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女(男)、28岁、中专文化。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同年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
本人在xxxx年x月又一次在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依然是做xxxx工作至今。在这近几年的工作时间里,没有社会保险(即五险),和其它福利待遇,和其他人干着同样的工作,耗费着同样的时间,却比别人拿着少很多的*酬。也可以比一比,看一看。
根据党的章程,党的先进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当时人共赢教育网(代理人:xxx)
我们是2013-2014年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首先感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关爱,在这个就业艰难的时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就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我们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辛勤工作,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教师工作,。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就该问题我们提出诉求,期望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给予我们合理解决。
根据2013-2014年招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聘用期间享受与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正常假期和三险一金待遇”我们应与在编人员一致,享有苏木乡镇苏木补贴、工资调整,用工合同的签订、各类保险的缴纳,以及退休之后的相关待遇。
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2、上岗初期领导也多次在招聘的相关会议上清楚承诺“同工同酬”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就此我们几年来相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也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
履行当时的承诺。
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
本诉求送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诉求人:共赢教育网
2021年*月**日
我们是未剥离的国企医院退休医务人员(简称企退医),是本次信访诉求代表。
今天我们代表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武汉市所有国企医院企退医,向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提出合理合法诉求,请求妥善解决企退医的养老金偏低问题。
企退医待遇偏低问题,是国企改革政策不给力,导致企退医所在省市没有遵循国办发(2002)267号文件成建制移交政策规定,将企退医遗留企业推向社会,造成企退医待遇不公问题。企退医待遇不公问题由来已久迟迟得不到解决。
国办(2011)63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唯将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解决了,没有解决企退医待遇偏低问题。企退医与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同属于国企办社会职能单位,同在一个政策分离范围就应该同时解决待遇偏低问题。
企退医诉求解决待遇偏低问题不是攀比职教幼教,而是同属于未剥离的国企社会职能单位分类范围,就是同坐一条船上,应该享受同等解决办法。所以比照职教幼教解决办法来解决企退医待遇偏低问题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如今企退医的养老金待遇不足地方同类人员退休金待遇的1/2,属于严重的偏低问题。因此请求国资委国企改革局和考核分配局领导重视企退医的诉求,妥善解决企退医待遇偏低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及执政为民的理念,结束企退医艰难奔波的**之路,维护社会稳定,让这些老医务工作者过上欢乐幸福的晚年生活!
此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企业改革局
诉求代表:(签字) 共赢教育网
2020年 12月17 日
法律诉求书范文:诉 求 书xxx 、 女、28岁、中专文化。
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同年11月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本人在xxxx年x月又一次在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依然是做xxxx工作至今。
在这近三年的工作时间里,没有社会保险(即五险),和其它福利待遇,和其他人干着同样的工作,耗费着同样的时间,却比别人拿着少很多的*酬。也可以比一比,看一看:1、讲资格,子孙三代贡献于xx公司,真可谓是,献了青春献子孙。
三代人的剩余价值沉淀在xx公司。2、讲贡献,曾经多次破获 重大案件。
典型代表作 ,斜井自动摘挂钩、木场龙门吊,龙门吊经过多次搬迁,近三十个春秋的洗礼,依然发挥作用,经久不衰。3、 xxx同志,比个子身高,是公司最高女性,比素质,是xx公司的所谓“明星职工”劳务派遣工,比能力,开个运动会也就拿到了第一。
这些也就一般般了,但是经过纵比横比,依然是优秀的,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不能与某些人共创、共进、共赢的。
依然是个国家劳动法框架外的所谓“派遣工”。除去一点廉价的工资外,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
我们注意到,某些人的儿子,姑娘,儿媳同样在xx公司工作,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一个劳动法。我们想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同工同酬,甚至是多劳少得呢?根据党的章程,党的先进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酬确定。
》等法规条例,特向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提出诉求:1、维**律尊严,**、守法。避免违法、犯法。
