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好国家各项民生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乡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xxxxxx》xxx20xxxxxxx号文件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本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xxxx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长任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涉农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能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构建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确保运转畅通。三是制定监管方案。制定了xxxx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涉农部门工作积极性,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县上的方案相应制定本辖区本部门资金监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为调动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我县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涉及乡镇财政资金的部门分别围绕本部门财政资金监管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量化评分标准,对各部门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年初制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始终贯穿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在监督方式上,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由专项的、事后的监督检查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财政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在20xx年xxxx月份,由县财政纪检组长带队,由分管惠农办公室领导、财监办主任、惠农办负责人组成的检查
组对全县xxxx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率达到100%,同时深入农户家中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对,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并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核查我县共有土地面积xxxxx亩,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xxxxx万元,农资综合补贴xxxxx万元,发放率为100%。
一是政策公开,我们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补助标准和工作动态等,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乡镇、村一级干部组织了多次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二是资金公开。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县、乡、村四级联动公开,推进强农惠农资金阳光运作。各乡镇镇、村利用单位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认真梳理涉农政策项目,对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了资金底数,为资金监管夯实坚实的基础。
20xx年打入惠农“一折统”资金共xxx项,资金共计xxxxx万元,无直接用现金发放惠农资金的现象,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真正做到了惠农补贴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惠农资金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观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推行财政惠农“一折统”管理改革,使财政惠农资金拨付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我县财政部门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努力,对财政资金监管能够发挥上级财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意识不主动。一些乡镇领导主要精力在于乡镇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同时,乡镇财政人手少、业务量大,加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来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乡镇财政所机构
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业务指导不规范,适于乡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其次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的现象;再次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三是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强化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认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的问题。,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严把会计准入关,做到持证上岗。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与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加大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基层财政干部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三是要加强预算监管,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把项目申报关,
做好项目公示,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项目实施进度实行跟踪问效管理。四是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加大对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组织领导、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工作的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省上级规定的时间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五是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要及时研究监管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总结乡镇监管工作的经验,为今后资金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材料和借鉴,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机制。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刚刚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20xx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权限,而级别较高的登记受理员的事权均包含级别较低的受理员的事权,各级别登记受理员按被授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刚刚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1、四 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2、一我镇无建设和使用楼堂馆所情况。
3、3不擅自超标装修办公用房;
4、余继广镇副镇长 副科级 实测面积15平方米;
5、洪河桥镇人民政府
6、20xx年1月16日
7、1严格控制个人占有办公用房标准,切实做到不超标,不违规;
8、6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9、二 20xx年我镇在计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建设办公生活用房18间,面积约300平方米,其中党委会议室占用65平方米。因我镇办公用房严重不足,我镇20xx年搭建简易房19间,面积315平方米,其中镇村干部会议室占7间,面积116平方米;社保所、水利站、统计站、规划所、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占用7间,面积114平方米。我镇现有干部67人,人均占有面积约4.8平方米,除去生活用房人均办公区不足2.5平方米,符合上级规定标准。
10、特此报告
11、按照上述整改后,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符合上级要求,不超标,不违反规定。
12、5提倡并逐步实行一站式集体办公,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办公场所。
13、2本着艰苦奋斗、一切节俭的原则,不再新建办公用房;
14、三对于少数个人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我镇采用多人合用一间办公室的办法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符合规定要求。
15、整改情况
16、根据我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实测情况,按照正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9平方米,副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6平方米的要求,现对对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7、4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清理的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18、其余赵德玲委员、陈西华委员、李文广副镇长无办公用房,暂借住职能部门房间临时住。
19、李可峰书记和党委委员李琪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李可峰书记办公室36.48平方米拟作为综治办公场所;戎辉镇长和副镇长余继广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戎辉镇长办公室36.48平方米拟作为信访接待室;孟彪委员、赵德松委员、陈西华委员三人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各类报告。原孟彪委员办公室18.28平方米拟作为镇档案室兼保密机房;赵仁国副主席、李文广副镇长、赵德玲委员三人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
根据《xx市监察局、xx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检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广监发〔〕8号)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和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方案,由局主要领导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使用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无体外循环现象。省、市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时限和责任人,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
(四)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适时选派和轮换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我局审批事项多、环节复杂等特点,除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整体进驻外,每年选派和轮换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使更多的工作人员熟悉全局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责任感。
