里时,莉迪亚还没有一处稳定的居所;当伊丽莎白欣赏眼前怡人的自然美景时,莉迪亚却拮据到写信给姐姐,渴望拿到一些钱。两种截然不一样的生活,足以展现出不一样境界的人的结局。
最近,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她的心路旅程。她的一生只有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甚至有些渺小的人,却用她的行动来证明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在安妮老师的帮助下,在亲人们的关爱中,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开始了她对梦想的追逐,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取得了学士学位。她一生致力于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受教育,不再风餐露宿,她还曾周游世界各地演讲,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她的世界中,没有光明,没有声音,只有孤独与寂寞。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这样去做。
第一天:我要去看看那些给予过我帮助与关怀的人们,记住那些充满善意的眼睛,他们一定有着美好的心灵。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见证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啊!
第三天:我将在忙碌中度过,我要亲自去体会那些劳动人民的快乐。(.)
这些在我们常人看来多么简单的愿望,却成了海伦心中最渴望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所以,她将它们用另一种方式记录下来,告诫我们,珍惜现在我们所能看见的每一分每一秒。
假如你的光明只剩下三天,你又会怎么去珍惜呢?
楚亡鸿门宴,邦与籍之交锋;
拜韩信,献《汉中对》;
说九江,英布反戈;
彭城战,三万楚骑任驰骋;
刘邦韧,荥阳四年对峙;
韩信功,北破赵、燕南下齐;
垓下战,败落乌江英雄末路……那个年代,豪杰并起,金戈铁马,壮志凌云,读罢,悠悠一叹,刘邦,项羽,张、韩、萧,陈平,英布,范增一一浮现于脑海。
项羽何以败?刘邦何以胜?韩信何以亡?此三子者,皆楚地之俊彦也,荆楚大地所出的三雄,在秦汉交际间,碰撞出了炫目的时代火花。
项羽乃英雄,为战将,对楚军而言,勿论何时,项王擂鼓,楚军奋勇杀敌,项王鸣金,楚军从容收兵,攻城略地,以万夫不挡之勇,灭秦而封天下,军队的战斗力是当时无人可及的。不说巨鹿之破釜沉舟,不说彭城之千里奇袭,单说项羽末路时的东山快战,仅随十余骑,冲得汉军几千骑兵人仰马翻。西楚霸王,名副其实。
但项籍却失败了。史坛上众说纷纭,太史公亦在项羽本纪结尾处总结了几点。观了《楚亡》之后,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发现原来项羽之败至少还有三个点。
第一,攻秦时战略方面的失败。尤为失败的就是丧失了居关中而令天下的机会。巨鹿之战后,章邯领着数十万秦北部军投降,项羽一声令下,各国联军坑杀了所有降卒,而后却裂土将秦分为三国,分给章邯等降将。不管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否真是项羽下令,是否想坑杀降卒,有没有阻止都没有意义。因为,坑杀数十万降卒,烧阿房宫,乱咸阳城,彻彻底底地将秦腹地老秦人的仇恨极具激化。这令项羽无法立足在当时能辐射全国且占据崤函天险的关中,而且秦与楚的仇恨令刘邦占领关中后,老秦人怀着国仇家恨一无反顾而又源源不断地加入汉军与楚军作战,并且给刘邦除巴蜀外,令营造了一个稳定的战略后方,这使得楚汉相争的天平逐渐倾斜。
第二,封赏之失。连续的错误往往是由第一个重大失误引发的。在其退出关中封赏各将领时,本先依军功封赏各将领,而项羽虽大部分是如此做,但却也本着自己的喜恶来封赏。加之定都彭城,战略要地不足,为了缓冲,或明或暗地在封赏过后以各种理由占领他国要地,激化了楚内部的矛盾。这为刘邦日后遣郦食其和随何接连策反数国,不仅将项羽在伐齐时对刘邦设置的防线破坏,而且在对峙时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使楚军腹背受敌,疲于奔命,应有的战斗力无法充分发挥,最终被拖垮。
第三,项羽的性格与用人之失。项羽对自己的军事才能极度自信,导致了他的高傲与对他人的不信任。多少刘邦手下的能人智士,如韩信,像陈平原先都是项羽的手下却背楚归汉。这与他的性格与用人是有关系的。况且他所用皆为项氏宗亲,在后期项伯与范增争权而无能为力,成为其莫大的掣肘。反观刘邦,人尽其才,各有所用。项羽一生,三十一岁,如彗星闪烁。或许真成也项氏,败也项氏。
而刘邦呢?项羽的优秀他没有,项羽的缺点恰恰是他最熟稔的。换句话说,项羽之失尽为其用。巧取关中,拜韩信,得陈平,英布等。善纳谏,明时势,任人唯贤且令其各司其职。而且刘邦韧性极强并能正视自己的不足。像彭城一战,刘邦领六十万联军,而十万兵马是刘邦的极限,被项羽三万铁骑打得溃不成军仓皇出逃。而刘邦很快从失败中走出,坚韧的在荥阳与项羽对峙数年,并任用韩信开辟北方战场,最终胜出。相比于韩信、项羽,刘邦虽有才能,但更是个政治家。
韩信,一帅才,他不想称王,他所求的不过一平台,他所希望的,是连百万师,攻必克,战必胜,立不世之功。事实上他也做到了,领军北上破赵、燕,南下齐,破百余城,汉室的半壁江山都是他打下的。在楚汉胶着是,独立而虎踞,却为听取谋士之言,心系刘邦。在垓下战,围项羽功成。后来,就像那“狡兔死”的歌谣一样,被贬为淮阴侯,囚于汉中不得出,最后身亡。
何败?何胜?何亡?秦汉之际,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揣摩、学习。
其实哪只秦汉呢?整个中华的历史,蕴含了太多的道理与规律。或许,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我的玫瑰为何珍贵?