2、本人应得的社会保险费及福利待遇。 3、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社会劳动分配原则。
4、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与解决答复。当时人xxx ( 代理人:xxx) 。
区高指办:
周六高速公路经我镇龙门、神树两村里程7.5公里,目前虽已通车,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至今没有处理,给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对此,群众反应强烈,多次**,经镇、村现场察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三改”工程施工质量差,不到位
“改水、改路、改渠”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施工单位求施工进度,对“三改”工作不重视,部分水系、路系不畅通,如神树村小庙庄组的渡槽两边水渠及刘大庄组支渠切岭达4-5米,未护坡,现已淤塞,1300余人使用的张粉坊支渠至今未修通,徐集高速互通西南侧500余米断头路,土地未征,路未修,1500余人出行需绕道7-8公里,群众意见很大。龙门支线上跨处对龙门卫生室答复修的砂石路未修等。预计各项修路费用需15万元。
二、龙门村钟庄组的取土场2.5亩x年取土至今未予补偿,群众多次到区、到镇**,意见强烈。
三、龙门村新堰组弃土场自x年征用土地56.3亩,用于堆放周六高速公路路基清表的弃土,原定当年将弃土整平复耕,直到x年才复耕,6年来给该组群众造成损失达40多万元,经多方争取、协调,业主、项目施工方x年8月答复给群众9万元补偿,而要钱时业主和项目施工方互相推诿,无视群众利益,致使该组群众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
四、道路损坏
在路基修建过程中,乡村道路累计损坏10公里之多,其中龙门村4公里、神树村6公里,按每公里2万元维修费用计算,需补偿20万元。
五、其他损失
1、因x年停工后,水系破坏,神树、龙门两村群众因旱拒交水费每年7万元,6年来累计42万元。
2、红线外弃土压田
在施工过程中,有多处红线外弃土压田,农户无法耕种,其中龙门村钟庄组5亩、刘大庄3亩、下郢组2.3亩、侯郢组1.7亩;神树村刘大庄组5亩、小庙庄组4.4亩,计21.4亩,按每亩每年1000元计算,6年来累计损失12.84万元。
3、自x年停建以后,镇指挥部为了社会稳定,多方协调处理遗留问题,6年来累计花费12万元。
综上所述,我镇在周六高速x年停建至今通车,共损失达110.84万元,恳请区高指给予协调解决。
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x年十月十八日
县政府:
马村社区是xx人民政府x年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由产业集聚区具体实施。由于政策上的调整,马村社区项目产生一些遗留问题无法解决,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村社区位于黄河路北段路西、长丰路南侧,原规划占地面积62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17栋楼,其中商业2栋7293平方米,1栋六室一中心4100平方米。
该项目是根据xx人民政府与臻融置业有限公司x年7月22日签订的合同进行实施的,因为是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规定,项目不立项即可以动工),当时,由产业集聚区对该项目进行监管,x年10月该项目启动后,因投资方臻融置业有限公司资金问题,在建好五栋楼后,于x年停工。
x年2月,鹤壁市下达了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住建局把原马村社区未建部分土地调整为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4.99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投资4930万元。该项目经县政府研究由黎阳街道负责实施,项目的实施办法延续了x年7月22日县政府与臻融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精神。按国家政策,该项目不能配备商业用房,所以原马村社区项目内的临街商业a、c楼直到现在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基本建好后也没有立项。
二、存在问题
(一)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和马村社区基础设施管网工程需要立项、招标。
(二)这两个项目都正在施工,且投资都在500万以上(一个投资930万,一个投资980万),招标方法确定有困难。
(三)棚改房用地性质属于划拨,规划的商业配套用房用地需采取有偿使用的协议方式进行供地,解决有偿使用用地问题有困难。
三、处理建议
(一)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和马村社区基础设施管网项目尽快立项。
(二)两个项目立项后,尽快确定招标办法进行招标。
(三)对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用地进行土地地价评估,由所有者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黎阳街道办事处
x年3月27日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今天我们全体教师终于不再懦弱,不再沉默,我们愤怒,我们悲哀,我们要维权。我们知道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发展教育靠国家政策方针,更要靠每个教师的努力。我们爱国爱党、爱岗敬业,踏实工作,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当我们知道党和政府加大了对教育投入,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时,心里无比温暖。我们满怀希望,期待受到尊重和认可。涨工资、发绩效工资一个个喜讯使我们热情高涨~~然而,党和国家给予教师这一切的美好,到了地方主管部门又都成了泡影,变得支离破碎。一次次拖欠、一次次推诿,一次次冠冕堂皇的借口后,美好的希望变成了失望,甚至绝望!然而,善良的我们依然等待,因为我们坚信政府是诚信的!我们的让步换来的是漠视和遗忘。可现实太残酷了,物价飞涨,现有的工资已经不能让我们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供养父母,抚养孩子,医治疾病,让我们入不敷出、捉襟见肘。我们的工资只能满足眼下的温饱。没钱没房的单身大龄男教师校校都有…
我们不禁要问:国家政策这么好,为什么执行力这么差?难道有的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吗?难道有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随意践踏教师的权利和尊严吗?我们有太多的疑问和不解。今天,党中央的反腐风暴,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希望,中央在各地的巡视组给百姓带来了曙光!