(六)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统一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众评价全面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取件中,全面执行公众评价制度;对公众评价不满意的,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总结并做出修正,提高了服务质量。
(八)其他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广市府发〔〕32号)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办事指南。目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已开展。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底,我局各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件16029件(其中,房产交易11273件),办结16247件(其中房产交易11280件)。受理件中,无超期件,满意度达99.78%,评议率99.22%以上,现场办结率达100%,按时办结率达100%。
(一)窗口工作人员不稳定。由于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多,审批环节复杂,为使更多的工作人员熟悉全局业务,除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外,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选派和轮换制度。由于选派人员来自不同科室,对业务熟悉程度不一,职业素养参差不齐。
(二)激励机制不成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中,未形成成熟的激励机制,导致个别工作人员不安心,部分同志不愿在窗口工作等情况时有发生。
(一)强化人员素质。新选派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工作纪律、服务软件、业务素质等方面强化学习,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二)完善激励机制。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对经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回到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提职晋级、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1、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2、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3、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4、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5、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6、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7、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8、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9、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10、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11、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1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13、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14、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15、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16、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17、(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8、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19、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20、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2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22、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23、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24、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5、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26、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27、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8、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29、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0、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31、(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3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3、(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34、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35、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36、(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1、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3、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实行统一名称,其标识、字体、风格等均按照省统一规定设置。在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柜台上各种宣传资料齐备;
4、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5、行业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落实优质服务标准、执法责任制和承诺服务制,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6、我镇始终坚持机关效能建设“一线工作法”, 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统一设置党政办公窗口、人口与计生服务窗口、国土与建设窗口、民政及社会保障窗口、新农合及涉农综合服务窗口、综治与安全窗口等8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都由1-2名乡镇干部组成,实行ab岗位工作制。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确定了窗口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及**程序。在服务过程中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严格按县政务中心要求
7、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8、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以镇政府一楼建成镇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尽必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全部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9、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10、(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11、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12、便民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严格实施街子镇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制度,日常工作绩效纳入年终考核;
13、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14、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xx?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5、我镇积极支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按时办结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16、(三)建设村全程**点
17、固定了村委会为全程**场所、标志及**人员,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无偿为群众**相关事项;
18、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19、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20、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21、(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2、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23、(二)推行全程**服务工作
24、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25、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6、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27、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28、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保持干净整洁,门牌标识清楚,工作人员座牌摆放有序,党政办公室设置咨询服务台,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导向和咨询服务。随时向群众提供饮用水、座椅、纸张、笔等,保证服务质量;
29、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0、由于资金困难,村级**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1、未接受高标准接待,未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贺、剪彩等活动。
2、我处领导在节日期间未进行各领导干部之间的相互走访及拜年活动。
3、未巧立名目向其它单位搞摊派、乱收费。
4、未接受其它单位和私营企业主赞助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5、节日期间未用公款搞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6、未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发放和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未放纵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各种名义谋取非法利益。
7、未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观看传播淫秽录像光盘。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8、未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活动和借机收钱敛财。
9、未到企业和其它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10、未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办婚事及外出旅游。