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
法国作家圣爱克苏佩里在1942年完成的著名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它用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跟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其实我并不喜欢以上面的方式对人说起《小王子》。因为我觉得评价是评价,而感悟是另一回事儿。《小王子》确实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每个人自己的玫瑰的珍贵。不知该冠以怎样的词汇来形容——“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王子就是这么说的,他爱他的玫瑰。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就像小孩子把时间花费在布洋娃娃身上。因此对他们而言,洋娃娃就变得很重要。一旦有人将娃娃拿走,他们就会号啕大哭……
《小王子》是成人的童话。它告诉我们,幸福是除了玫瑰什么都没有,可什么也不缺。
我愿把时间花在某一株玫瑰上,让她在光阴里开出我呵护下的美丽的花。看上去温婉,其实是一种很放肆的美。因为更纯洁、更坚定,更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那是一种强悍的风情,无人能敌。
我的玫瑰为何珍贵?因为她是我花了时间保护的。因为花了时间所以更珍贵。就像天长地久总比刹那之间来得更吸引人。
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我的玫瑰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我离开了她。很多时候人总是这样,对于很多事物不回去挽留,以为他们不会走。可直到再也见不到时,才开始追悔当初。
世界真的好小,好像一转身,就不知道会遇见谁。世界真的好大,好像一转身,就不知道谁会消失。
失去总比得不到的要更可惜,因为它多了一个过程叫曾经。终懂得为何有些人愿倾尽一生换得一次久别重逢。原来他们是为了再遇那株自己留在另一颗星球的珍贵的独一无二的玫瑰。
倘若一个人对一朵花情有独钟,而那花在浩瀚的星河中,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他只要仰望繁星点点,就心满意足了。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我的玫瑰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我对她情有独钟,我爱我的花。这玫瑰可以是很多,可以是某人、某物、某物和某种理想愿望。她是广义的。
因为我们一直浅浅地喜欢,又深深地爱上,因为她陪伴我们地久天长,因为她会失去,因为她在我们心中独一无二,因为我们对她情有独钟,所以她就显得珍贵。玫瑰因此珍贵,而她有可能不是玫瑰,但她依旧珍贵。
风依旧带着料峭的寒意,墙角还有未化的积雪,却不必伸手擦玻璃上的雾气,就能看到金黄灿烂的阳光。花罩里金黄灿烂的玫瑰也快醒了吧。
风雪不寒,夏花开半。花瓣尽风吹,飖飏不媚。
错乱的城市,到处都是迷路的人。都离开了自己的玫瑰。后来发现回不去了,却还是想念。一切迟吗?不该这么说吧,早些时候你也不懂,可在你悟出了爱的真谛是,你永远留在了一片沙漠里。大概是早注定好了的呢。
所以啊,以后就不要轻易离开你的玫瑰了,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风吹吹就过了,话说说就算了,人笑笑就散了。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后来觉得自己挺狼狈的,弄丢了好多花儿。但,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至少弄明白了一点,让我不会再错过这玫瑰般的三年。
愿你也能懂这世间的离合悲欢,即使出了差错,也能方寸不乱。愿你也好好守住属于自己的花儿,同时,悲伤了,孤独了,就看《小王子》吧,会治愈很多内心的创口。玫瑰会在另一颗星球上等你,等你成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