我们这次要求解决的问题如下:
(1)住房公积金
国家规定的房改提租补贴应发工资总额的13%, 而我们从2013年元月才开始**公积金,只有基本工资的8%,平均大致为自己交40元,中心校交20元,教育局交20元,一月合计80元(以中一为例),办不了房贷,独惹人笑。今年听说提高到自己交80,中心校交60,教育局交20,共计一月160元,又有何用。要求按工资总额的13%交。
(2)生育险
单位承担1%生育险一直未交。
(3)医疗保险
医疗险也只扣交个人部分2%,财政没有帮负责交应有的8%。医保卡里只有自己工资里扣的钱,财政没补一分钱。
(4)养老保险金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9令》{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三条都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职工”认定中小学教师不在征缴范围之列。而我们自1995年起一直在扣养老保险金。请问我们的钱谁扣啦,到哪去啦?要求退还给我们。
(5)失业金所有公务员都没扣,老师还在扣那百分之一,要停止。
(6)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政府对教师的绩效工资是按22000元/年发放,而我们在2013年以前都只领到12000元/年,2013年是15000元/年,自2014年元月起才按18000元/年发放,期中900每月要拖几个月才发,600每月是半年才发一次。我们平时一个月总收入才1900多点,怎么过日子?听闻县各机关单位2014年都是按新标准25600元每年发的(中一为例),连退休教师都加了,唯独我们在职教师没有加,这是何道理,是我们懦弱可欺!
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年都能拿十三个月的工资,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也是拿十三个月工资,而我们一线教师只能领到十二个月的工资,什么意思?。另外,衡南是百强县,百强县的各项指标都应该符合百强县的标准,教师的工资更应如此,而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百强县给我们带来的实惠。请给予解释。我们强烈要求补齐与其他市县所差的工资差,补发欠我们的13个月工资。我们认为百强县的人民生活应该更好,而不是顶着百强县的头衔挣着贫困县都不如的工资。
2011年至2014年招聘的教师工资待遇不到位,不按时发工资,三个月甚至半年才发一次工资。他们怎么生活,工作啦还向父母伸手?
应该发多少,扣多少,扣什么?要让我们清楚。发钱拖拖拉拉,扣钱比什么都快,总是补按最低标准补,扣按最高比例扣,还不让我们知道扣什么?
最近网上有一篇《救救老师,追回血汗钱》的求助信(附后),说这几年来衡南县克扣教师待遇人均达七万多,令人震惊!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纪委受理,但我们想,全县老师有权力知道上面所说的是否属实,请领导仔细阅读,告诉我们哪条是真,哪条是假,请不要糊弄我们,哪位领导做的回复,我们会记录,谁说假话谁负责!
请求领导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老师们的合法利益如得不到妥善落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将只有当面向县委、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
当群众需要**的时候,就需要写**诉求书,那么**诉求书怎么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诉求书怎么写的问题。
一、开头:顶格写上收信机关的名称,应了解掌握收信机关的行政职能,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人即使向最高层级的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交办给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
不要一信多投或投寄给不属于该机关行政职权内处理范围。如果确定不了行政机关,可投寄给信访工作机构。
介绍一下信访人自己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等。如果是联名信需署上两名信访人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所代表的人数。
二、正文:按照《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就是为了证明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
为了便于行政机关证实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该获得信访救助,信访人要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必须客观的表达其本来面目,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写,原原本本,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推测”、着意描绘;是什么程度就讲什么程度,不能添油加醋,故弄玄虚,更不能随意虚构,危言耸听。
三、结尾:写信访人的诉求,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本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这样便于收信机关和受理机关与写信人沟通联系。
如果是联名信,要由每位信访人亲自签名。只标明人数的多人联名信,要写上两名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方是有效署名信件。
起诉状
原告:张文斌,男,汉族,1970年9月15日出生,汾阳市石庄镇南岭村村民,手机:139xxxx5776。
被告:李广民,男,汉族,1969年12月15日出生,汾阳市三泉镇东石村村民,手机:157xxxx3589。
起诉请求:请求通过法律途径由被告人支付原告为其装修房余款贰仟伍百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2011年秋季八、九月份,原告与邻村贺红岐及其妻子受被告委托,为其装修房子四间,油漆门窗10间,工料全包,当年九月底完工被告验收无误后双方确定工料合计九千五百元人民币。做工期间被告付材料费贰仟元整,完工后被告说银行存款未到期只支付三千元整,一直到2011年12月份被告又支付贰千元整。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剩余款均遭到被告无理回绝,拒不付款给原告。
此致
汾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