1、清理整顿工作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接到县局通知后,我们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做了专题汇报,镇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由张珍录同志任组长,成员有杨建军、乔宏涛、胥永辉三名同志,明确了工作任务,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2、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不强,会计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岗位交叉、会计职责不明确。
4、开户银行的选择方面,在开户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专户清理撤并方面,严格按县局有关文件要求,对长期未发生资金往来的账户,即:“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退耕还林专户”,将档案提交信用社予以撤销。
6、专户业务管理方面,实行有效地对账制度。日常工作中我们建立与银行、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保证每月不得少于1次,且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在对账单上加盖印鉴,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财政专户余额相符。
7、专户资金拨付存在风险点,对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和需要材料执行不到位。
8、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所从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确保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运行。
9、财政所在横水信用社开设账户五个,即“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粮食直补专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预算内存款户” “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义务教育经费专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四个财政专户和“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集中核算户”一个基本户,这五个账户都是根据上级批文按要求合法开设,安全运行。
10、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实施了分人分印管理,做到人走章锁,对专户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了严格的票证领用和核销制度。
11、专户管理建设方面:财政所立足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运行。在财政专户的管理上,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财政专户的开设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没有私自开设、转移资金的情况。在专户的开设时,严格履行了规范的审批方案,并与开户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全、责、利等事项。专户管理资金的用途,收付资金及银行对账、支取方式、档案管理及开户、销户等做了严格的要求。
12、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通知要求,我所认真对照自身工作实际,就我所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3、专户档案管理方面,各类档案由财政所会计管理,做到各类资金完整。
14、专户资金规范管理方面,在专户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流程,保证财政专户资金规范运行,在专户资金的管理上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对于每一笔财政专户资金,从用款计划,到项目进度,进行认真审核,并要求单位按规定提供票据,对提供的票据要素进行全面规范的审核,保证财政专户资金在拨付中不出现问题,保证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
7月22日接临财农(xxxx)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xxxx年)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自xxxx年,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
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及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5万元,塘10.5万元);
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加快推进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实时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凡具备网上**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暂不具备网上**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推动实体行政审批大厅向网上审批大厅延伸。
2、四批共计上报“最多跑一趟”事项38项,“一趟不用跑”1项。
3、涉及精简申报材料的各称(2项)
4、着眼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社会反映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及相关证照**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服务方式,砍掉阻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各种繁文缛节,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交给企业和群众,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5、根据市审改的要求,结合我局职权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重新梳理一次性告知单,取消兜底性条款,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结合审批**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查。
6、完成梳理数量共计27项。
7、涉及精简材料的事项(2项)
8、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零超时”。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可结合审批**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9、“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情况
10、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含5个子项)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养老保险服务(含9个子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12、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提供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履行论证、听证程序。二是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三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四是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五是探索“告知+承诺”**模式,由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审批部门可先予**相关手续,同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13、审批事项材料“瘦身”情况
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以《补办件通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环保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行政审批股
20xx年8月19日
1、20xx年,参加旗财政局组织惠农惠牧政策培训1次,加强资金管理方面的培训2次,培训旗乡两级财政人员已超过180人次。乡镇财政按照各类资金的管理要求,努力完成工作,结合农村牧区农合改革要求,建立健全一些新的规章制度,确保把上级政府对基层农牧民的关怀落到实处,全力做到好事办好。
2、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3、(三)重点建设资金监管。全旗重点建设项目监管主要依靠局农财股、综改股、基建股和监督检查股来完成,其他相关股室配合。重点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施工单位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不定期的到项目地进行检查,有效加强了项目资金监管,促进了项目建设。
4、(三)公开透明。一是政策公开。及时将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的落实范围、补贴对象、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和金额和工作动态,利用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政务网站和机关电子显示屏、xxx镇便民服务大厅等平台,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和补贴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更加透明。二是资金公开。补贴资金全部通过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并及时将补贴信息归档,及时将补贴信息明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农牧民,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同时,根据补贴资金发放要求和相关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将补贴资对象相关信息在xxx镇和嘎查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等现象,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
5、积极化解县乡债务。恳请上级财政部门多给予贫困旗县财政补助,帮助我旗解决乡村两级历史债务。
6、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思想道德作为衡量财政、财务工作者的重要标准,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政、财务工作水平。
7、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各项事业的资金投入应向贫困地区倾斜。我旗在基础设施建设、职工工资等方面形成的历史“欠帐”太多,尽管近几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不断增加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投入,但我旗的可用财力只能保证工资发放和旗乡村三级组织的运转,没有能力来安排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财政在力保工资的状态下维持运转,由于事业投入不足,制约了农牧业生产和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能加大对贫困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落后地区的专项资金投入,促进贫困旗县经济的健康发展,旗县经济得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缓解财政困难。
8、乡镇财政所隶属于乡镇政府直接领导,接受旗财政局业务指导,履行乡镇财政管理职责。具体如下:
9、乡镇政府财务收支按预算单位核算管理,每月定期上报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实现和财政局国库账账相对。
10、财力有限,事业投入不足。旗财政的可用财力在保证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保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生事业费、抚恤救济等必保项目经费后,对支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农牧业生产和教育等事业的快速发展。
11、(一)领导重视。财政局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制定xx旗xxx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监管的目标、范围及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同时,构建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确保运转畅通。
12、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13、(四)开展xxx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抽查或有针对性专项检查的方式,对xxx镇财政资金实行检查,并努力做到检查有方案、有记录,发现问题有整改记录,确保xxx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14、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管。
15、乡村债务包袱较重,全旗乡村两级债务总计49,850万元,其中乡级债务29,156万元,村级债务20,694万元。乡村债务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16、清理和规范非税收入,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
17、大力培植财源,努力开展增收节支,认真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控制经费追加,逐年解决拖欠干部工资问题,积极化解乡村债务。
18、(二)沟通协调。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氛围,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加强与xxx镇沟通的同时也要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批复或资金下达的同时,将项目或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到xxx镇政府和xxx镇财政,确保政策信息到位,以便xxx镇政府和xxx镇财政更好地对项目或资金进行监督,切实提高项目或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xxx镇财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19、编制部门预算的优点:编制部门预算,能够比较清楚地理顺和安排各种支出内容和项目,即使政府预算清晰易懂,也便于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预算管理严格依法进行,法律约束力很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调整。
20、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21、确保乡级财权不变。“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是在乡级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推行的财政管理方式,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旗乡两级各自的支出责任。
22、我旗现辖13个xxx镇外加1个种畜场,大部分乡镇(场)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乡级公用经费保障不足,满足不了交通、差旅费用的正常支出。
23、(五)在20xx年7月份,为了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任务,我局投入资金9万余元对“一卡通”网络进行全面升级,13个xxx镇(场)由原来的网络全面升级到光纤网络,网络速度由此提升了几十倍,工作效率也数倍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局再次投入12万元,对全旗财政所的财务记账系统进行联网升级,全面使用用友g6-e软件平台,所有财政局相关股室都能对乡镇财政所相关的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的查阅和审核。
24、(一)预算资金监管。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用款计划,每月将公务费、业务费等苏木镇日常运转经费拨付到xxx镇,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和资金拨付程序予以拨付资金,有效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与此同时,还要求xxx镇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国库股,以便充分了解资金用途,更好地监督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在机关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安排苏木镇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确保xxx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5、编制部门预算的缺点:(1)预算编制不科学。内容相对简单,缺乏具体的明细资料,编制方法一直沿用“基数+增长”的方法;(2)预算执行不到位;(3)预算监督不力。乡镇人大的审查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财政部门缺乏内部监督和制衡机制。
26、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工作,我旗按月预拨嘎查村办公经费,其余补助资金待年末一次性拨付,保证嘎查村干部工资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这样可以有效杜绝各乡镇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发生,做好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正常。
27、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政策、管理、指标文件后,及时将文件下达或转发至各xxx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果及建议及时向旗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反馈,做到了监管信息通达、通畅。
28、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我旗采取部门预算编制,本着“一级财政,一级事权,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原则。
29、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财政局按照预算审核后,旗采购办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资金由旗财政局直接支付。
30、(二)项目资金监管。一是补贴资金监管。积极协调涉农涉牧补贴资金对口管理部门,明确了每项补助资金的上报、审核、发放程序,并按照资金归口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资金在上报、审核、发放过程中旗直相关部门、xxx镇财政、有关业务站办所、嘎查(村)委会的职责和资金拨付运行流程,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二是项目资金监管。积极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在项目建设前期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展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项目建成后配合项目主管部门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有效促进了项目开展和实施。
31、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信息网络工程建设,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尽快完xx县乡财政联网,全面实现乡财县管远程请拨款。
32、由于乡镇财政各种惠农、惠牧等补贴资金不断扩大,应该增加财政所人员,充实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加大乡镇财政管理的力度。
33、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与监督;
34、我旗13个xxx镇共设有13个财政所,财政所共有62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55人。平均每个财政所4-6人,配备了一名所长、一名会计或一名出纳员。其中本科学历10名,专科学历52名,平均年龄在37周岁。xxx镇财政除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以外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由旗财政核算包干经费,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其它各站所不在单独核算经费,由财政所统一管理。
35、乡镇使用的所有收费票据由旗财政局管理,实行“限量使用、缴旧领新”,并且做到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入库。
36、调整旗乡财政体制。我旗对旗乡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体制为“核定支出,确定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新的体制下,进一步明确了乡级政府支出责任,乡级财政必须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xx]1726号)精神,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我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税务行政审批是税务机关行驶税收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税务行政许可的主要形式,对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负责调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纳税服务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服务,监察室负责牵头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三、紧抓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20xx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设定不再10号公告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立即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对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激情清理、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20xx年2月,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及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国税局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未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四、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不能一放了之,我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优化税收服务。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金三系统推行的基础上,把审批事项前移,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当场办结,并加强事后监管,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20xx年2月起,对本局在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开展监督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0项,没有未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事项。通过自查,我局在依法实施方面、公开公示方面和监督管理方面都比较到位。能够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文件要求,清理、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明确审批标准。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和蕉岭县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纳税人凭公示信息要求可以到前台**在公示期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刁难纳税人或者要求提供与公示信息不一致的资料、条件等情况。而且单位内部也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流程、标准、档案保存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在办税大厅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05万元,塘10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